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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我該如何繼續?

看板Boy-Girl標題Re: [心情] 我該如何繼續?作者
tozz
(tozz)
時間推噓18 推:19 噓:1 →:53

※ 引述《IANKEITH (最後都會化成灰)》之銘言:
: 我有一個交往5年的女朋友
: 但原生家庭似乎對她極度不公
: 造成她心理上的委屈而有創傷
: 在11月吞食大量安眠藥被我送了兩次急診...
: 情緒也很不穩定,但如果我離開
: 可能會更慘該如何是好
: 接下來要說故事了...
: 照常理我女朋友一定可以稱的上白富美
: 她的原生家庭是開建材相關公司
: 看物質生活應該是很好過。
: 交往初期
: 她帶我回去吃飯,她在準備食物時,不小心打破一顆蛋,她的姐姐就直接當眾斥責她,而父母親完全沒阻止。讓我隱約覺得不太合理。沒想到後來的事情更是奇怪。
: 她初出社會,做的工作並不順遂。因為大學沒念完。大概只能做一些比較基層(被壓榨)的工作。
: 但父母並不幫忙她,同一時間她的姊姊在家裡公司當工作。可想而知是小魔王等級的。: 因為工作的關係,她搬出家裡在外面租房子。第一個傻眼的事情是,沒多久家裡門鎖換了,沒告知也不打算給鑰匙。
: 理由是,沒住家裡了,不需要有鑰匙…
: 她因為前陣子工作不順利先離職。在家無聊滑IG,看到她姐姐的生活,她崩潰了。她姐新房子在台北市,開豪車,跑名牌趴(在家裡工作基本上應該就是...)。極致奢靡不說,上牛郎店,甚至還因為犯法被判罰百萬緩起訴。
: 反應給她父母,她父母也是極致偏袒並且反過來,罵她怎麼可以探人隱私,可以告她(問題這些事都是她自己IG公開的內容,我們也沒散佈或是毀謗)
: 她在外面這幾年連百貨公司櫃檯,甚至飲料店員都做過。因為她長的好看常常受到騷擾或糾纏,不然就是被小圈圈嫉妒排擠。她其實過的並不順利。
: 她心情的反差,造成她上個月吞大量安眠藥,我發現後送急診。
: 扯的是...插管同意書 是我簽的...
: 而且大部份是我在急診室陪她...
: 最近她情緒也很不穩定,昨天她父親還說如果再這樣就把她趕出去。(我心想講的好像現在沒被趕出去一樣…)
: 其實我知道他也無能為力,因為錢是她媽媽管的,媽媽偏袒姐姐,姐姐討厭妹妹…所以無解。
: 我女友其實要的也不是錢,她要的是愛。但原生家庭都給不了。
: 我知道我會很辛苦,可是我該怎麼辦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MD Global Nokia 8.3 5G.

"我有一個交往五年的女朋友"
那你2016/03/22(#1My2XJr6)在O2版徵友是三小?
還有2019/10/03(#1TbEF3X3)在汪特版哭前女友要結婚,
到底是癢了想當時間管理大師,
還是這篇的身心科女友根本就是幻想?
阿還有被盜帳號這招也可以考慮,
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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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3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oy-Girl/M.1607486989.A.71A

※ 編輯: tozz (223.137.94.198 臺灣), 12/09/2020 12:11:59

IANKEITH12/09 12:13我2016年4月跟她在一起的,那年我還發了張唱片 然後在演

IANKEITH12/09 12:13出的場合認識他的 有問題嗎?呵呵

嗯嗯你說的算呵呵 4>5

JuiceBro12/09 12:14你這篇有盲點 1.有女友不能徵友? 2.有女友前女友不能結?

