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警方證實有網友因轉貼文章被iwin送警局
我覺得狀況會不會比想像的還不樂觀啊
他新聞有18禁按鈕,如果是軟蕊的話應該符合框架,iwin要直接結案而不是通報警察
他既然通報警察代表加18禁按鈕沒用,也就是可能被認定成硬蕊內容?
那當中是由誰認定的?
未來那堆保守團體只要主觀認定你是硬蕊就通報警察?
會不會到最後只要不是完全合意都被他們歸到硬蕊,直接通報警察
--
那篇檢舉是函釋下來以前的事……
而且要不要起訴是警方那邊的事
是不是硬蕊又不是保守團體判定
先前的檢舉還是要跑程序吧
函釋前的案子暫緩,現在開始啟動依函釋處理,然後他們把這
文分到硬蕊,通報警察,我是說這樣的路線
不然iwin收到檢舉之後由誰判斷是不是硬蕊、要不要送警察,他
們那邊除了保守團體還有誰
想當加速師?
那大概送警方的是暫緩之前的案子吧,這篇是2月檢舉的
有檢舉告發就要把程序跑完啊,因此排擠社會資源,那
些檢舉的才不管
不是,你完全搞錯了,想檢舉本來就誰都行,最終程序都是
由法官判斷是不是硬蕊
就跟你檢舉違停一樣,蒐集證據之後交給警方,判斷是
不是違規是由警方判斷
婦幼案件本來就不會少了,不然怎麼2月的告發現在才處
理
你也可以把停在停車格裡的車子拍照下來拿去檢舉啊,
要不要受理是警方的事
如果有18禁按鈕就符合iwin 框架,會直接結案不會送警局,函
釋前後都是這樣
以違停為例的話搞不好還真不會處理
但被請去泡茶很浪費時間生命就是了
就算合法iwin要送你也不能怎樣,因為真的不會怎樣而
且合法
只要送警方就一定會成案,因為警察沒有權力決定這個,所
以都會移送檢方
那是他的自由
iwin認定違法才會送警局,現在的狀況會變成他們認為硬蕊就送
警局,起不起訴再由警察或檢查官判斷
iWIN框架就根本不存在了,你一直執著在他幹嘛,而且不管
有沒有iWIN框架,本來保守團體就也可以繞過iWIN送檢舉的
,完全合法
對啊,就跟檢舉違停一樣
人人都可以檢舉
但iwin檢舉方便多了,滑鼠點一點就成案,加速師也是iwin太
方便才加速起來的
就跟交通違規檢舉平台一樣啊
所以iWIN檢舉二次元就已經不存在了,一直在講過去點點滑
鼠就成立是在幹嘛,現在就不行了阿
都已經不存在的框架還在糾結
交通檢舉你沒違規不會被抓去泡茶,但現在的狀況是他們認為你
“可能違規”就把你抓去泡茶
iWIN現在立場就是二次元回歸原本法律怎麼檢舉就怎麼檢舉
,他們不處理
我懷疑我在和時空旅人講話,我還是建議一下先買台積電好
了
所以泡茶怎麼了?
因為前面講的那個按子大概就是加速師的關係吧
又不是茶喝完就有前科
按他的時間線買台積應該爽到歪嘴吧
法官是最終判,中間還要經過警方和檢察官的.
搞不好還有幾件也是還在這樣跑 我記得有個畫師的的?
可以停止恐慌了嗎
提醒我不要太早把0050賣掉 我虧了30元了= =
泡茶浪費時間啊,煩都把你煩死
iwin現在在二次元方面就不管了,這案是函釋之前的
我等一下去確認一下現在是不是真的不處理好了
每個月送一個
然後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只要被檢舉就看警察要不要找你去
泡茶
麻煩的就是後面的程序被約談的轉貼與作者
函釋下來之後警方就有確實的法源能夠不受理,就不會
被抓去泡茶了
軟硬芯這個就更不屬於警察跟iwin,是屬於檢方跟法官權責
了
這篇講的是時間的非常尷尬的
這就是iwin會雙標阿 你以為單純輔導R18警告就沒事
得不受裡 跟 應不受裡又是兩回事了
最後還是看鴿子心情
然後這些都是從以前就是這樣跑...
