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引爆邱太三、彭坤業關說 壢新院長逃漏稅5
引爆邱太三、彭坤業關說 壢新院長逃漏稅5億遭判3年4月
資料來源:
黃國昌臉書
還好,當初沒讓惡人得逞
一個惡意逃稅5億的醫院院長張煥禎
找來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非法關說
要讓根本沒有認罪的張煥禎,可以享受認罪協商的寬典。
還好有基層的檢察官勇敢揭露,如此惡劣的官商勾結、權力濫用,方未得逞。
嗣後,雖然邱太三辭職下台,但法務部竟讓彭坤業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而監察院最後也沒有彈劾彭坤業,官官相護,離譜至極。
今天,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張煥禎有罪,定執行刑3年4月。
再次印證當初私下施壓幫忙喬認罪協商的邱太三與彭坤業,有多可恥!
2020-07-09 11:42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聯新醫療國際集團總執行長、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等人因涉嫌逃漏稅5億元遭起訴,認罪協商階段牽扯出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桃園地檢前檢察長彭坤業涉及關說,司法界一片譁然,邱、彭相繼辭職、調離,該案協商破局改為一般審理,桃園地院今依8個逃漏稅罪,判張3年4月徒刑,可上訴。
該案協商破局後,桃園去年11月首開準備程序庭,張煥禎均否認犯行,表示醫院是自己百分之百獨資,也未設行政副院長一職,相關業務授權給各單位自行處理,財稅事項則委託給會計師事務所,他根本不知道有員工帳戶,也不清楚有對外財報區隔等漏報事實。
壢新彭姓財務長則坦承部分事實,但否認犯罪,表示張煥禎沒有指示她,張的所得稅率大約40%至45%,自己替張節稅是希望剩下多餘的錢可以更方便運用,比如說拿來購買醫院醫療設備等用途。
桃園地院指出,張煥禎指示彭女、盧女幫助期逃漏稅,交付銀行帳戶、印章等,讓張從
2007年至2014年間,8度隱匿部分業務收入,將醫院部分現金收入轉移至醫院以外帳戶、處所,已非屬稅務申報上單純漏報部分收入的消極行為,經比對證詞、醫院帳戶,認定張自始知情,不採信其辯詞。
桃園地院認為,張煥禎為醫院院長、獨資經營者,彭、林則為財務處長、會計人員,且張犯後矢口否認,逃漏稅金額從300萬元至8000萬元不等,金額十分巨大,本應從重量刑,考量張對桃園地區醫療服務品質、多從事公益活動,且案件爆發後已補繳回大部分逃漏稅,僅因部分過期未繳回。
法院審理後依8個逃漏稅罪,各判張煥禎有有期徒刑8月至1年8月,應執行3年4月,彭女、林女及盧女各判2年、1年及6月。
全案起因桃園地檢起訴張煥禎涉嫌逃漏稅5億元,張的律師、公訴檢查官對是否認罪協商認知不同,後彭坤業接獲陳情稱公訴檢察官態度前後不一,答應又反悔,直到檢察官論壇一篇PO文,表示檢察官接獲檢察長指示要盡力促成協商,該檢察官質疑關說並拒絕,並牽扯出彭是受邱太三陳情。
案發後彭被調至台灣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邱太三也辭去國安會諮委,高檢署調查認定彭指示失當,送交監察院雖認定關說但彈劾未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彭處置失當,建議法務部給予警告,經檢審會決議記警告,彭因此考績未達良好。
https://imgur.com/XZGoBws
桃園地院依8個逃漏稅罪判張煥禎一共3年4月,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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壢新(現在改叫聯新,至於為什麼要改呢?)真是生財有道
話說最近好像流行記過升官? 連關說也可以升官?
那某位不分區議員就算真的被罷免了,應該也可以順勢升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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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台灣,藍綠一樣爛
所以我從喜歡變成不喜歡,都直接變同個政黨了,要怎
麼監督呢?全國不分區議員
這篇新聞內文跟全國不分區議員沒關啊
啊!全國不分區議員只關心高雄的事情,醫院不在高雄又跟
韓無關,他不會管的XD
新潮流安全下庄
壢新不像一間醫院
不是醫院?那是啥
一定是司法幫在搞鬼
邱還是桃園前副市長呢
我是說升格的桃園市
垃圾
推
這個到高院就無罪了
南桃醫療資源真的…沒家像樣的
接受關說 結果只是警告 真笑死人
以前只有一間壢新 後來開了好幾間 就改名叫聯新
看看房價就知道藍綠一樣爛阿
讓我們回歸理性思考
統一和獨立哪一個比較重要
其他的都是小事
硬要把不加入你們的人,說成想被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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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徐倫在認罪協商前怎麼都不先看一下內容其實這一段劇情滿誇張的,我看的時候就覺得這不可能發生 我是沒讀過美國法律,但我認為這段劇情應該跟美國認罪協商的規定有衝突 因為台灣也有認罪協商的訴訟程序,當初還是從美國抄回來的 先說結論,在台灣的話徐倫是不可能被這樣陰的 而且台灣的認罪協商是從美國抄的,照理說不會差太多13
[黑特] 邱太三可以當法務部長 黃國昌不行靠北膩 我真的覺得超好笑的 邱太三是什麼貨色 以前用過的爛貨當人民金魚腦 關說被糾正欸3
[討論] 所以曾勇夫是20年來最好法務部長?本來馬英九用了王清峰當法務部長,結果因不願意簽署死刑執行而被換掉 換曾勇夫上任,四年內槍決21人,被民進黨批評是屠夫,後來涉嫌為王金平關說,使檢察官在柯建銘的背信案不進行上訴,被逼下台 至於邱太三跟蔡清祥做的有多糟糕,就不提了,死刑犯一個也沒執行,司法人力不足,檢察官流動率暴增的問題也沒能力解決,爛在那邊 最近一堆鄉民在批評黃國昌廢死主張,看起來執行死刑才是民意趨向? 這樣看來,曾勇夫近20年來最好的法務部長嗎?- 其實也不難理解啦,之前都有公開報導 告訴你這種事情怎麼運作了 再回頭看這件事,真的很有意思耶 公平報導,先貼洗地文,不過還是可以看出一些東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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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桃檢彭坤業檢察長其實是被抹黑?之前鬧很大的陳嘉義檢察官檢舉檢察長關說一事,害彭坤業檢察長被拔官 但我肥事後想想,他是檢察長本來就有行政監督權力,總不能下面基層檢察官判錯了,他都不能指導吧? 況且他又不是指導個案法律見解,他只是指導「協商程序」走完,要求依法走完程序,這算什麼關說啊? 平常上級檢察長、襄閱主任都可以抽查卷證考評,否則研考科怎麼打考績?檢察長進行行政監督,叫基層按照程序,未結案不要太多,這叫什麼關說? 然後上網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