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中壢板上的食記文
我想討論應該差不多了,針對食記業配文的規範,目前的投票選項有:
1.維持原板規
食記:各式用餐心得,業配文請標註(限中壢或南桃園地區)
2.增加1.10板規(文章內只允許無廣告照片連結、無廣告部落格等)
1.10 心得
包括食記、遊記、在地商品、商家、醫療院所、娛樂場所、運動處所..等等心得 必需 全部用文字描述,包括店名、處所或商品等等,不含任何超連結
只有單純的照片連結(必須沒有任何廣告的)才可以
照片內可以有店名、商品名
不管是選項1還是選項2,業配文限制的部分,其實未設定罰則
所以這邊說明設定罰則的部分,另外投票
目前的投票選項有:
1.初犯-刪文+水桶一個月;再犯-刪文+水桶一年;三犯-劣退+永久水桶
2.犯一次就劣退+永久水桶
3.犯一次就刪文+水桶一個月,不考慮累犯
若有其他建議,可於此篇提出
而在投票前,有個問題需要各位討論一下
當PO文者未註明業配文時,而板友提出足夠證據來證明此文為業配時
PO文者是否必須出來回應??
當然,板友提出的證據以及PO文者的回應,板主群會判斷後再給予處理
但總是會遇到PO文者自覺不須說明的狀況
所以,這部分還需要了解板友們的想法
這會跟罰則投票的部分會有相關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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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南桃園包含中壢區、楊梅區、平鎮區、龍潭區、觀音區
新屋區。證據感覺有點難 o_o
業配不承認也難證實吧
超連結建議可以和food版規一樣 放該篇連結 評比類不在此限
太麻煩了,就選項1吧 XD
證據本來就很難舉證...像#1VLsuOtJ(舉例) 先抱歉
應該到時會統一投票制 大家可在此表達版規的建議~~
有業配嗎?
那篇應該沒有,因為寫法跟業配不同
先以人性本善論,我也相信沒有,但是可能只是換個寫手阿XD
他生意沒好到每篇都業配 他不來這裡貼連結蹭流量也
不好接生意
w板主呢?
聽到要被罷免就躲起來的躲到哪了?
到處關心公共事務就是沒空理中壢版的抗議
回到正題,給提出討論的話R版主面子
既然有選項,就開投票啦,直接解決。
覺得1吧,自己會判斷啊
1,中壢就地方小版實在不需設太多限制
我們需要W出來說明一下!
業配要標註已經是法律規定了吧?
1,就算是業配後面有人因而踩雷也可以回來反應提升討論度
討論差不多了 沒順便討論一下W板主嗎?
以後還會有這種突然自己下的板規?
覺得真的可以參考food板~
我列舉一些food版關於超連結及證實消費的版規
發表食記須註明實際消費時間(年與月即可,不須到日)
消費時間記載不實經檢舉及查證屬實,水桶60天
如何會被認定為時間記載不實?例如記載2010年/5月,但板友
舉證 該店於同年4月便已倒閉,即該當為記載不實。
以上我認為也可以規範(不小心/有意)反覆貼同間店的部分
以推文回答問題或討論時,禁止僅貼連結,而無店名與其它
補充陳述。違反規定者,水桶禁言30天。
推文內容若判定為特定網站、部落格衝人氣,水桶禁言30天。
發表文章附帶連結,僅限下列兩類:(1) 作者本文的網誌、
部落格、網路相簿連結。(2) 為解說食記內文相關特定內容
而附帶的頁面或圖片連結。(例如餐點照片、餐廳官網或粉絲
團、食材相關知識的維基百科頁面...等)
除上述狀況之外,禁止於板面內文前後附加其他部落格文章連
結作為延伸閱讀,違反本條規定,文章刪除。
當然是否要如此嚴格及罰則都可再討論 畢竟也有版友認為
地方版可以寬鬆點~~
上面貼了那麼多主要就是(1)本篇連結可(2)禁止延伸閱讀連結
(3)推文避免特定連結衝人氣(4)填寫消費日 證實消費制
中壢版真的算地方版蠻有人氣的 ~有點開心耶..
被搞得沸沸揚揚,二能過才奇怪,w要出來了沒
T大貼得還不錯,但是感覺會被衍伸閱讀部分...
正如之前出現的規定也是被超級放大檢視後,變成的規定
導致版上之亂,如果照樣的搬過來肯定會有部分問題不適用(
?)或是導致亂檢舉(?) 或是針對部分版友檢舉(?)
