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遇到腳架卡位
前陣子和朋友一起去爬關刀山,大概中午就結束了,之後就打算到薑麻園去尋找傳說中
拍雲洞山莊雲海的攝影點,繞了一圈發現最佳位置就在暸望台上,本來想待在上面賭看看
能不能遇到雲海大景,但現場早已被滿滿的腳架卡位佔據了,重點是現場根本沒半個人!
只有我和我朋友而已,大景人人愛這個道理我知道,我也願意付出時間和精神去等待,
但卻被這些用腳架卡位卻未現身的人占著,真的很無言耶!別人特地從遠地來等待大景,
卻被這些用腳架卡位然後先跑去別的地方逍遙等傍晚再回來拍,有本事就花時間在旁邊等
,前幾天去阿里山走茶霧步道至隙頂觀雲平台,這次沒有特地想等大景,純粹走走看看,
也是中午就看到幾支腳架已經卡位了,但周遭根本沒有人!想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情況
大家是怎麼應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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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架架起來啊,人又不在誰腳架就是裝飾品。
有照片嗎?分享最自私的風景。
可能是廢棄物吧,收一收丟回收車吧
打給清潔隊
弱弱的問一下,如果單存只是想去看看雲海,不拍照,能看
的到嗎?
聽說排個2小時能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11-3月的落日時有機會看到
只是面對雲洞山莊的角度每層樓都被腳架佔據卻不見人影
之前我是直接不屌他、那些人你對他們兇一點就縮
阿伯都這樣
然後之前社團反應過、結果被砲轟說人家也是一大早去
卡位............
這到底是什麼心態...要比早我不會放隻爛腳架在那幾天幾夜,會出景時再去拍。
沒人喔 我會把他們的腳架收起來丟旁邊
雲洞如果當天有機會出景 一大早就卡滿了..
移到旁邊沒人的地方不行嗎@@;
我12:30去,最上層已經滿了,住山莊的人放了腳架就回
山莊吃喝玩樂,不知道是幾點就來放的
腳架卡位跟健保卡卡位的概念是不是差不多?
公共空間套用這個概念我不服
我朋友之前有一次遇到應該是攝影教室的團,一堆人架了腳
架卡位以後就整團帶去別的地方拍照,他覺得很不爽就把那
堆腳架通通收起來拿去派出所報遺失物XD
有些人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太有錢覺得丟了無所謂,還看過把
上萬的腳架丟在現場卡位人就消失不見的
恩恩...當天看到不少隻捷信就大剌剌的丟在那卡位...,大概是不缺這一點錢。
推樓上
沒人在現場就是遺棄廢棄物
拿去失物招領啊
先看有沒有監視器,沒有的話...
用腳架佔位沒遇到問題就覺得可以這樣做咩
卡位不在現場有夠沒品XD
可這樣佔位的話,其實我現在就可以去排明年的1/1曙光了
這不就是人肉佔車位的概念嗎? 直接移走就對了是人要
看風景不是腳架要看風景
全部移動位置就沒人知道是誰搞的了==
會有一堆腳架的芭樂景就不用拍了,上網google就有
就台灣人的爛文化被攝影團老師帶出來的
把它們變成章魚腳架
推拿去派出所報遺失物XD
滿滿的腳架報遺失物的畫面有點好笑XD
人不在通通移旁邊
報遺失送去警察局(?
前一陣子在雲洞山莊剛好看到因為腳架卡位問題吵架…
一陣風腳架就掉到山坡不能怪我囉
樓上XDDDDDD
好招,以後排什麼限量品就丟個椅子人就可以回家睡覺了
直接架上去
嫌麻煩拿去派出所 可以直接移位
隨便搬別人腳架會成立侵占罪喔,而且100%會被起訴,對
方如果要搞你,會偷偷在旁邊架gopro錄影,你一搬就馬上
提告
樓上誤導 侵占要件成立看清楚
好可怕唷 呵呵
你下次可以移別人腳架,然後對方再把你移去派出所的畫
面刪掉,硬凹說你是來偷的,反正刑事罪原告又不用出席
,光是跑法庭就能搞死人了
原地移動就不能算侵佔了
笑了 吐槽點好多
偷去派出所...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上面在說什麼? 所以有遺失物都用這樣誣告就行了?
