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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統神道歉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統神道歉作者
devidevi
(凱特)
時間推噓 5 推:7 噓:2 →:8

※ 引述《attacksoil (第三方程式)》之銘言:
: ※ 引述《sariel0322 (sariel)》之銘言:
: : http://i.imgur.com/JhhZOLc.jpg

: : 統神道歉了
: : 沒有標點符號,應該是他
: : 想看未塗鴉原文,其它幾個版或是臉書也都有放了
: : 是否該給勇於認錯的男人一個尊重跟原諒?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360.
: 看到這個 才知道原來那個網站可以點菜喔
: 太噁心了吧
: 這樣還可以緩刑? 而且為什麼這次判決這麼有效率
: 網站對話是都查過了?

其實以比例原則而言,緩起訴鬧這麼大不合理
如果是教唆犯罪,那就不是單純的沒有正當理由持有未成年影像
就看法官要不要改判

法官未判決前,人人都是無罪
如果算是教唆犯罪,那就要有相應的罰則
如果只是持有,那緩起訴就合理

統神只是要找個理由退場而已

不然也可以說緩起訴很嚴重,哪裡不嚴重,法院都判決確定是緩起訴了

以社會輿論這樣的關注程度,關30年以上才合理
而不是大聲譴責,結果法院輕輕放下,不合比例原則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9.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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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ksoil04/11 07:51我是覺得教唆性犯罪死刑都不過分啦

DANANPA04/11 08:08目前確定的是黃應該只是持有,有沒有點餐不確定,持有最

DANANPA04/11 08:08重就一年而已,不過現在朝野有共識要修法加重刑責了

Wolverin556604/11 08:10緩起訴

我改為緩起訴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4/11/2024 08:23:34

roger84041004/11 08:24沒辦法證明黃有點餐啊,除非調到通訊紀錄之類的

likeyousmile04/11 08:31跟買象牙一樣呀。你買了就有市場,就是直接加害者

likeyousmile04/11 08:32殺頭生意有人做

iam071804/11 08:32法律上不嚴重 道德上很嚴重 這句話超好笑

attacksoil04/11 08:46問題就是如果沒查清楚通訊紀錄就緩起訴 這檢警是在幹

attacksoil04/11 08:46

DANANPA04/11 08:49你怎知檢警沒查通聯紀錄?說不定是查了沒有啊

otis171304/11 09:15看到這篇才覺得台灣是不是很多人網路都撥接?現在才知

otis171304/11 09:15道為何加重持有的法條會被緊急修法拉高?

Wolverin556604/11 09:21所以肯定沒有啊 沒有的話 你付錢買一個商品為何要

Wolverin556604/11 09:21被處罰 現在還要加重?

otis171304/11 09:45黃被靠腰是因為他是高級會員,那東西是能點菜,只是目

otis171304/11 09:45前沒查到他點的證據。但光有這種權利就很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