有沒有業配沒差,反正吃到雷就回報(O
1.10新增無廣告blog也可以發的話,L大就不受影響,
但還是希望業配需要標註
所以重回原始的意思嗎?
诶~~~這篇討論不置底嗎?還是繼續回文?
業配有多少個會承認
34
跟爭論無關,只是突然想到這次風波被刪除的食記文,其實還是找得回來的。 現在好幾個網站都同步備份PTT文章,所以整理了一下被刪除的食記。 這三篇都感覺不太到業味,願意來分享的每一篇文章都很珍貴,不該被隨意刪除。 如果還有遺漏,請大家幫忙補連結。同樣,若板友不願意重現,也請私信告知。 [食記] 中壢。永梅純手工韭菜盒9
所以說,你們兩位版主討論出什麼了嗎?溝通什麼了嗎? 莫明其妙上架版規,吵到沸沸揚揚後再卸除爭議版規 現在是又要裝作什麼都沒發生嗎 把人先拖出去斬(刪文)再說誤殺(版規有爭議)17
中壢板看不到食記啦!!! 本次板規修訂簡稱東蛙條款 或稱dong1104條款 以下簡單懶人包 板友dong1104 身兼hotel板主34
請板友們稍待 版規1.10目前看來具爭議,不管是有無緩衝期、有無事前溝通等 這部份正與W版主溝通中 但我可以確認的是,我自己在版規上線後,並無刪除任何食記文 W版主有無刪除,這點我也會去確認1X
今天是情人節,先跟中壢版的版友們說聲情人節快樂 跟oc4r大大已經認識很久了,真要算第一天的話,應該可以算是在日本版的這篇: 文章網址: 當時oc4r大大為了讓更多人認識我,就把在#1OBzxPt7 (EatToDie)的文章貼上來 殊不知這間餐廳是公司聚餐,所以完全不是他所寫的這樣爆
首Po不曉得有多少人發現中壢板已有許多天不存在食記 (撇開討論牛肉麵人氣文的類食記不談) (以前至少兩三天會有一篇食記, 不見得是我所撰寫的) 不只是我的食記, 許多願分享食記的板友也都沒有文章 並不是因為大家都不寫食記, 而是食記都被板主刪文了
爆
[連署] 遊記/食記/住宿未註記日期相關板規修訂發起人:ImKSW 連署期間:本連署書張貼後七天期間(~2020/9/11 02:30) 連署通過條件: 如七天內獲得 ID(需登入超過 50 次)明確支持達到 99 個推以上(每個ID限推乙次), 即可由版主舉辦投票交付板眾決定是否納入板規;39
Re: [討論] 為什麼要禁 業配文?不好意思想說的話有點多, 請原諒我用回文的 想先舉個之前寫在推文裡的例子 在這個國家酒駕是違法的 但酒駕除非攔下酒測抓到實際證據, 否則很難確定哪輛車正在酒駕 於是這個城市索性規定市民一律禁止駕車出門2X
[討論] 為什麼要禁 業配文?首先 根據公平交易法 第三章 不公平競爭 第21條 (節錄開頭)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 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27
[討論] 電蝦版的業配規定如題 電蝦板的規定 重點就在,不管是任何文字或圖片,都不能出現店家的名字或連結 電蝦現在很多範例,如心得、開箱...等等,可以去看看4
[板規] 請大家關心投票2的謬誤關於這次的投票2, 是Kai板主個人信手寫來的,非常輕忽草率,也沒有任何細項解釋(kai板主在原公告自己推 文承認) 關於投票2的爭議如下 這項投票主要是針對板上一直有幾個固定ID隔幾天就張貼一大堆iTunes的影片購買連結,打X
Re: [creditcard] 看板 選情報導一、本次由t板主提出就本板未來是否接受新聞文,十分感謝大家的投票參與。 雖然一開始我也跟大家一樣看了公告才知道,但我理解他想透過 「同意/不同意 禁止發表新聞文」的選項讓大家來思考本板究竟是否需要 此類文章,也感謝大家提出討論意見及投票表達意見。 二、原公告提到的修訂板規文字,可惜t板主一開始沒能先跟我討論過,我沒3
[板務] 板規修正草案大家好 我上任板主也近一年了 覺得該修改一下板規,以更適合實際狀況 修正後板規預計7/1實施,有建議或疑問歡迎推文或回文提出 原板規:2
[Kaohsiung] 看板 選情報導─────────────────────────────────────── ◆ 投票名稱: 臨時條款-禁發新聞實施意向 ─────────────────────────────────────── ◆ 投票中止於: 06/28/2021 09:33:13 Mon ◆ 票選題目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