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Steam現在買遊戲時會提醒 這是遊戲的授權
數位版遊戲是否具有所有權這是個很大的問題
首先是你花錢買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說你買到的僅是數位版的使用權
那是否代表表你並不具備遊戲的所有權
因此只要遊戲供應商有意願對遊戲做任何調整
購買使用權的玩家都無權過問
因為你就具有使用資格而已
這道理就像共享交通工具一樣
使用共享交通工具的人都只有承租當下的使用資格
過了承租期間後功共享交通工具就不屬於你
你也完全不具備過問供應商的任何處置和維護方式
這也有點像購買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情況
擁有土地所有權在某些情況下你可以到當釘子戶
但當你僅有使用權時你就只能被架走趕走沒有反抗的權利
同理
因為在數位遊戲僅具有使用權情況下
如果購買者沒細看數位遊戲購買合約是否具有時效限制
那是否遊戲製造方或遊戲供應商都可以隨時中斷你的使用權和永久使用權
即便是你已經全額付費購買數位遊戲
這裡其實有很多陷阱隱藏著
這種問題往正常且正向去思考
就是遊戲製造商或供應商不會故意要搞玩家
但負面思考或腹黑點的廠商就不一樣了
就像育碧遊戲多版本價格和提前購買價格的花樣又不是沒發生過
未來腹黑一點的
搞不好連單機遊戲也來個月租型點卡
開賣數位使用權專用點數卡也說不定
(開玩笑的)
重點是既然是販賣數位遊戲使用權
那就表示遊戲供應商不再必備遊戲可正常使用的義務
因為在過往販賣數位版遊戲時
在正常邏輯上購買數位版遊戲的消費者理論上是具有購買數位版遊戲所屬序號所有權
所以遊戲供應商就有義務保證遊戲可執行
至少他得保證賣的遊戲可執行
但若僅是販賣數位遊戲使用權
那遊戲能不能執行的責任就僅是遊戲製作商的問題而已
因為遊戲供應商就只是一個遊戲使用權銷售平台而已,不是嗎?
總之
個人覺得當銷售商的數位遊戲銷售僅是銷售使用權
而購買遊戲的消費者購買到的數位遊戲僅只有使用權限的資格
那為何價格還要那麼貴
且往後能玩多久還完全受制於遊戲製造商的限制
這問題說白一點
就是以前假日STEAM不連線也能玩遊戲
你的遊戲要玩多久都沒關係
因為你擁有購買數位遊戲所屬序號的擁有權
可當你購買的數位遊戲僅是購買到使用權而已時
當製造商想要關閉某序號使用資格或中斷使用時間
製造商都可以透過連線更新做到且無法律責任
因為他賣僅是使用權
至於是怎樣的使用權則全看當初銷售商銷售時的購買契約內容
雖然很繞口,但問題不簡單
當然製造商不作妖永遠不會有問題
但當製作商想作妖消費者又沒仔細閱讀購買合約時
到時解釋權就全看遊戲製造商了
※ 引述《w790818 (科怪)》之銘言:
: Steam 現在在購買遊戲時提醒用戶,他們僅購買了遊戲的「使用許可」,而非遊戲的所有: 權。這項變更是在加州新法例實施之前推出的,該法例旨在加強數位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透: 明度。
: https://imgur.com/lqaj82m.jpg
: 加州的新法規不適用於訂閱服務中的遊戲、免費遊戲或可永久離線玩的遊戲。不過,這並: 未阻止 GOG 這個以 DRM-free 遊戲聞名的商店在 Steam 進行變更後做出幽默的回應。: GOG 在社交媒體上幽默地回應了 Steam 的變更,表示「既然結帳橫幅現在很流行,我們: 也考慮弄一個。」他們展示了一個 GOG 購物車的範例,上面附有新的訊息:「在 GOG 購: 買數位產品可獲得離線安裝程式,這是無法被奪走的。」這凸顯了 GOG 對 DRM-free 的: 承諾,與 Steam 強調購買的是「使用許可」形成對比。
: https://imgur.com/RtXLhbr.jpg
: 加州法案 AB 2426 的推出,部分原因是因近期一些遊戲被從玩家的庫存中移除的高調事: 件。例如,Ubisoft 今年撤銷了玩家對《The Crew》的許可權,PlayStation 也在關閉伺: 服器後取消了玩家對 PS5 射擊遊戲《Concord》的存取(但有提供退款)。這引發了關於: 遊戲保存的討論,並促使了 Stop Killing Games 運動的成立,試圖對日益普遍的遊戲無: 法玩事件進行法律挑戰。AB 2426 雖無法根治問題,但旨在讓消費者更了解購買數位遊戲: 的風險。
: eurogamer
: https://tinyl.io/Ba8r
: 海外有在吵啥嗎?
