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
這明顯作者理虧啊
新合同不知道,舊合同是這樣
起點賣給第三方版權,要跟作者均分版權費。
(作者可拿50%,不算低了)
就是愛奇藝要拍,也應該跟起點談啊。
而鬼吹燈作者自己「賣斷」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賣斷後還繞過起點去合作,當然違法啊。
起點賣斷基本都是作者自己提出的。
我還沒有聽說強制賣斷的事。
(有一陣子起點有大幅收購願意賣斷的書,但不是強迫,還可以談價錢)
那既然當初覺得賣斷10萬划算,為何現在反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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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10.15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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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jose (59.115.110.155 臺灣), 05/04/2020 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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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跟你一樣 自己賣斷的 那真的很難抱怨
分成50%還只是普通作者, 優秀作者另有更高分成的約
※ 編輯: pinjose (59.115.110.155 臺灣), 05/04/2020 19:10:03→
而且這類案件 在演藝界其實更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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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創作 結果不能唱 唱了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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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著作權法問題啦 當然這可能要更專業律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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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不懂就只會鬼叫中國ooxx,案例就跟新合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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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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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者沒想到會賺這麼多 而且他是相當早期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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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網路小說還沒正式起飛 一點錢就賣掉影視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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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權利之類的我覺得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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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至少有10年以上,不知有沒有連筆名「天下霸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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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一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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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R巫師賣斷還不是被搶錢 當然我不支持這種情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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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補了一下前幾篇 我先道歉舉例不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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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CDPR也算是佛心給錢吧 其實不給照合約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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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師的作者可大咖了 巫師這IP也紅了 兩邊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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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有口湯喝 一邊請人當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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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改編動畫的那幾部作者拿的錢不多或是沒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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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全職高手、魔道宗師、異常、靈劍山這些。論壇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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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是很確定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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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鬼吹燈到底是不是他寫的 都不知道哩 看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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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跟第一部的差距說第二部是他寫的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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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師作者不是被酸到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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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酸到爆阿 但是實際上CDPR不打算弄那麼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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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閱文集團官宣管理團隊調整簡單的來說 起點想走免費路線 增加讀者數量並提升IP價值 可想而知讀者會因此變得更具集中性 大者恆大 小者難翻身12
[討論] 起點新合同貼吧看到較完整討論的文章 摘錄下重點 授權採分級分類 最基礎的就是不拿錢的11
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看到有些人說不合理.....來個反例,大家思考一下 [閒聊] 為什麼巫師的原著作者 這麼不屑遊戲? CDPR這間遊戲公司想跟小說巫師的作者sapkowski買版權,後者當時認為遊戲賣不出去,選 擇一次買斷,理論上從此遊戲的獲利不關他的事。7
Re: [討論] 小說內使用其他作品怎樣算侵權?既然在起點上寫書都是起點的版權 那一個作者在起點上寫書把其他起點的書 抄個大亂鬥,不也是起點的版權嗎? 這樣的話,在起點抄起點的書來賺稿費 反正都是起點的版權6
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這個舉的例子有夠爛。 巫師的作者當初在跟 CDPR 簽約的時候,CDPR 是有說要和作者按銷售比例分成的。 是作者覺得做遊戲根本不會賣,賺不了錢,不如收現金一次賣斷入袋為安。 很顯然的,這個決定在《巫師Ⅰ》的時候感覺還好(沒有大紅), 但是《巫師Ⅱ》的時候就開始令人懊惱(開始紅了),6
[討論] 話說~還能叫盜版嗎?翻版(「盜版」)指在未經著作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對其作品、出版物進行複製、再 分發的行為,以及以此行為製成的侵權產品。 這是盜版的定義。 然後今天著作權人(起點)自己對其作品進行複製再分發的行為,應該不能叫盜版才對。 畢竟我自己的東西,我高興貼幾個網站就貼幾個網站,不關別人的事。4
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契約的簽定是雙方同意的, 今天甲方或乙方簽下自己的名字, 就代表他同意契約上的內容, 除非作者在簽約當下真的如他自己所言 "我被灌醉後騙簽"1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我也覺得我們的腦波好像沒在同一條線上... : 其實前面各位講的東西才是混淆.... : 事實上你們的問題全部在經濟部智財局的Q&A裡面有詳細解釋 我知道這些條文 追根究柢就是買斷和分成的問題 這個在上一輪起點修改合約的時候就吵過一輪了1
Re: [問卦] 鬼吹燈好看嗎?4 John der 個人覺得鬼吹燈真正好看的地方 在於作者天下霸唱的侵權官司 簡單說就是作者年輕時簽了約 把鬼吹燈這IP在某程度上算是賣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