笑死,構成要件也不看一下就在那喊燒
錄影加剪輯所以呢?東西都送到警察局桌上了,要告什麼?
撿到遺失物,是在侵佔什麼啦
又不是警察看到腳架太好私吞,所以沒遺失物紀錄
你要不要聽看看你現在在說什麼.jpg
撿到遺失物有送到警局就不算侵占…
推文的在供三小
報清潔隊,通通當廢棄物
笑死 移去派出所的畫面是要跟拍嗎?
刑事原告不出庭法官通常直接簡易判
你們不要只會嘴巴講,下次有種移移看阿,然後移動的過程也
要錄下來,看看會有什麼後果
為什麼要錄自己啊...
笑了 送到警察局他要凹說是偷的警察也不會理好嗎?
老人笑俗辣.jpg
一堆人喊要搬,卻沒一個人敢搬,明明就是怕被打還找理由
淋珍奶啊 但你要有被揍的決悟
被打就真的是違法了..你真的要為攝影把自己的水準
拉得這麼低嗎?
變章魚腳架+1
善意第三人撿到遺失物送警局...都錄下來了,你旁邊沒人的話
,當然連錄影機也一起送去警察局報失呀..連意圖都沒有
跟侵占有什麼關係?
如果真有一個人在那裡拍的話,那也太邊緣也,大家都去玩,
就留一個在那裡看腳架...
不要只會講啦,趕快搬啦
為什麼移動國家土地上的私人動產會變侵佔呀
樓上要現在去放腳架?XDD
真的會想一腳踹下海
為蛇摸有人氣噗噗
可能他就是卡腳架的其中之一XD
把腳架踢下海阿!為什麼光說卻不敢做?還浪費力氣拍照?
XD
踢下海就是惡意毀損囉
你該不會覺得踢下海跟撿去派出所報遺失物是一樣的吧?
後面好像有人顧
當然只是開玩笑
琲器D你在開玩笑啦 哈哈
我知道是玩笑啦 嘻嘻 還是撿去派出所就好
某人連侵佔的定義是什麼都沒搞清楚就不要出來丟臉了啦
你說移動別人腳架會被告毀損還比較有可能
xdd 撿去派出所真的是好招
雖然推文一堆人支持移 但真的遇到的話 應該大部分人
還是摸摸鼻子
不要亂移人東西好不好 可以像處理車門把一樣 以賽塗之
之前遇過旁邊有欄杆,卡位的還把腳架跟欄杆上鎖綁在一
起……
怕他被偷 再幫他多鎖一個好了
加一條鎖鏈全部捆起來
暫離2分鐘上廁所被移動或被送到警局,如果是惡意,我覺得
強制罪有機會;如果移動過程有損壞東西,那就是毀損罪。
建議是直接報警,有人在公有地放置私人物品
強制罪XDD 你要不要先查一下強制罪適用在哪裡XDDDD
沒錯 是強制罪 如果惡意帶去派出所 依照手段跟目的 判斷
是有可能構成的 我說的是惡意
例如 為了讓人不能拍照 把他的設備帶走 前提是故意為之 就
可能強制罪
移別人腳架只會有兩個結果:1.被打 2.被告, 你們怕被打就
講嘛,這真的丟臉,鍵盤移腳架,怕被告也講嘛,警察只負責
受理做筆錄,就算侵占難成立,警察CALL你還是要乖乖去做
筆錄,然後回家再被父母打,結論就是,你們就只會鍵盤移腳
架嘛,整個版都沒人敢移嘛,笑死人
笑死樓上嘴成這樣、現實遇到也是乖的跟貓一樣
對阿 樓上也是
你要不要聽聽看自己在功三 侵佔 呵呵
你那麼厲害怎麼不去移腳架,呵呵
樓上這什麼崩壞邏輯。是非對錯的判斷和做不做有什麼關係
?我覺得強盜是錯的還要自己去路上抓才算數?笑爛。
樓上是什麼邏輯?你要怎麼保證你是對的?你是法官嗎?
笑到超級爛
不用再惱羞了啦,無主物在原地拿去報遺失一切合法。你覺
得哪裡不合搬個法條出來聞香一下啊。整天只會講資格論是
有多欠缺思考能力,不忍卒睹。
如果我在你拿去警局前,拿影片先到警局告你侵占,侵占就
成立了,你連這招都不懂嗎,不忍卒睹
連主觀犯意都沒有,成立個鬼?這法學常識之低的...
