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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我被威脅提告了

看板BigBanciao標題[生活] 我被威脅提告了作者
sealunas
(時 光 機)
時間推噓12 推:13 噓:1 →:37

所以我的聲明如下:

說起來,你從來沒跟我介紹過你是誰呢
你連名字都沒有嗎?真不懂禮貌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的PO全都沒有揭露任何私人訊息
所訴也都是中華民國社會公俗可評之事

如果你要用這種陰陽怪氣的語氣跟我說要提告的話
你可能要面臨的其中一個結果是
你真的具狀提告而且輸了
當然,我說的是「其中一個」
那麼,我會將這次的經歷寫成文章放到各個我覺得有興趣的板上
而且,由於「裁判書」是政府公示文件
不算是個人隱秘,所以包含這次及過去的所有信件與對話
都會是相關證據

我再說一次,我沒有指名是誰
只是單純評價活動內容

如果你要對號入座,而且要訴諸法律的話
你也要承擔相應的後果,明白嗎?

另外,如果你再用這種陰陽怪氣的文章和我溝通
我就會視作你同意我將信件公開留做不自殺的證據
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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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0.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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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eatshit11/02 20:08不能公開私信是站規 牴觸會被砍帳號 謹慎

sealunas11/02 20:08請當作沒有最後一段謝謝

Davil013011/02 20:14反正告人0成本,順便讓其他想評論的人因此害怕而噤

Davil013011/02 20:14聲(告不成也

Davil013011/02 20:14要浪費你時間,沒法律背景的一般人只能成天為此惶

Davil013011/02 20:14惶不安),然後

Davil013011/02 20:14繼續做他2200的生意,賺爛了賺爛了

Davil013011/02 20:15啊,你這篇可能又要被「無板橋點」刪文吧,呵呵

sealunas11/02 20:16像這種的如果他告失敗了,我一定會反告回去要他賠償損失

sealunas11/02 20:16希望他賭得起

chitori11/02 20:162200真好賺

s92540711/02 20:20受害者先告個非法斂財、吸金吧

sealunas11/02 20:21其實我不覺得這個違法啦 他有先聲明的 所以不用這麼說

spfy11/02 20:34他不到違法啦 但也絕對告不成誹謗和妨害名譽

vaude11/02 20:42議員戴瑋珊勒葉元之勒快來處理拿票喔

sealunas11/02 20:42但是他告了我就會有故事說了,望自重

lenord11/02 22:25板橋點?

lfhsadhu11/02 22:30這點技倆騙小孩都略嫌粗糙

spfy11/02 22:36那人在板橋版發過六篇揪團文然後都刪了 不知道夠不夠板橋點?

vaude11/02 22:43合理懷疑版主是共犯 一起告吧

maththink11/02 23:38事件經過 https://pttyes.com/BigBanciao/M.16672874

maththink11/02 23:3891.A.73F

vul3k4ai611/02 23:44這樣是能告什麼,笑死人

iloveguitar11/02 23:58上一篇又被刪了 版主千秋萬載 一統江湖

bencheming11/03 00:06有關"虛擬群組"一文,文中看不出來前後,若是有特定

bencheming11/03 00:07人士在本版發文以該群名義揪群,請具體敘明或來信說明

bencheming11/03 00:08不然原文真的不知道在說什麼。

bencheming11/03 00:12@spfy可以的話請站內發文人ID

bencheming11/03 00:13至於被告的部分,我看不出來這個可以告什麼...

tjbulls11/03 01:39有啥好告 笑死

Houei11/03 02:26之前提醒詐騙的文章 就沒要求啥小相關資訊 更沒水桶 雙標哦

Houei11/03 02:58#1Z2lP-cA 這篇當初一片反對聲浪 結果從輕發落 現在看心情?

Houei11/03 03:06下判決者永遠會回到主觀認定的原點 這不打緊但就別前後不一

Houei11/03 03:18或許客觀上需提出證明來輔助 但前面擺爛不管 後面才來要求?

spfy11/03 07:35如果版主沒有天天每一篇文章都看 他糾完就刪文沒記錄也是可

spfy11/03 07:35以理解啦 只是ID現在不在手邊 可能要過陣子了

emily095311/03 07:53吉是他的自由,成不成立又是一回事。你有證據,又公開

emily095311/03 07:53徵文可受公評之事。告了正好所有證據給法官,讓法院認

emily095311/03 07:53證他也沒什麼不好的

emily095311/03 07:55ptt上是不能盈利的,他被認證後,去問帳務流程,看ptt

emily095311/03 07:55要這麼處理

emily095311/03 07:58更正一下:營利

vaude11/03 08:55笑死 版僕真的把自己當法官在做喔

podyroly11/03 09:00該揪團者有在板橋版揪團,從事營利行為,這樣還要刪

bencheming11/03 09:18原PO來信說明了

bencheming11/03 09:20要禁止至少也要團名或揪團ID... 不然就是群組文全禁

emily095311/03 09:45我個人覺得全禁對版主可能比較好。到時候出事,你才不

emily095311/03 09:45會跟著倒楣,版主允許我才貼的啊之類的話會出現的

shhs100024611/03 21:36不用怕啦 這種沒指名道姓 全都事實的東西怎麼告 嚇唬

shhs100024611/03 21:36人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