不受理是兒少性剝削不受理,但這篇是刑法235
實際上這種沒人可管的單位就是能領錢玩你賺業績
你那邊還來得及all in台積電
這樣不就又回到以前的狀況 可以檢舉 警方看心情受理
平台與創作者持續皮皮剉
之前會把人檢舉到iwin那邊的現在一樣會把人檢舉到警察
那
不然根本沒辦法解釋有加18禁過橋為什麼iwin不直接結案,還跑
去通知警察
沒錯,刑235一直以來都這樣,現在才發現有點太晚了
就盡量玩啊 反正可悲真實兒少不用理 把資源都耗在這
符合規定他會直接結案不會通知警察
出社會泡茶哪裡沒怎樣 光是要請一天特休去處理就有夠
煩了 除非你假多到用不完不然就是虧了一天工資還不考
慮交通費
接下來要想辦法去修235,只是要動235的難度嘛...
之前就是在這鬧 然後現實兒少性受害 虐死案不斷出現
之前不是還在說不需要iwin這個組織,想檢舉的人直接往
上檢舉就好
啊這個就跟iwin完全沒關係了,因為這是刑法那邊的事
本來就不需要iwin啊XD除非是專案處理真實兒色的
函釋過後就是檢舉的法條從兒少(可以跟iwin檢舉)變成
刑235(不屬於iwin職權,iwin不受理,直接跟警察檢舉)
刑235又不是一天兩天了,而且很難改
沒IWIN前就有網警海巡了,不過案例很少
恩 回到刑235那個卡著好久的狀況
抓那種東西在以前也不是沒發生過
iwin詬病的是有刑法和行政法介入把事情搞得很複雜,
而且行政那邊違法不代表刑法那邊就不罰
現在就是行政那邊全部去掉只剩刑法
如果覺得泡茶很麻煩那,那也沒辦法...因為有人檢舉警察
不找人泡茶變成警察吃案,法治社會就這樣,照規則來
現在就先做好網路分級
就算那規則再麻煩也一樣
網路分級做好是讓警察列案後檢察官看了覺得沒問題,不是
讓人不能檢舉
就跟某天你經過機車旁邊低頭綁鞋帶,有人經過覺得你
在偷東西拍下來交給警方,那警方把你抓去泡茶一樣
遇到就當被狗咬
住台北的當然覺得被叫去泡茶沒什麼,雙北以外的人光是被叫去
會有多麻煩有想過嗎
檢舉機制就是這樣啊 == 沒啥辦法
沒有覺得被叫去泡茶沒什麼,可是按照現行法律來說
只要被檢舉那就是會被警察找去泡茶,沒辦法
你那邊還來得及
如果不想因為被檢舉被找去泡茶那就是要想辦法動235
或是從根本性的想辦法去動整個檢舉,警察,檢察官體制
不然就推動修法能當地進行調查啊
除非跟檢舉交通一樣 搞到量太多 才會被改
然後這兩個的難度都,恩...
而且這是檢舉制度的問題而不是單一法律的問題
所以真的要加速的現在可以每個有貼圖的都檢舉,量多了
你煩,基層警力更煩XD
就有微小可能會改動,可是更大可能是破壞現在ACG環境
台灣的法律教育不能等耶 本來就是覺得犯法就可以告
發啊 會不會鬧到自己被抓誣告是另一回事 這跟iwin
警方也是有分的,不起訴處分必須要到檢察官偵查完才能做
或保守團體或軟硬蕊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這之前警察本來就有義務通知被告來說明
到檢察官那邊不起訴了啦 我猜 浪費一下成案的資源
那時候蔡委員還沒釘這條阿 改掉之前還是算舊的
你也可以去iwin的網站隨便找個東西,然後去報警非常堅持
說這就是兒童色情,照目前的行政程序,警察還是有義務受理
並通知iwin的人說明案情
說的誣告,透過iwin不會被抓誣告,所以加速師才會這麼囂張,
之前有人提過了
現在就沒辦法透過IWIN了,這案是協調之前的
這東西抓不了誣告的,要抓誣告,必須要證明原告“明知那東
西不是兒童色情”,而這幾乎是不可能被證明的
我先不說了,等等又有奇怪的人開搞
奇怪的人是指什麼,我看這串下來都還滿理性的
已經有人說要去試試看了
就跟走在路上隨便指一個人告他性騷一樣,警察還是要去辦
,之後會不會被反告誣告或是名譽侵害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又是上次那一群說要用檢舉搞垮iwin的嗎?
