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為什麼買房買車是男生的事
你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台灣連法律都看不起女生啊。
《兵役法》第1條只准男生服兵役,為什麼?
因為立法者看不起女生,覺得女生無法保家衛國;
《勞基法》第49條不准強制女生值大夜,為什麼?
因為立法者看不起女生,覺得女生無法夜間工作;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訂定保障名額,為什麼?
因為立法者看不起女生,覺得女生不靠保障選不上。
前人覺得這些規定性別歧視提出異議,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490號》卻說了什麼?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
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你的問題大法官都解釋了: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
現在立法院女性立委不是少數,
法律上顯而易見的歧視他們有做了什麼?
提案修法了嗎?聲請大法官重新釋憲了嗎?
都沒有,默默接受這些歧視法條繼續存在台灣,
歧視法條不廢除,還奢望台灣達到性別平等,
癡人說夢吧。
※ 引述《magic15 (鴨子)》之銘言:
: 身為女生 看到「男女平等」我就翻白眼
: 如果那麼平等
: 為什麼結婚被要求懷孕的都是女生
: 為什麼生了小孩
: 被要求離職當沒薪水保母的大多是女生
: 為什麼明明努力懷胎生的小孩
: 大多是要跟父姓
: 為什麼結婚大多是要以男方家庭為重
: 明明養我們長大的 才是自己的父母
: (太多白眼...省略)
: 因為上述都是佔很大多數的事實
: (少數還是有例外,就拿多數討論)
: 所以 男生在經濟方面多一點保障 很過分嗎?
: 曾經我也遇到一樣的狀況
: 我自己賺的錢不少
: 要求男生買房買車 真的只求安心
: 當時自己已經做好心裡準備
: 結了婚
: 我可能必須放棄我的工作
: 我可能必須放棄我的自由
: 我要求這些 只是想看看對方
: 值不值得我放棄那麼多...
: 結果當時我男友幾乎跟你說出一模一樣的話
: 然後我就拒絕結婚(出自於失望)
: 分手後
: 我自己買車(弄到好約200)
: 自己買房(這次地點、格局、裝潢、方位等,
: 都是我說了算...因為地點太好 一坪3*x)
: 哼. 女人對你要求 是抱有期待
: 不然我們自己也辦得到好嗎!!!
: 原Po計較那麼多
: 就....多燒香拜拜遇到忍受的了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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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拳自助餐表示:..........
訂定保障名額才不是看不起女性 而是就是需要保障名
額才能保障權益 原住民也有保障名額啊 立法者瞧
不起他們?
捷運好像也有一個什麼婦女候車區,應該也要廢掉
老實說就是弱勢方才需要訂定法律保障,如果一切平等
對嗎 還在那邊說女孩兒很辛苦~
根本自助餐
為什麼需要法律保障呢?
保障名額根本變相承認女性同胞插不進來 變相歧視阿
奇怪男女平等 男女能力差不多 為啥要保障名額?
我看是女孩兒上進心不夠吧 哈哈哈 自己捫心自問
弱勢才需要保障啊...你會保障金庸的權利嗎
但僅有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確實是該修改
「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戰爭時女性被保障在後方是
因為即使男性死的只剩下一成 女性還在就可以達成種
族的延續及恢復
欸 這不就是表示把女性當成生產的工具嗎?
這條規定還在的一天 女性就永遠跳不出社會的框架
畢竟「法律」就是這樣制定的
你身為一個國家領導人 你要怎維持國家強盛?
所以要達成性別平權很大一個阻礙就是僅有男性要服兵役
的規定
女人通通不用生孩子!
110年後台灣人口 : 0
女生普遍上進心較男生來得少,我說的是普遍不是指全部,
主因是來自社會責任的壓力,就像女性會要求男性要有車有
房,男性壓力相對來說較大,而壓力是進步的來源
古代為啥遊牧民族各種意味兄終弟即 務農民族多妻制
為的就是不想被滅族 你今天人口越來越少代表兵力越來越少
戰爭輸的機會大 對手是野蠻人被屠族 從此消失在歷史上
說女生上進心比較小,完了噁男名單+1
在部分女性同胞只想到自己的時候 卻忘了男性同胞在拼命
連歷史都沒學好 真的搞不懂以前國中都在學啥
.....雖然支持男女平權 但你這歪理更別過度解讀
根本過度解讀 ...眼睛矇什麼看什麼都一樣
我剛剛又思考了一遍女性同胞上進心的問題
我猜想 應該不是女性同胞缺乏上進心
而是狠大部分女性同胞不想承擔責任 不想承擔壓力
導致她們比較像是"偏安一隅"的心理狀態
這就能夠解釋許多女性在社會上的現象
她們腦中優先想的是如何保全自己 而不是向前賭一把
很多時候 沒有挑戰 就沒有進步
因為你太弱,很多男生覺得這件事理所當然
女權人士怎麼會去做賤自己?又不是傻了
.......男性政治人物佔大多數,既然男性被壓迫得這麼嚴重
,怎麼不改???
男性政治人物那麼多 怎麼不見他們為偉大受壓迫男性發聲
因為政治正確
羅志祥被女權打得不成人形
你這樣不行 噁男+1
台女自助餐
割掉當女生吧
自助餐好ㄘ
好好笑 打羅志祥的又都是女權了 一個女權自由定義哦
自助餐業者無視中
當時的時空背景保障名額沒什麼問題,問題是時代改變後卻
沒有做出相對應的修改
同意。噓的玻璃心 面對現實吧
嘔男 +++++++++++++++++++ N
事實就是女生自己也覺得自己是弱勢啊
那到底要怎麼平等
還法律認證的勒
意思就是說
法律不保障的話連擠都擠不進來
你們女性自己都把這種公然的歧視當作福利
那到底還有誰能救的了女性??
