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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

看板CFantasy標題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作者
ALANISAGOD
(好像要轉柯黑了?)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6

※ 引述《kalen123 (歸來舊茶)》之銘言:
: 看到有些人說不合理.....來個反例,大家思考一下
: [閒聊] 為什麼巫師的原著作者 這麼不屑遊戲?
: https://www.ptt.cc/C_Chat/E.1EhAVTpge9JI
: CDPR這間遊戲公司想跟小說巫師的作者sapkowski買版權,後者當時認為遊戲賣不出去,選
: 擇一次買斷,理論上從此遊戲的獲利不關他的事。
: 但沒想到巫師在全球熱賣3300萬套,獲利接近7000萬美元,sapkosaki於是狀告CDPR,要求1
: 600萬美元的版權分紅。
: 此事以sapkosaki重新與CDPR簽約,拿到一筆未公開的版權分紅結案,但從C-chat版的討論
: ,不難看出當時鄉民覺得誰站的住腳。
: 同樣是作者賤價出售版權,同樣是買方從中獲得驚人利益,同樣是因為主張對方侵犯自身應
: 得利益;與本案的差異僅是本案是買方告作者,而巫師一案是作者告買方,怎麼這個“理”: 就變了呢?


這個舉的例子有夠爛。


巫師的作者當初在跟 CDPR 簽約的時候,CDPR 是有說要和作者按銷售比例分成的。

是作者覺得做遊戲根本不會賣,賺不了錢,不如收現金一次賣斷入袋為安。


很顯然的,這個決定在《巫師Ⅰ》的時候感覺還好(沒有大紅),
但是《巫師Ⅱ》的時候就開始令人懊惱(開始紅了),
而到《巫師Ⅲ》就讓他追悔莫及了(紅遍全球)。


請問現在中國的網路小說作者們,是可以跟網路小說平台談分成,要版權,爭分潤嗎?


如果網小作者們,是把自己的書一次便宜賣斷,那是他們自己蠢沒話說。


但如果今天合約的內容是「版權我有,虧損你賠,分多分少看我心情,還有別想跑。」。

那請問是哪個阿呆作者會簽,
把自己賣身給一個根本不知道自己辛苦打字到底可以賺多賺少的平台去運作?


你舉《巫師》這個例子真的很爛,爛到極致。

而且巫師作者和 CDPR 還有後續斡旋空間,讓他有足夠的資本和 CDPR 談判。

(衍生商品分潤、續作有沒有原作保證、作者如果續寫小說的新人物版權……等等)


所以 CDPR 才會和作者重新談合約,並重新簽署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新合約。


這個在今天蹦出來的網文合約中有嗎?

別拿這種連鄉民都知道誰站得住腳、誰站不住腳的東西出來現。

說出來只會讓有關心相關議題的人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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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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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2364 05/04 18:21不曉得他是真的不知道,還是裝死想騙人

a29985816 05/04 18:41不過鬼吹燈適用的合約不是這幾天曝光的這種合約吧

a29985816 05/04 18:41 重點應該還是在當初賣斷合約是被迫還是自願吧

從最近一堆大神跳出來喊很多條約早就有了的情況來看。 版權全拿是早就有的了,只是沒最新合約那麼坑人而已。

dannyshan 05/04 18:47原作拿不到多少錢的例子其實很多 羅馬浴場電影作者

dannyshan 05/04 18:47拿幾百萬氣到不畫了 起點不是常常在傳說某某作者賣i

dannyshan 05/04 18:47p賺大錢了所以才慢慢寫嗎 例如七十二編

theseusship 05/04 20:15羅馬浴場作者沒有拿到幾百萬,就一百萬日圓而已

theseusship 05/04 20:19對了,羅馬浴場電影票房是56億日圓

羅馬浴場的案例我沒研究,只能說這要看作者當初和片商怎麼簽。 如果作者和片商簽的是一片限定,那作者其實是可以在談續作分成時加碼分成賺回來的。 這就跟漫威宇宙找好萊塢明星簽約一樣,儘管簽的是三部曲的長約, 但明星依然有權在第二部的時候要求加碼,增加自己的酬勞。 現在漫威發便當也是因為明星綁定的角色紅了, 價格是天價扛不起來只好收掉改第二宇宙。 巫師作者也是按照這個模式去和 CDPR 重啟談判的,這不就談到了一個新合約嗎?

parasweet 05/04 20:36七十二編那有什麼ip可以賣?

※ 編輯: ALANISAGOD (114.46.141.26 臺灣), 05/04/2020 22:29:57

darkbrigher 05/05 00:48日本那個應該是出版社去談的 不是作者本人去簽的

darkbrigher 05/05 00:51剛去查一下 羅馬浴場那個是出版社擅自幫作者簽的授

darkbrigher 05/05 00:52權...100萬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