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要禁 業配文?
首先
根據公平交易法
第三章 不公平競爭 第21條 (節錄開頭)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
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白話就是
如果部落客收錢屬實卻沒有告知讀者是商業合作並且有附廠商連結,屬於違法行為。
所以某人才閃躲問題,非不為,實不能也。
收錢就該註明,不然就是欺騙讀者或消費者。
板上被騙過的人 不少吧?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沒有他說得那麼好"
再來
PTT站規就有寫"學術網路 禁止營利"
謀個人私益、衝個人BLOG流量,當然也可能是營利的一種行為
接著
根據流量網站的調查 similarweb
那些常常分享食記、遊記...等等,有張貼BLOG網址的
來自PTT的流量,大約只有2%,大部分都來自 GOOGLE
放下這2%,寫好你的BLOG成為指南才是正途,如同米其林餐廳
最後
因為你484有收錢? 我們根本查不到也無法查
就算佐證的說詞在多,沒有查到關鍵的"收錢行為",就是沒用
你有收錢用[廣宣],自然不會有這些問題
所以
在PTT上被動的、唯一的辦法就是"禁止BLOG與相關連結"
如同已廢止的版規1.10所寫
板規 1.10 心得
包括食記、遊記、在地商品、商家、醫療院所、娛樂場所、運動處所...等等心得
必需 全部用文字描述,包括店名、處所或商品等等,不含任何超連結
只有單純的照片連結(必須沒有任何廣告的)才可以
照片內可以有店名、商品名
這不是為了誰而定的規定,而是為了PTT能永續下去
其他版我管不到,但至少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能夠做到
至於說BLOG寫好後,圖文無法一起複製貼上?
我只想說去GOOGLE,學一下 OK!?很簡單的
--
主要還是一些ya寫的真的很爛。吃狗屎也在那真香
唯一的辦法?版友提的意見你全忽略?
唯一能放寬的只有簽名檔能放上個人BLOG連結,但不能是商家或商品的直接連結頁面 例如 blog.xxxx.com 而不是其他後面加了一長串連接到 特定網頁上的連結
不行,簽名檔會有其他版不能通用的問題
其他版關我P事?
這是討論還是解釋???
討論,應該是後續要怎麼處理,規則?方法?
業配很難舉證沒錯,但為了一個厚顏業配仔搞爛一個版,
對真心分享的人是多麼嚴苛
不能貼BLOG就是嚴苛?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18:33:06這不能解釋沒事先討論是否增加板規、新板規沒有宣導期
就上路的情況啊
我覺得可以修訂"連結規定的部分" 再加上宣導期 重新定版規
沒食記可看真難過
還是有使用文字和圖片的板友分享食記文 大家也討論很熱烈
應該不至於都沒得看 因為又不是每個人都有blog :p
所以w版主提出什麼方法、規則讓大家討論??
如果沒有,那就持續開放任何食記分享,直到有一個公認
規則出現。
這篇是有要討論的意思嗎?
你就是定義不出業配文啊 然後直接擴大解釋全禁止
是不是業配讓大家自己去判斷就好
講的好像每個人分享食記 都是為了個人利益 為了衝部
落格流量一樣
根本沒有禁任何 食記或遊記...想分享就分享,不會有人阻止你。 只是禁止特定BLOG直接連結,484業配? 根本沒有意義,因為無法查證 無法查證的東西,就不能作為立論依據 那麼只有兩種做法1.開放 或 2.禁止 很明顯1.是不可能的,原因如本篇所述 所以只有 2.禁止 這個選項 頂多放寬一點,但是加上限制 至於禁止之後的效果 可以去看看電蝦、家電、美妝板...等等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19:26:40先不管能不能貼nlog連結,你把1.10當成唯一解不接受
其他聲音,這不叫討論
>blog
你可以宣導辦投票,讓板友接受這個板規與否,直接施
行?這不是個板
所以1.開放 為什麼不可能?
有違法就檢舉到司法部門好了,不懂你怎麼自己解釋公
平交易法,美食版都沒有禁blog你在憂國憂民什麼??