我可以主張是你被揭穿後,才拿去警局的,這樣你就有犯意了
你的主張變可以變成別人的犯意XDDDDDDD 天才
對啊 我是天才 哪像你把搬腳架比喻成強盜 真是" "
別人就直接送警察局失招領要怎麼在別人拿到警察局前先拿到
影片然後提告倒是滿好奇… 你告下去到跑完流程都幾天了
強制罪是對人…不是對物…。扯侵佔…連條件都不會成立了。
小心被反告。
某L真的跳針滑坡到不行欸,笑死 還各種模仿別人回話,
到底是多邊緣wwwwwwwww
某L該不會就是用腳架佔位的吧
少在那邊說別人不敢移動,只是不會去追那種大家拍的景
而且還是一堆用腳架佔位的景,八成都是大家拍爛的點
真的網路上GOOGLE看別人照片就好
用腳架佔位真的很瞎又很爛。
強制罪是對人,除非你把佔位者綁住不讓他走,不然
很難成案,侵占就別提了,你都把東西送去警局
是要如何侵占啦...
連主張是被揭穿才拿去警局這種腦補滑坡的藉口都出來了XD
按照這個邏輯老闆主張客人拿東西是被發現才去結帳,這樣
每個消費者都是有竊盜犯意的未遂犯了啊
該不會我朋友那次也順便撿到某人的腳架送去警局了XD
帶個破壞剪就好了
某L玻璃心........
強制罪當然是對人 這裡指的是當有人故意不讓物主拍照而移
動 即便是拿去拾取遺失 以前就有兄弟吵架 把對方車鑰匙拿
去派出所的
像是不讓對方騎車 把機車騎走 把鑰匙拿走 只要意圖帶有故
意 就可購成強制罪
所以我認為 故意移動腳架或拾獲 不讓佔位的人佔位拍照 不
是最佳解 直接找派出所的人來處理 應該會好一點
上述是指 明知物品非無主物 或帶有故意行為 但這個要吵真
的是有得吵
報警要用什理由處理? 這就跟車停你家門口沒紅線不管
停你家門口 建物鄰路又沒劃道路線 顯見您的建物可能是內地
內地的產權本來就有得爭 至於公有地私佔 如果影響行人行
走安全 或是影響出入 應該不會不處理的 停你家門口的 你可
以先停一輛機車 致使外車停入變併排 報派出所都比你直接
請人拖走好
打了那麼多字沒回答我第一句啊 真是辛苦你
大便塗下去 傷害性不高 侮辱性極強
一次見效
https://reurl.cc/5G8YZy 強制罪還是要檢示要件,不是拔了
鑰匙就會成立。
故意移動腳架或拾獲根本沒問題,誰知道妳擺在那要拍照?
要拍照就把相機也放在上面,不然就只是個腳架在那
人都不在現場哪有拍照意圖
這種講法很牽強
強制罪構成要件 拔鑰匙還是有非常大可能成立的 不同律師法
官在實務上會有不同見解
有沒有拍照意圖 是否故意移動 這個當然有得吵 只是如果在
討論別人為了拍照佔位 顯見已知有拍照意圖 故意移動 讓別
人無法拍照 這些都有討論空間 不是想做就做
強制罪不需要有肢體接觸
主要還是看意圖 行為動機 拔別人鑰匙 對方不在現場哪有騎
車動機 利用別人取餐短短一分鐘 回頭要騎車已不見鑰匙 這
一段 被告委任律師當然會想要幫被告開脫 沒車可以走路 沒
腳架可以手持 但最後法官怎麼判 現在誰都說不準
其實問題是這些人很可能都不在現場
而且移動腳架那些人應該還是可以拍照才對啊..
在不在現場 跟構不構成沒有絕對關係
讓某層住戶不能搭電梯 但他還是可以走樓梯
其實還是會構成要件的
例如 跟地下十八層住戶結怨 每次都破壞電梯-18按鈕
除了毀損 故意不讓搭電梯還是可能構成強制罪
現場移動幾公尺應該不至於有什麼問題
回樓上 沒犯罪也能報警勸導 這也是人民保母辛苦的地方
警察還是最容易出現的第三方調解人 真的受影響還是報警
把它移動到旁邊,讓之後來佔位置的跟他們吵架,移動不
犯法,難道他能舉證有損失?
