[閒聊] 行人過馬路,抽手機示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yrwvkQ4kAA
挑釁在哪???
行車紀錄器可以,為什麼行人反拍不行
玻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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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禁止yellowdoll anson8901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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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車還多動一下他才抽手機的...
誰知道你要不要讓阿
這報導有夠偏頗…
台灣媒體不意外,一堆媒體報導撰寫加入記者自我主見,評論
應該交給讀者,而不是媒體帶風向
沒必要拍吧
要不要讓看有沒有停車就知道
是沒開過車嗎
沒點影片對不對?
自己點影片看一下再來說啦...
車子又不是完全停止 他就一直往前滑誰知道
人行道真的要往內縮一點啦 這樣開車的人也比較容易看
到行人 那個媽媽也是切西瓜走斑馬線的
走班馬線玩手機應該有罰則吧
新聞根本只是想製造紛爭
支持人行道內縮,切西瓜走斑馬線覺得還好
走斑馬線滑手機為何要有罰則?
所以不滑手機就可以停在斑馬線上不動了嗎
最討厭的是轉彎車會被路口違停的車擋住視線 不轉多一
點根本看不到人行道有沒有人
汽車等行人掏出手機才完全靜止
超討厭違停在路口,擋到視線對汽車行人都很危險
抽了才停,某報說早就停了
我也是看某報說有停,看影片就還在動
沒有點,如果有動看狀況吧。我看其他推文說有動。有
動不一定等於要過
我剛剛讓行人也是動了一下啊。要讓直行的好過啊
你不是會開車? 他不移動直行也能過
你動了行人怎麼知道你要不要讓?而且行人還有可能根
本看不到駕駛,無法看到你有沒有比手勢叫他先過
行人不知道你有沒有要過 先拍保險啊不然等你過了我怎
麼舉證
一台車那麼重,在你過馬路的時候一直嚕,誰敢過啊
行穿線內縮的確可以讓駕駛有更好的視線停讓行人
這照片不就拍了嗎 還不是行人拍的
那影片應該是後車機車的行車記錄器
https://youtu.be/0TwkC-bI7-g 這個這樣算讓還是不讓?
現在法規不知道有沒有規定要"完全停止"才算禮讓行人
https://youtu.be/flJdkltLCjs 修法前這個案例是沒
違規的喔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 時,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要暫停,沒有完全停止就沒有暫停阿
繳學費那個影片看留言好像申訴成功了 但我比較好奇他
那樣算闖紅燈嗎 雖然是在紅燈前過停止線
tvbs是一個斜角吧 斜角車子右切不好抓
闖紅燈要在紅燈的時候超越停止線才算,這樣才能檢舉
新聞就要流量,這樣下標製造對立才有人點閱。
問一下..行近有說是多近嗎??例如離10公尺之類的??
禮讓行人怎樣才算正確方式? 駕駛人禮讓行人時,務必掌握「暫停」和「距離行人3公尺」兩大關鍵,也就是說: 不論駕駛人是行經行人穿越道,還是未畫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岔路口,只要遇到行人穿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提到,就算沒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都應該暫停讓 行人先行通過。 駕駛人遇到行人穿越時,
減速慢慢滑行不等於暫停,禮讓行人應該確實暫停,否則警方可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開罰。 駕駛人禮讓行人時,依照警政署取締基準,
車頭應距離行人至少3公尺(約斑馬線3條枕木 紋),如果行人通過駕駛人就馬上驅車,導致駕駛人距離行人不足3公尺,算不算違規會 視個案判斷。
https://reurl.cc/94QQzX※ 編輯: cutegirl5566 (163.22.18.9 臺灣), 07/19/2023 15:40:40
紅燈前過停止線都不算闖紅燈喔
感謝C大提供的資訊^^
我覺得停讓行人不要思考三公尺啦,去想你過的時候會
不會嚇到他,會就不要過,你走在路上希望別人怎麼讓
你,你就怎麼讓
那那個貨車怎麼就申訴成功了 他行人後方沒距離3公尺吧
這個會依照個案審視
現在是矯正期=為了讓而讓,所以我覺得規定明確是好的
行人後方不是有新聞說不會抓了嗎?但我還是會保持一
定的距離再過,以防行人突然回頭
這輛車太晚才停下來了吧 而且有點要讓不讓的的確很討厭
不過行人的反應也有點大 這樣拍卻繼續走反而自己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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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塗銷斑馬線是不是就解決行人問題了?前陣子CNN說台灣交通問題 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台灣車輛都不禮讓行人 翻查法規之後發現 最主要的法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跟第48條第2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6
[問卦] 台灣現在是不是還是行人地獄沒改善?上上個月綠燈過馬路差點被轉彎車撞... 本來想說要開罰未禮讓行人罰6000元會收斂點 但看一堆人說覺得紅燈也要給他撞甚麼6000沒什麼真的超可怕!! 行人優先這個從民國90年就有條文了(103條) 至今為何成效不佳?- 稍微補充一下 法規的規定是 道交處罰條例44-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 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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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行車禮讓行人的八卦?如題 請問禮讓行人有沒有個標準阿? 很長很大條的馬路 只要有行人要過就要等他過了是嗎? 假設一個正常行人正常走速要走這馬路要過30秒3
Re: [新聞] 徒步環島遇台灣「行人地獄」!企鵝妹走到我必須重新說明 目前九成以上的台灣人很守法! 尼不要發這新聞,故意污辱台灣人!好嘛!! 72妹畫面中,那些不禮讓的車車,全是農曆七月前提早出關的鬼仔! 72妹拍攝畫面中,無號誌路口,這些開車不禮讓72妹的都不是人!2
Re: [問卦] 行人綠燈過斑馬線要禮讓車?歹丸就不是法治國家意外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X
Re: [問卦] 要如何讓台灣駕駛,養成禮讓行人習慣?: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 103 條- 中華民國64年07月11日 第四十四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者。 二、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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