更不說最近還有人提女性保障名額應該增加了
這種把自身自比弱勢族群的做法
還要求人不用另類眼光…
不然你想被老富婆包養嗎
輪椅坡道是看不起身障者???
女權人士永遠自助餐啊 意外嗎
性別平等從來就是假議題
人家是女生ㄟ的法律表達法
2樓知道自己在說啥嗎 呵呵
婦女保障名額一開始是為了當時處於弱勢的女性族群啊.不過
兵役的確是要修改
何況因為婦女名額使得台灣成為女性政治人物比例高的國家
甚至比歐美國家高.可見是真的有差
…………保底當然有差
不需要努力就能收穫成功 你不拿嗎
笑死
因為自助餐啊 嘴巴說歧視不公平 生活倒是很享受種種
好處
用身障者的輪椅坡道來護航 所以你是承認女性身心都
有缺陷比不上男性才需要這些保留名額跟限制囉?
推
自助餐啊 選自己愛的
哈哈哈
男女可投票人數應該是差不多一半一半的
為什麼會說女性候選人是弱勢
看看我們的新內閣男女比例
酸哦
X
為什麼男生要當兵? : 為什麼生了小孩 : 被要求離職當沒薪水保母的大多是女生 男生當兵賭的是命耶 : 為什麼明明努力懷胎生的小孩41
你的想法全部都是錯的,讓我來打臉你, 人類社會中的男女平等不包含生小孩這件事, 因為讓女生去生小孩是上帝決定的, 你不能把上帝的決定都怪到男生的身上, 但是付錢的部分就是男女平等,女生必須付至少一半的錢8
雖然你被噓爆了,但我還是想打醒你! 既然你覺得男女生,本來就無法平等, 但你的觀念就充滿歧視... : 身為女生 看到「男女平等」我就翻白眼 : 如果那麼平等1
因為在這個父權社會裡 女人就是傳宗接代的容器 用途就是輔助扶持男性 讓男性無後顧之憂地打拚 主子賞賜臣子比較常見 臣子乖乖聽話就可以獲得保障 自然 提供房子車子就是男性的責任5
我相信愛情是不分男女性別的~雙方都要彼此的付出 那是妳同溫層不一樣+身邊聽過至少3個例子 都是女生有房+嫁給男生沒房的 但是大部分還是男生有房有車比較多 我老妹最近結婚 家裡還是有準備2~3000萬的房子 當然我妹另一半也不會太差!8
老掉牙的問題 買房是男人的責任 買車是男人的義務 很簡單道理 需要多問? 女人不一定有工作 就算有工作 光保養品 化妝品 衣服 包 就去了一半 剩下一半連生活基本都很難應付 更別說 吃大餐 和出國旅遊 都是花大錢的項目X
買房是男生的責任,認同阿,房子就是一個窩,沒有窩哪來的地方請人入住? 記得之前有看動物星球頻道 鳥類也是公鳥負責築巢,從無到有,一根一根草慢慢地雕琢,最後才完成一個窩, 母鳥就在那片森林鑑賞,看哪個公鳥的窩最驚實最棒,就選擇那個窩繁衍後代。 男人何嘗不是如此?1X
首Po各位帥哥美女大家好 阿肥我最近常在想一件事 就是阿 如果兩個人兩情相悅 最後要提親的話 通常對方父母都會先問說9X
身為女生 看到「男女平等」我就翻白眼 如果那麼平等 為什麼結婚被要求懷孕的都是女生 為什麼生了小孩 被要求離職當沒薪水保母的大多是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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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兩性兵役平權為什麼不由男生自己提?男生已經有人提過了 民國88年的事情... 釋字第490 號中提到:「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 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 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21
Re: [討論] 大家能接受男女皆兵嗎?: 我看有人推文說大法官釋憲說女生不適合當兵,所以我把原釋字完整po讓大家參考 釋字第490 號 中華民國 88年10月01日 解釋爭點:兵役法服兵役義務及免除禁役規定違憲?9
[問卦] 女生可以來一起當兵了吧?月經文 重述一下 烏俄現在打起來 一堆人說要把兵役恢復到一年 女權就會在那邊哭哭男女有體能上有差別 女生不可以當兵 女生要生小孩 男生怎麼沒責任感等一大堆屁話9
Re: [討論] 林志潔:女性同樣要服義務役才合理說女性生小孩不用當兵的是大法官 釋字第490號 節錄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 條規定: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4
[問卦] 為什麼臺灣的女生不用強制當兵欸我阿肥啦 為什麼臺灣的女生不用當兵啊 大法官釋憲是說 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 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5
Re: [問卦] 女性不用當兵要做什麼各位男性才服氣我們大法官有關性別平等的解釋 包含釋字365、452、457、490(這就是兵役的) 還有728、807等 至於什麼叫做男女生理的差異呢? 黃昭元大法官在釋字807號協同意見書明白講啦3
Re: [新聞] 內閣陣容無女性 塔利班:婦女只應生育我覺得這就跟兵役制度一樣 雖然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但是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 女性不用服役,是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所為之差別對待(釋字490) 同理,雖然憲法也規定3
[問卦] 大法官有比憲哥幽默嗎?看了些大法官解釋 越看越有趣 可以說跟全盛時期的Local king憲哥不相上下 大法官們不走司法路線的話- 今天剛好看到法白的一篇文章 探討女生當兵這件事 我想她可能想說的是這個: 《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