: https://pbs.twimg.com/media/GZQvDtSbMAA70b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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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DC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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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玩家們要團結,在搞的公司就不買他們家產品
法律新領域 只能等哪天美國法庭steam被告後形成先例來
看 或是歐盟多事去搞個法律
現在是還沒看到有濫用玩家信任的,未來為了營收,難保
有這種下流手段出現
你想多了 這東西一直都是這樣
不過不意外啦 steam這種就是service而非物權
只能期待和希望別有製造商作妖
※ 編輯: mazinkisa (42.76.79.36 臺灣), 10/14/2024 16:47:50現在只是講清楚而已
你以前買的也不是所有權
不一樣喔! 以前沒明講和合約沒載明那就有談判空間 現在挑明說且商品還沒說清楚使用權限的範圍和時間 這情況就不一樣了 重點是「使用權的價格」 網遊使用權是一直收到你不想玩啊! 這才是要命的
g胖過世被微軟或老鼠買下來也許會有亂搞啦 不過聽說g胖
兒子想法跟他爸一樣 目前也是培養當接班人
團結什麼....人家從開始契約就這麼寫你自己同意的捏
一款遊戲兩千塊不到,玩這種手法搞消費者能賺多少
錢又能搞幾次?
現在人家只不過拿出來講就覺得自己權益受損了?
看你怎麼看囉 你心態很大的度喔! 現在只是提出來討論,大家聊聊 未來真被搞,希望你也繼續維持今天這樣發言
※ 編輯: mazinkisa (42.76.79.36 臺灣), 10/14/2024 16:53:03大家都跑去做服務型遊戲了,你們慢慢團結==
喔! 成功的那幾款呀! 請問?
※ 編輯: mazinkisa (42.76.79.36 臺灣), 10/14/2024 16:53:43就一樣啊 現在STEAM只是加大字提醒你你買的不是所有權
你以前買的就是你說的使用權了
一直都是使用權沒錯,但現在透過數位平台連線跟以前可
以做到的限制差太多了
我很好奇你寫那麼一大篇但你有去看過eula嗎
你看了嗎? 還有如果使用權早就是 那為何育碧會被加州法院判敗訴
※ 編輯: mazinkisa (42.76.79.36 臺灣), 10/14/2024 16:59:19>使用權限的範圍和時間 這些東西就寫在eula裡面
他要是有就不會寫這麼長了
是是是 沒有看、也沒習慣看 但以後會看 重點是你們看了嗎?
※ 編輯: mazinkisa (42.76.79.36 臺灣), 10/14/2024 17:00:35十年前steam發展起來時就有人質疑過這點,最後玩家結論是
「管他的我方便就好」,所以今天steam才會做大成這樣
啊你不會去看法院判決喔 問我幹嘛 你有問題你自己找資料
啊 作業你自己寫啊 笑死
反問你有沒有看而已 你這麼嗆,吃了炸藥嗎? 還有看eula和法院判決有什麼關係 兩件事別混談!
※ 編輯: mazinkisa (42.76.79.36 臺灣), 10/14/2024 17:02:57我就是看了才知道你的問題裡面有寫啦
以前只賣實體他要停止契約辦不到
我就是看完了才來告訴你他有寫啊,問啥
算了,懶得槓
以前實體理論上也是可以終止契約吧 只是沒數位這麼方便
我是覺得盒裝軟體應該要把 EULA 貼在外盒不然就分開放
至少還可以不買啊,我現在就好多年不買2K了,伺服器關
掉my player就直接封掉當作沒有是啥鬼
方便買的人評估。而不是買回家開安裝程式讀完 EULA
當然有關係啊 elua是玩家跟廠商之間的契約
法院要判決當然看你們契約是怎麼寫的啊 還別混談咧
不同意還要自己跑一趟退貨 ...