另外學術網路禁止盈利,那你中壢版禁不禁二手物品轉
讓
在那邊擴大解釋學術網路盈利,公平交易法,真是好笑
對阿,為什麼要自己去解釋這部分?有違法可以檢舉阿,再水
桶掉就好了,為什麼要過度解釋呢?
既然blog只能從ptt拿到2%流量,那就表示blog在不在從
來就不是問題,你還不如把真業配客檢舉到司法部門
我不懂為什麼要自己當法官
電蝦買賣算營利嗎? 如果算的話前陣子您參選電蝦板主
也是打算要封板嗎?
1.開放 2.禁止
1不可能,只能2
這種是討論嗎?沒得選擇不是嗎?
如果認為發文者是業配,檢舉他就是了。
投票決定啊,中壢版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走向,有問題上
級管理會來糾正。
我選擇 開放,雖然不喜歡那個業配仔,但其他食記分享
的不該被牽連
那你要不要參考es版的作法啊,你都說從PTT取得的網站流
量小了,那禁網址沒有實益啊!揭露葉配才是公平交易法
規定的,以及根本不需要因噎廢食,還是可以放網址,但
是PO文章再多兩張照片,學習es版規定啊
GJ
那個...只想問這是兩位版主商量討論後才有這篇“討論”文
嗎?
只有兩種作法,禁或不禁,叫做不想思考。你禁了結果沒
解決根本葉配問題,反而引發更多決策錯誤後續效應,這
個政策就該做彈性改變。你的內文前後邏輯不通順,實在
懶得說。
你還是全面開放好了,之前沒相關規範大家都過得很開心啊
你砍的文章為什麼躲這麼多天才說明,明明一開始就能
說清楚的
兩個版主之間是不是溝通有障礙,不然一個說沒砍要問
看看,一個裝死躲起來
我認為還是要規範連結 因為一篇食記但加入多個超連結沒
必要 或許可以像之前2017年舉辦投票? 原本要遏止業配但好
像也沒甚麼成效?? 這樣看所以食記一直都是蠻爭論的議題..
支持禁!!!!!!推
分享食記 不需要分享連結 有興趣自己搜尋
多連結這個禁止我想大家都沒什麼意見才對,只是w版主
從來不是想這個,他是要完全禁止blog連結,另外簽名
檔放超多圖片連結的也是很討厭,本文不到三句,無意
義的簽名檔圖片一堆
依板主邏輯 PTT應該全面禁止超連結 貼新聞 貼Youtube
不都是衝流量的營利行為
事實上你只在乎自己的板主權威 不在乎多數板友的感受
blog超連結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這個應該由站
方認定,若哪天ptt站方規定不得貼超連結,中壢版鄉民
應該都會覺得ok,而不是中壢版版主超前部署,就好像
彰化所謂的精準篩檢一樣
嗯嗯嗯嗯????
為何要因為某人而把板規搞成這樣啊
只是多一條規則而已,一點都不難理解
支持全面開放,業配仔的文要看不看自己的事情。
版規應由多數人決定。
版主應該開放投票決定此爭議規則
要不然沒理由禁止
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是這樣解釋的
只想說,不要亂解釋法條
自行解讀自行立法自行施行耶
然後打著高道德標準的旗號高高在上的跟大家"解釋"
換了位子換了腦袋
說是要禁業配文,最後是禁止Blog連結,然後又說簽名檔可以放
Blog網址,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難道沒BLOG連結就沒業配嗎
又只要有Blog連結就是葉配嗎?
就是 廣告直接點到商品 或打開一個首頁 的區別
我感受不到想要認真討論的意思耶
想想你以前怎麼勸諫RILM前版主的,難道真的是如樓上
說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嗎?