那一群搞不好還是iwin的暗樁咧
我是覺得與其去搞這些不如去翻一些法律條文啦,這就
單純只是不理解法律的問題而已
法律看不懂也有人解釋給你聽
問題是聽不進去又無限滑坡的人
法律上確實可以直接提高,但這次事件iwin的處理程序很奇怪
*提告
之前一對樂子人加速師的那段時間,西洽很多尺度更大的色圖
頂多刪文處理
這次只是轉貼新聞,好像也沒
有蘿莉角色,結果卻送警局?
這則新聞出現的時機本來就太剛好 有一種要轉移風向的感
覺
而且目前好像只有一家報社報這新聞
刑法235這東西就是有人要搞你隨時都能搞才故意留著灰色
空間的 以前的二分法是這樣的
某甲在X當網黃 三點全露還無碼硬蕊題材打砲 但為人低調
除了親友沒人知道她是台灣人
某乙也想賺 在X上PO了個cos台灣制服露點軟蕊照 風聲被
傳出去 記者發成晚間新聞 制服所屬團體震怒
然後隔天發現 某乙被警察”恐有觸犯235之虞”移送了 而
某甲繼續在of更新她的色色內容 沒事
今天整套iwin機制帶來的隱藏效應 就是幫你風聲鬧大 幫你
獲得上新聞效果(雖然沒有上)讓有心團體震怒 然後會觸
發什麼你懂的 他們甚至有自已承報警方的管道
剛剛去查了一下 只有旺旺體系的新聞網報這則新聞
想幹嘛應該很明顯了
看到汪汪兩字柵欄仔更興奮了吧 這不是聖旨ㄇ
當事人上個月就貼文了 到現在才上新聞
新聞不報不代表沒有
而且難道要因為去喝咖啡的在水桶 就要改支持展翅嗎
會win喔
新聞不報就能當作沒有擾民這件事?
這東西不管有沒有iwin都很難 誣告好嗎…到底在扯什麼鬼
爆
[問卦] 美國警察拔槍速度是不是超快啊?PoliceActivity 的最新影片 直接從2:54 開始看好了 警察上前盤查,問了幾句話 要對方 拿出ID 對方行為怪怪的,警察的手隨時都在可以拔槍的位置上 下一秒就直接拔槍把對方擊倒了爆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先聲明 以下發言為本人基於主觀立場的個人發言 開了什麼會嘛,簡單來說 就是保守派團體圍毆網路服務提供者 大概是這樣18
[問題] 觸手算是軟蕊還是硬蕊?如題 目前18禁除了軟蕊的可以SAFE過關外 硬蕊的還是OUT 那麼問題來了 人獸交屬於硬蕊的一種15
[問卦] 殺人後通報失蹤騙得過警察嗎?餓死抬頭 如果殺了一個人後 再把他棄屍在某個地方 當然棄屍過程要能躲過監視器 接著過個幾天後再去通報失蹤- 我看大家一直在酸外役監 説嫌犯逃獄外役監都沒作為 欺上瞞下 沒有通報也沒有公佈 問題今天死的也不是無辜老百姓
X
Re: [新聞] 王力宏搖門李靚蕾嚇到皮皮剉 不提告怎不知道是哪裡的資深刑警, 單單搖門要構成恐嚇有點難吧, 不過我可以肯定的是騷擾行為已經構成家暴, 在警察知情的狀況下, 不論當事人是否需要警方介入,2
Re: [iwin] 被iwin了有辦法救濟嗎?首先一個常混淆的概念是,iwin其實是針對平台而不是個人。 在行政法上它就是一個行政助手,比如說義交,它不會開罰單,而是請警察開單。 所以這就會有兩個層面: a. iwin認為已經違反相關法律:比如說有兒童性行為、裸露性器官,足以認為引發 一般人性慾的猥褻定義,它會要求平台下架並同步通報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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