那感覺實務上很困難 elua都碼落落長還要印在盒子外的話
以前華康盒裝版字型有印一張紙寫 EULA,但是它放盒子裡
你買了拆開包裝才看得到那張 EULA
現在合理的作法應該是外面印QR CODE跳出來是ELUA先讓你讀
現在有網路真的方便很多
你可以很在意遊戲離線遊玩問題但新時代會淘汰這公司
畢竟吃力不討好 成本拉高實體通路又難搞
喔對了 >搞不好連單機遊戲也來個月租型點卡
你知道訂閱制(ex:XGP)嗎 lul
PS plus 應該也算
去gog買吧
如果 遊戲下架+自己電腦重灌 是不是就無解了?
現行的狀況 下架不影響你收藏庫的遊戲 一樣可以載來安裝
>育碧會被加州法院判敗訴 我剛好奇查了一下 發現查不到
東西 你到底是在說哪件事?
那既然只是使用權,那就不應該花全價,消費者是否可以要求只
繳部份費用?使用權?這根本就說不通!
想到Concord就是官方一個決定就從玩家收藏庫中消失了
,這其實真的要搞玩家的話蠻可怕的
全價?你說版權喔 你想買公司還不一定會賣你捏
什麼叫全價?現在訂的價格不就是使用權的價格嗎
什麼叫全價?你買實體片也是使用權喔 只是你可以把這個
使用權賣二手而已
你不滿意現在的價格就是不要買 市場機制決定
Concord那是遊戲整個停運 廠商當然可以搞你
但他搞你幹嘛?
啊不過 Steam版的確看過有些人被一些小工作室的搞的案例
我一直認為以前到現在玩家有的都是使用權,不然為什麼
開掛被抓遊戲商能直接鎖帳,這是禁止你的使用權吧?剝
奪所有權這種東西是司法單位才有的權力吧?
歐盟已經吵20年以上了其實
實體也是使用權阿 不知道你在堅持什麼
實體的使用權(授權)只是比較簡單可以轉移而已
其實就是要看 所謂的第一方的態度 就算是Drm-free
遊戲 也不代表你可以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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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Steam 現在在購買遊戲時提醒用戶,他們僅購買了遊戲的「使用許可」,而非遊戲的所有 權。這項變更是在加州新法例實施之前推出的,該法例旨在加強數位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透 明度。8
→ r85270607: GOG的DRM-free一直都是很困難的玩家理想理念 10/12 03:16 GOG那個方式其實很困擾廠商 畢竟真的有載過GOG的盜版 但其實STEAM也不是沒人破解過,畢竟遊戲檔案都丟在電腦裡了 像是某家賣一堆DLC的策略遊戲大廠,他家的DLC盜版沒有少過12
: : Steam 現在在購買遊戲時提醒用戶,他們僅購買了遊戲的「使用許可」,而非遊戲的所有 : 權。這項變更是在加州新法例實施之前推出的,該法例旨在加強數位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透 : 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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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數位版遊戲到底能不能借人玩?還記得很久之前PS出過這廣告嘲諷XBOX數位遊戲共享 我們在借實體遊戲的時候很簡單,就是把遊戲片借給別人就好 可是到數位遊戲又很複雜,廠商總是會說要給別人玩就要請他多買一份 數位內容不但不能轉移,連借出去都會被廠商囉哩八縮7
[問題] (已解決)雙機遊玩 dlc本體不同帳戶購買主機分別是我持有的主機A帳號A 我弟持有的主機B帳號B 雙方互相設定對方為隨時遊玩主機 原本寶可夢劍盾是實體卡+帳號A購買數位dlc 帳號B在主機B也能順利遊玩5
Re: [閒聊] 講白的,實坪制不好嗎?會不會實坪仔想要的是買新車的概念? 比如說,肥仔不需要健身不必加價購買健身房使用權 沒小孩不需要購買親子遊戲室、兒童遊戲區的使用權 沒朋友不需要購買交誼廳等等的使用權 到最後只加價購買搭電梯的使用權,這樣最省錢了你說是不是?5
Re: [新聞] 美國加州規範需告知沒真正擁有數位版遊戲基本上實體版最大優勢也只有二手販賣 如果不考慮多周目遊玩,不玩的實體版累積下來很可觀 超佔書櫃位置,不如買數位版省事多 至於文中談到使用權,我覺得也只差在 數位:平台倒了沒得用(Steam)1
[問題] itunes上購買的使用權機型名稱: (請使用正確名稱勿簡稱) 系統版本: (設定→一般→關於本機→版本) 問題描述:1
[問題] 請問育碧UBI的遊戲終止服務的問題大家安安 請問一下 之前育碧有終止舊遊戲伺服器服務導致 線上功能及DLC不能使用的問題。 那請問如果從steam平台去買他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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