呃傳到兩張一樣,算了
支持全面開放
擴大解釋公平交易法可以嗎
支持禁 業配三小 不想看廣告
想看業配的自然就會追蹤個人的網頁或社群網站。地方版又不是
你個人版
只不過是禁止"為特定商家的BLOG直接連接" 跟你想不想分享、有沒有圖片,一點關係都沒有
※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7/2020 23:11:05業配跟blog有沒有根本無重大關係,你今天禁了blog,
會走業配的人仍然會貼業配的食記,因為他只要跟廠商
協議是發在公眾網路就可以了,fb,ig,甚至是低卡pt
t推特,那大家還是看得到業配食記,但對於有熱情的分
享食記的人卻有可能因此不發文了如L大,進而讓中壢版
人氣越來越差,從8/18版上剩下最多文章是什麼,是轉
讓文跟贈送文,中壢版變成鬼版才是你們要的不打擾嗎
?ptt站方都沒有禁止了,連最有可能被業配的美食版都
沒有禁超連結,中壢版卻因為一個版主搞成這樣真的很
厲害
沒有想討論的意思
所以簽名檔可不可以放連結,自己講完刪掉哦?葉配還是
葉配啊,食記如果是邀約沒任何連結還是葉配啊是不是都
禁一禁?如果文內貼照片誰會再點進去連結給他賺流量?
只是想讓自己輕鬆不用審查管版,就乾脆都禁一禁啊是不
是?
再退一步講,新版規上路沒宣導警告期直接刪文導致已經
很冷清的版,食記文直接歸零,你版主覺得這樣OK?
翻譯:我版主最大
你跟之前阿合版主是不是朋友阿?
這版主沒有要跟你討論
只要你聽話啦
那些截圖完美打臉這位版主XDD
之前的食記文全部歸零真的很傻眼…
以後想看中壢美食必須去food版查詢中壢真的有點瞎
除了1.10其他都是狗屁 我只想要我的板龜
時空背景不同啦
所以版主提出什麼東西來討論,沒有看到你想討論的意思
以前質疑人家沒
你方便不代表別人方便 笑死 有這種版主會有人想主動
分享心得嗎? 白話就是 可憐哪
問大家就改版規,現在你自己呢,臉腫了吧
這片是討論還是解釋,討論什麼了
篇
投票不會啊?以民意為依歸,還是你對自己沒自信,硬要蠻
幹
只有1跟2 1不可能 這是中國式民主嗎嘻嘻
第二十一條明列的影響事項,板上食記哪一點你覺得會誤導
W覺得很方便也很閒的話,麻煩你把每天有關中壢的文章,連
圖帶字照你的方式轉到中壢版,
ptt禁止盈利,代購算不算盈利,徵友算不算私益 有禁止嗎
失去你不可惜,失去L大真心分享的熱心網友才可惜,典型因
噎廢食
你懷疑他有收錢沒標示 請你負起版主責任去舉發他啊
一句無法查就全部禁止,怎麼讓我想起香港人上街
因為沒辦法判定誰是示威者,所以特定地點通通都不准去
另外改板規前又不徵詢意見,出事責任通通給R板主扛 笑死
討論:相互探討研究,以尋求結論。怎麼看你都是定案了
所以沒貼連結的業配有違法嗎?有違反學術網站不能盈利的規
矩嗎?
選擇性回覆問題,該討論的程序事項避而不談
看完我覺得還是罷免w版主好了 反正現在的他也符合以前的他
自己罷免表準
法匠?皇帝?另一位板主認同?
我也覺得如果版主是這種沒打算跟大家討論的態度
那就可以討論他的去留了
縮這麼久還以為能集什麼大招,結果只能整理出這篇矛盾
說辭,我想你也自知一堆邏輯漏洞,只能選擇性回覆
反正到時候也就裝死裝過去了,之前想拉別人下台
多麼義正嚴辭,現在輪到自己就盡量爽
完美闡述了台灣政治人物的樣子,反正板友好騙嘻嘻
討論?
版主是想把中壢版食記趕到桃園版嗎?