https://i.imgur.com/me1moaS.jpg

當然可以,截圖供參

※ 編輯: tozz (223.137.94.198 臺灣), 12/09/2020 12:18:54

IANKEITH12/09 12:18我不想被踐踏,感謝原po回文讓我能解釋,2019我現任女朋

IANKEITH12/09 12:18友狀況很糟,當時又得知前女友要結婚所以心情很複雜而已

IANKEITH12/09 12:18,我從沒做出對不起我現任女友的事情 謝謝你的指教

mermermer12/09 12:20連台女在O2徵人都不一定能在兩個禮拜內交到男友了,這

mermermer12/09 12:20位真厲害

人帥吧

IANKEITH12/09 12:22當時我是認識我現在的女朋友,但我們是朋友,截圖的什麼

IANKEITH12/09 12:22孤星那種鬼話,還是我陪她一起去算命師父說的,我們其實

IANKEITH12/09 12:23在交往前就認識了一段時間,但都只是朋友,所以當時的確

IANKEITH12/09 12:23是想交女朋友po文 不久後跟她在一起 謝謝

cheetahspeed12/09 12:25孤星淚

IANKEITH12/09 12:26我跟我的現任女朋友 在交往前大概認識了至少2年以上 確

IANKEITH12/09 12:26定的日期我忘了 在交往前她心情不好 所以我也跟她聊天,

IANKEITH12/09 12:26我一直不覺得我會跟她在一起,但到最後就是跟她了 大概

IANKEITH12/09 12:26是這樣

hobbes12/09 12:27不太懂第二篇為什麼不行,就算他結婚生子,他也可以哭呀。

當然可以,男未婚女未嫁沒有法律責任的

IANKEITH12/09 12:34另外 我剛剛陪著我女朋友看所有人的回覆 她也有看到這篇

IANKEITH12/09 12:34 所以我應該只要對我女朋友負責任就好了吧 哈哈 我還能

IANKEITH12/09 12:34一直回文 代表我沒被她殺掉 也代表我真的沒對不起她 另

IANKEITH12/09 12:34外 給某樓 要交女朋友不是時間的問題 是緣分跟感覺的問

IANKEITH12/09 12:34題 ptt其實根本徵不到 還是回到現實世界比較簡單。

susanna02612/09 12:34覺得 有現任女友 難過前任女友結婚 徵友 大概癡心多

susanna02612/09 12:34情種?

silvertime12/09 12:41人家高帥+時間管理大師不行?

wila12/09 12:47你說你在2016那年在演出的場合認識她,又說交往前認識了至

wila12/09 12:47少兩年以上,所以你們兩年後2018才交往?但上一篇又說你們

wila12/09 12:47交往五年??

放心資訊只有這樣所以他說的算

IANKEITH12/09 12:50我跟他是演出的場合認識的

IANKEITH12/09 12:50然後應該是2016的前2年

IANKEITH12/09 12:502014

IANKEITH12/09 12:50然後2016年在一起的

IANKEITH12/09 12:50可以去肉搜我的樂團 喜歡請按讚 然後上面應該可以翻到我

IANKEITH12/09 12:50當時的演出訊息 這樣

IANKEITH12/09 12:51正確來說是4年8個月我細算了一下 在po文的當下我打5年是

IANKEITH12/09 12:51大概的算了個時間所以造成誤會的結果

當然是誤會,不然還能是什麼?

IANKEITH12/09 12:56想把我打成渣男其實我沒什麼問題,但邏輯是如果我真的渣

IANKEITH12/09 12:56今天應該是去O2徵友而不是來這裡po這個吧

發廢文向來只需要心情啦

※ 編輯: tozz (223.137.94.198 臺灣), 12/09/2020 13:14:31

qazqaz6912/09 13:18樂團仔那是怎樣的圈子我是不懂我只是聽說都...

gtrx12/09 13:18誤會啦 哪次不是誤會

IANKEITH12/09 13:24喔 這個圈子喔

IANKEITH12/09 13:24其實就跟社會一樣 什麼人都有我除了樂團其實也有正常工

IANKEITH12/09 13:24作 那個是我的興趣而已

IANKEITH12/09 13:24所以不要有什麼刻版印象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不是有玩

IANKEITH12/09 13:24樂團一定渣

naideath12/09 13:25建議以後PO文開頭記得加個代PO 比較保險 不然會離題

spadej6917112/09 14:31我也覺得是編的 a id也有在汪梯徵人

spadej6917112/09 14:31不是的話 有錢人家手足爭產稀鬆平常

spadej6917112/09 14:31妹妹就是鬥輸的那一個而已 還不是我見過最慘的

spadej6917112/09 14:32解決方法不可能 她想要父母的愛

spadej6917112/09 14:33又不是她父母怎麼可能給人自己沒有的東西

spadej6917112/09 14:34建議多看一些心理書 類似《厭世女兒》

spadej6917112/09 14:34也可以做心理諮商 又貴又久就是了

keyg12/09 15:00時空管理大師

Misllec12/09 15:07時間管理大師認證!!!

kenny88812/09 15:09男友能簽插管同意書?認真?同志不就為了同意書吵結婚的

kenny88812/09 15:09

ooooooxxxxxx12/09 15:43這個人設不完全喔樂團大大 回去把故事編完整一點好

ooooooxxxxxx12/09 15:43嗎www

sweety65563312/09 16:39是我的錯覺還是最近編故事的帳號越來越多了

TALENTBER12/09 17:37嘻嘻 打臉文每次都精彩

IANKEITH12/09 20:01可以簽但是會有法律責任,就是她如果死了她家人是可以告

IANKEITH12/09 20:01我的,非必要醫院其實不會讓你簽但你要簽可以當天 醫院

IANKEITH12/09 20:01也聯絡不到他家人 所以最後的確是我簽的

IANKEITH12/09 20:08扯到像編的嗎?這個已經超出常理太多了

LBJKOBE556612/09 22:22最近的人都很想被打臉欸 為啥

pubupig12/09 23:34我也不知道他們在幹嘛

beef6812/10 07:47每一個都把自己當柯南欸 看那回覆態度就知道了 找一些不是

beef6812/10 07:47證據的證據沾沾自喜有夠可憐

maxxV312/10 08:51@IANK 如果你真的想尋求辦法 你不需要把精力放在跟鄉民解

maxxV312/10 08:51釋這一切都是真的,就像你不需要跟女友爸爸說一些五四三的

maxxV312/10 08:51家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