移動腳架不要拍照不要談論就好啦!!看風景有問題?
搞得像放腳架佔位理所當然
蠻奇妙的攝影道德觀
回樓上 移動他人私物 只要影響物主行使權利之損失即能成案
用腳架佔位不拍照 一佔就是數小時 不可取 但也別犯法處理
我的立場並非物主所為當然 而是在自保情況下處理事情
前社區總有住戶門口放兒童車 私人鞋雨衣 貼也貼單了
社區住戶聯絡電話也不接 最後是總幹事鎖住戶的電梯卡
住戶發現電梯不能用 找櫃台 簽了一張單子 幫住戶Bi電梯
通知到客戶之後,總幹事隔天就解鎖卡片 最後依舊被告強制
物業公司的總幹事 隔一個月就不爽沒做了
社區前主委還是檢察官...反正鬧各種新聞
有成案嗎?
後續情況我也不知道 我也是住戶群組看來的
那用腳架卡位,故意不讓其他人拍照或行走,也是一樣
某人大概也是腳架佔位黨成員之一吧,氣噗噗
是阿 照上面的講法 看到腳架佔位就直接去提告就好
上面的說法能成立,反過來也能成立吧
就是沒方法制止,都在玩這種法律問題,才會一堆腳架佔位
就跟故意停私人土地相同道理,無法可管還會被告
試問如果腳架佔據了某個地點,然後我走路被絆倒受傷,
那我可以提告嗎?
腳架卡位真的很畜生 死老人居多
胡說八道 根本就沒有侵佔或是竊盜 不懂裝懂 笑死
某樓的法律大概是邊打躲避球邊學的吧
護航的是不是都用腳架卡位怕被偷才這樣說
腳架遺落風景區應視為遺失物送警察局並要求1/10報酬
高雄版友快出動吧,垃圾風氣不可長
法盲嚇唬誰啊?畫面裁掉?「偷去派出所」?
移動腳架真的太孬也沒什麼用
這種佔位的爛腳架直接破壞是能告三小
直接折半或用破壞剪切斷再搬至他處遺棄,較重視環保的
就整堆拿去丟
其實這種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就近拿去派出所...被拿一兩次他就
乖了...也不用浪費時間吵啥 就說撿到 對方也拿你沒皮條...
不過我自己通常是把對方的腳架放到旁邊去,對方回來也從沒
遇到過來理論的...
腳架佔位,妨礙輪椅行人通行,移到旁邊很合理呀
送去派出所說撿到就好了
先幫忙收起來
爆
[問卦] 象山101煙火攝影,這樣打幾分?昨天中午就去攝影平台卡位,終於拍到夢寐以求的101煙火 今天早上起床再挑幾張照片修一下圖 各位攝影師,這樣給幾分? --87
Re: [問卦] 台視攝影大哥很勇嗎我直接說啦 沒用 只會嘴臭而已 我有一次 不講時間地點啦 被後來的攝影大哥硬擠卡位 我本來想說大家都能取到畫面 沒時間拉正他 就算了17
Re: [新聞] 跟地標說再見...北市世貿天橋15日拆除。 : 資深攝影師陳育軒受訪時感到相當驚訝,因為今天才得知天橋即將拆除, : 甚至去年封閉測試時也沒有人知道,「不知道政策要怎麼反對?」。 : 陳說,如果天橋不影響交通,其他通道也暢行無阻,根本就不需拆除, : 那邊也是非常熱門的拍照景點,16
Re: [閒聊] 為什麼阿伯拍景點都會上腳架戰這個老實說很無聊。 尤其是一些先入為主以偏概全的,用自視甚高的態度去鄙視特定族群,看了真的直搖頭。 硬要把腳架跟炫裝備混為一談很好笑。 阿伯帶腳架有很多原因: 上面已經很多版友解釋了。12
[問題] 選購拍煙火腳架(內有選手)目前有一隻150cm的鋁合金腳架 有感上次故宮南院國慶煙火辛苦卡位卻最後拍到滿滿人頭 想添購一隻更高的腳架 預算6000~9,000元 重量 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