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討論] 為什麼不能接受有婚姻紀錄的?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不能接受有婚姻紀錄的?作者
pauljet
(拜登哥不要)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

可以 只要小孩斷乾淨

一個月給一半最低扶養金額

遺囑保險受益人都規劃好

有一個基本的觀念是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不算順位

小孩是繼承第一順位

遺產 保險金 默認是當然繼承人跟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分

遺產也有特留份



輪休 放個假

她要去陪前夫跟前夫的小孩


你愛去娶就去娶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199 (臺灣)
PTT 網址

VoV 01/19 14:03自己的小孩會和前夫小孩爭寵

pauljet 01/19 14:07少來了 離婚的女人才不肯幫後夫生小孩 沒爭寵

VoV 01/19 14:11女權自助餐的既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