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處分持續效力的疑問
請教各位,我有個疑問一直想不通
下命處分:指命對相對人為特定之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處分。
例如:納稅、徵兵及警察機關為維護秩序所為之各種處分。
另外一個觀念是有無具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
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形成處分、確認處分):係指用以設定、變更持續相當期間法
律關係之行政處分
無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下命處分):係指行政處分因一次而完成或終結。
我一直不懂所謂的一次完成到底是什麼意思
例如:A欠稅遭"限制出境",這表示只要A沒將欠稅繳清,將持續遭限制出境
徵兵處分,指役男需服兵役一段時間
上面舉例的都是下命處分,我的想法是他應該是具有持續效力,
"持續"不得出境、"持續"服兵役,但為何反而是不具持續效力?
一直想不通這個問題
懇請解惑 謝謝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21.22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欠稅繳清 服完兵役 VA的目的滿足(法律效果在物理世界
→
已完成),所以實質存續力消滅只剩下形式存續力(事件在
→
行政機關有記錄檔案封存),我自己是這樣理解的不對請
→
指正
推
名詞套錯當我沒講
推
所謂持續效力,應該是反覆發生效力的意思吧?這要討論,
→
會涉及到行政處分和法規命令的差異,會開花,你當持續性
→
行政處分是例外就好?
推
像集會遊行的命令解散就是一次性處分
爆
[爆卦] 黃國昌FB看到林智堅總部,針對昨天的「突襲說」,竟然開始扯「行政處分送達時生效,而不是發 信時」,並指摘本人「能夠回歸法律本質討論,而非泛政治化」,覺得十分傻眼。 本人何時指稱行政處分於發信時,對外發生效力?簡直莫名其妙。 行政處分有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行政程序法第110條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 起發生效力,係指行政處分之生效要件,與行政處分之成立有別。這不是大二的行政法就爆
[問卦] 自請處分是什麼意思?以前看官員或政治人物, 要嘛道歉、要嘛辭職、要嘛捐薪水。 現在看官員, 明明做錯事很簡單的事情, 不知道負責什麼的我負責、本來就有處分的自請處分、空氣一樣的改革決心。爆
[情報] 2323中環 處分陽明海運股票1. 標題: 2323中環 處分陽明海運股票 2. 來源: (公司名、網站名) 公開資訊觀測站 3. 網址: (請善用縮網址工具)60
[問卦] 再問 自請處分是什麼意思?之前有問過一次, 但可能時空背景不同,現在的自請處分意思不同了。 以前做錯事要嘛辭職、要嘛扣薪, 現在一句我負責,還有自請處分各種創意。 想再問一次各位鄉民,15
[請益] 關於行政程序法一題各位先進請問一題行政程序法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上開相 關規定,處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請依上開情境及行政程序法規定,簡述財政部訂定「10
[心得]行政處分效力的隔離書是金管會開的逆最近地方媽媽槓上保險公司關於自創"照顧""陪伴"隔離拒賠的問題,本小魯也來發表 一下小小看法如下: 1.拿著衛生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去問金管會保險局為什麼不賠我,就好比 拿著交通隊開立的違規罰單去問監理所為什麼要罰我一樣,是張飛打岳飛搞笑ㄟ... 2.有權判斷是否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開立隔離通知書的權責機關是各地衛生局,8
[轉錄] 黃國昌FB-林智堅總部別再硬拗胡扯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藍勾勾) 3.轉錄內容︰X
[討論] 只講司法調查不談行政處分其實就是要把責任推給基層 司法調查跟行政處分最大的不同就是 司法調查是由下往上 行政處分則是由上往下 侯和他的高階政務官知道 司法調查下去 高層大概不會有法律問題 反而是第一線的消防和衛生局人員最有可能有法律責任- 行政程序法 第116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得將違法行政處分轉換為與原處分具有相同實質及程序要件之其他行政處分。但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轉換︰……」 第129條規定:「行政機關認前條之申請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 訴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