那你可以下台了,獨裁專斷
你因噎廢食的確不難理解阿
哈哈,確實是因噎廢食
不是很贊同
原本的那篇討論也是這樣,問對於業配的想法,不知道為
什麼最後就導向這條版規,這篇討論該不會也差不多?最後
導向一個奇怪結論
這篇只有標題是討論,其他都是w挑話題再解釋,根本沒
討論
大家都有眼有腦誰不會自己分辨啊...何況ptt圖片需要另外有
網址才能開圖,複製貼上最好就能連圖片一起啦
技術問題,自己學
看來以後是轉讓票券文開始多了
轉讓票券文也不知道有沒有盈利 搞不好送的拿來賣
是不是也要禁一禁
爛
版主行為可能阻絕了業配但也殺死了一般人分享的意願
對中壢版不見得是好事 有爭議就拿出來大家討論或投票
不是你版主一個人自己解釋的很開心卻遏阻他人的權益
這是公開版面不是你自居版皇說了算 真當你個人版!?
一堆吐槽點 禁貼blog連結就能禁業配?學術網站不能謀個
人私利卻只拿食記文開刀?邏輯還好嗎
目觸漏看,所以說你簽名檔放blog連結跟本文放是差在哪
裡喇????
懷念jojo當版主的時候,
W你不行就下台,霸著版主位子又沒有建樹,去洗洗睡了
中壢版變這樣只能逃難到桃園版了嗚嗚
美食分享結果都是收錢業配的話 那多浪費去嘗試的人時間
不只浪費時間 還會收到錯誤的訊息
你好煩
好了啦 不要再自圓其說了
到底有多少葉配?看到美食部落都沒一點負面感覺就是怪
老實說,全面禁止也是很怪,因噎廢食
紅的喜氣
到底禁止blog 跟達成禁止業配這目標之間的關聯在哪
如果你不會討論可以去參考jojo之前的討論食記文章
因為BLOG的流量=$$$$$,流量會為你帶來廣告收入,業主也是看流量大才會給你業配 名不見經傳的人就沒有流量,所以必須要有一個固定的BLOG來統計流量 也就是說 流量=觀看人數=廣告效益,禁止BLOG連結=斷流量=沒$$$$$
就先假設這方法能斷業配 不是葉配的食記也因此停貼
這個現象您實施前有想像到嗎? 實際發生後您的對策是
什麼? 還是一樣不貼干我屁事?
首先 重點在分享而非流量,有沒有貼BLOG直接連結,並無多大關係 不能貼BLOG直連業面,你還是可以直接複製文字貼上,還是可以貼圖 不會複製BLOG圖片網址的去GOOGLE學 根本沒有禁止食記之類的文章出現,更沒有禁止PO圖這種事 你可以宣傳你的BLOG,但不能是直接連接商家的網址 假如只是禁止BLOG商家的直接連接,你就不想分享了 那你還可以用 [廣宣],不只你的BLOG直接連接可以貼,連商家的網址都能貼
部落格業配干我屁事,你上班不要領錢我就覺得你很佛心
邏輯之差,欠投票罷免
這邏輯有笑點
這叫 首頁
https://24h.pchome.com.tw/這是直接連接
https://24h.pchome.com.tw/prod/DEBHAS-A90089YA9?fq=/S/DCAK9K※ 編輯: wild2012 (220.133.125.40 臺灣), 08/28/2020 14:26:50
繼續討論 就直白一點說好了 貼連結(非首頁)這件事情
同時蘊含很多意義 有你說的創造流量好跟店家喊價
也有的只是想增加自己頁面上其他廣告收入(很微薄)
也的有的-像我 只是想看後台數據上升圖個爽
然後這三種人都不想在沒連結狀況下貼文 或是單純懶不
想一一轉貼圖片 然後明明就沒收錢 所以也不想標廣宣
這時候您想怎麼處理?
所以你還是挑話回啊,到底是解釋還是在討論。
沒看到什麼東西拿出來討論啊
都說重點是分享了 還管人流量
而且自己都分 食記跟廣宣了 因為該廣宣的裝食記
就想一勞永逸 這樣很會耶
結果搞到的是沒領錢純分享的人 好棒棒的方法
所以簽名檔可以貼連結這樣,本文不可以;然後版主說要
抑制增加部落格的網頁流量減少葉配,減少那些blog的置
入收入,又說PTT能創造的流量僅2%,邏輯很棒。又迴避沒
有宣傳勸導期直接實行版規刪文,挑問題回,說要抑制透
過PTT盈利,結果制定出的方法毫無實益,文章邏輯低落,
不錯哦。
你就自己說了ptt導向Blog的流量大約2%, 所以這2%會提升
多少流量 你的邏輯不就是斷流量讓他們沒辦法收錢嗎
阿只有兩趴功效大嗎 到頭來還是那些沒拿錢的受影響
斷了2% 他還是有98%的流量 這兩趴會讓業主決定不下業配?
