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PTT館黑名人「大B哥」遭連罵3個月 怒提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PTT館黑名人「大B哥」遭連罵3個月 怒提作者
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陳時中)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2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PTT館黑名人「大B哥」遭連罵3個月 怒提告求償3萬!被駁回理由曝
: 4.完整新聞內文:
: 過往時常在PTT八卦板爆料「館長」陳之漢的知名館黑、暱稱「大B哥」的鍾姓男子,不滿: 林姓男子長期在八卦板對他言語霸凌,並辱罵「全家死光光、狗兒子、廢物、低能兒」等: ,提告求償3萬元。法官認為,PTT無法得知該帳號使用人之真實身分,客觀上不足以使鍾: 男在社會上所受之個人評價受有貶損,台中地方法院判免賠。
: 鍾男為PTT八卦板名人,帳號B開頭所以暱稱為「大B哥」,過往經常發文批評網紅「館長: 」陳之漢。
: 鍾男指出,林男於2021年3月至6月間,在PTT八卦板長期對他言語霸凌,並刊登「全家死: 光光、狗兒子、廢物、沒雞雞、低能兒」等極具侮辱性文字。鍾男說,PTT平均在線人數5: 萬人,且註冊帳號必須填寫真實姓名年籍等資料,他也有上PTT名人榜,姓名年籍因此公: 開,所以PTT帳號和現實世界沒有差異。
: 鍾男先提出妨礙名譽後,台中地檢署認定不構成妨害名譽,且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 分署駁回再議,鍾男改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求償3萬元。
: 林男稱,PTT是匿名的平台,他根本不知道代號是誰,也沒有人知道鍾男是誰,沒有所謂: 觀其代號就知道特定人之顯著程度,另外鍾男在PTT開了很多分身帳號,被版主和帳號部: 抓到懲處,現實和網路世界並不相同,現實無法有很多分身,在警詢時也說不認識鍾男、: 並沒有針對鍾男,在客觀上也沒有人知道鍾男是誰,鍾男在現實的名譽並沒有受到侵害等: 語。
: 法官審酌,PTT顯示帳號暱稱並留言文字,單就鍾男帳號無法得知該帳號使用人真實身分: ,縱使林男留言訊息與回應內容針對鍾男,但內容均未具體指出鍾男姓名,單從使用者帳: 號及暱稱,客觀上不足以使鍾男在社會上所受之個人評價受有貶損,駁回鍾男的3萬元求: 償。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08/2418487.htm
: 6.備註:
: 好像很久沒看到這人了


判決書 https://reurl.cc/ROVban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原告負擔。



重點應該在這段

再者,原告雖稱在被告張貼系爭文字期間,其已上PTT名人榜,且於其他版面亦有
b0000000即為原告之文章等語。惟被告係在PTT八卦版張貼系爭文字,而原告所稱曾有
b0000000即為原告之文章則是位於Part-Time版,且該文章係以將原告列入黑名單為題,此有原告提出之網頁截圖可佐(本院卷第23頁),則使用PTT八卦版觀看留言之人,是否會至Part-Time版尋找黑名單標題文章並查對該代號之真實姓名,本非無疑。況且,原告在鄉民百科名人榜留言b0000000「本名鍾建宇」之文章,係於110年7月2日18時23分建立,且該文章發表之內容亦係在陳述110年7月後之事蹟,且僅有代號Leomayjeff之人曾於
110年7月3日留言,此有卷附鄉民百科資料1份附卷可佐(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分署111年度上聲議字第2720號卷第13頁至第15頁),可見原告所稱鄉民百科PTT名人關於其代號與真實姓名之相關資料,均係編輯、建立於被告110年6月25日最後一次張貼系爭文字批評原告之後,原告以編輯日期在後之鄉民百科資料,指稱被告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名譽,要屬無稽。




換句話說,被告6/25罵大B哥

7/2才有人去鄉民百科建名人榜

所以被告罵人的當下,並無法連結到現實生活中的鍾XX


但現在鄉民百科有鍾XX了 已經可以連結大B哥 = 鍾XX

所以鄉民不要亂罵大B哥惹 小心被告喔



看來大B哥沒找律師,建議可以找林智群律師

畢竟林律師最近很閒 整天在發fb

之前林律師也酸過館長

大B哥跟林律師應該會臭味相投

我看過林律師過去的判決書

滿多上訴的案子~ 都被駁回

這點兩人也是滿像的

大B哥真的該跟林律師合作一下 繼續上訴!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72.4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BlueBird5566 (223.136.172.4 臺灣), 01/08/2023 14:30:56

whitenoise 01/08 14:32這判決書寫的不錯,給推

azeroth 01/08 14:34XDD你這樣也可以臭到那葛律師 厲害

dayend 01/08 14:35這篇發文的也是大B哥~大B哥也太多了^^

babosa633 01/08 14:41「呵呵 所以我幫你收攤嗎?」

binshin 01/08 14:50一審級要8萬~不划算

jaydenkoo 01/08 14:54你是不是館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