你這邏輯真的不是一般的厲害 關鍵性的2%, 另外你到底說不
說沒宣導是錯的 R都說兩人要互相監督 你沒覺得你失職?
只會在回文說 雖然激進了點 有夠避重就輕
太失望了!
我支持板主的想法 但做法可以改進
笑死了!原來只能發版主思想的限定文才能通過不被選擇性
辦案!
兩害相權,消費者是弱勢,贊成版主。
2%...==
哪個版還有在熱愛葉佩雯的?目前看只有中壢版
鎖2%葉配還是照接 但ptt食記數量也剩2%
版主禁止業配的方式=降低收業配者從ptt過去的流量
然後說這流量根據統計佔了2% 那這兩趴真的能影響業主不下
廣告嗎
說板上被騙的不少 但品質口感這東西本來就是主觀認定
有人覺得爭x好吃 有人認為藏xx好吃 也有人喜歡壽x郎
這個被騙感並不是客觀事實被扭曲 而是主觀認定的落差
同樣是1000元買的東西 有人覺得貴 有人會認為便宜
公平交易法要保障的是本來1000元的 不會在廣告上說成500
被群轟打臉感覺如何?扯東扯西,邏輯又差,下台才能專心
顧店,下台很難?
禁blog不等於禁業配文,禁blog不能遏止業配文,那到
底禁超連結的意義在哪裡,說中壢版熱愛業配文根本在
抹黑
阿,過了三天了,請問討論了什麼,更新了什麼,可以更新
一篇文章嗎?
58
[板務] 食記不放圖其實是衝流量以換業配價上一篇有人提出了部落客寫在ptt 美食版的業配價位是2500。 之前不是有常貼食記的版友,來這裡利益揭露說「這些連到他部落格的流量 換算成google廣告,也才 25元一年 之類的」 你們以為這樣就不是廣告嗎? 因為他們不是賺這個!42
Re: [板務] 板規5-2 部落格廣告之討論(流量收益算給你看)之前有的人在推文說『部落客是靠流量吃飯的』 這句話可以說對或不對,畢竟有流量別人才願意付錢找你業配。 但這種非間接性的關係要直接開地圖炮的話範圍就太廣,暫且不提。 今天就來算給各位看,在PTT上PO食記連結到底會有多少收益可以吃飯? ==17
Re: [討論] 關於中壢板上的食記文我想討論應該差不多了,針對食記業配文的規範,目前的投票選項有: 1.維持原板規 食記:各式用餐心得,業配文請標註(限中壢或南桃園地區) 2.增加1.10板規(文章內只允許無廣告照片連結、無廣告部落格等) 1.10 心得5X
[心得] 小米13Ultra開箱PS.只是給想購買小米13Ultra的人 如果想看照片大圖和1:1細節檢視用的 沒興趣的千萬不要點喔 不想點也不需要刻意花時間打字推文跟我呈報喔 請左轉離即可 照片樣張推薦用電腦螢幕開來看9
Re: [板務] 板規5-2 部落格廣告之討論影片.blog 分享高雄美食 活動資訊 觀光景點 我都覺得ok 職業部落客也好 有沒有開分潤也好 我是真的覺得都沒關係 對我來說比較想看到有趣資訊而已 有沒有靠影片.blog得利是又怎樣??? 除非大勒勒直接賣起東西 那應該算買賣去看待管理8
[問卦] 寫BLOG會插入圖片 算會寫程式嗎 掛??????寫網路BLOG 有時需要插入圖片 會 a href= <img src="圖片網址"> 上面是複製來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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