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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南議會前議長賴美惠涉詐領232萬助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南議會前議長賴美惠涉詐領232萬助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時間推噓 X 推:1 噓:2 →:7

原文推文真的有夠噁心
法盲 某粉亂帶風向的一堆
1.為什麼不是用貪污罪起訴?
A:檢察官本來就是用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2款起訴 才不是什麼推文說的詐欺罪

2.為什麼檢察官主動給他減刑?
A: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明文規定
https://i.imgur.com/YVWr2lY.jpg

犯第5條之罪又認罪繳交犯罪所得 法條用語的效果是「應減輕」而不是「得減輕」
所以檢察官依法處理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更不是什麼因人設事
某高性市長不僅不承認還開記者會罵檢察官
要怎麼相同處理?
如果對這樣的法律設計有意見
該做的事情是找立委修法而不是罵什麼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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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01.19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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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1048112 08/21 15:48高學歷柯粉可能中文不好?

lowsan 08/21 15:49土城找安

fbtm 08/21 15:51沒有犯罪所得要交什麼?

※ 編輯: brian900530 (1.161.201.195 臺灣), 08/21/2023 15:53:31

ssh713 08/21 16:01真的噁心至極 貪7990洗衣機12年 就看看這

ssh713 08/21 16:01200多萬是判幾年

mm5566t 08/21 16:04先看黨證

pomelolawod 08/21 16:05立委光 應 得 反覆修改就飽了

robeant 08/21 16:09他們看不懂啦,你不用白費力氣

robeant 08/21 16:10不小心按到噓

ilanalan 08/22 00:21對檢察官不能有意見嗎 這邏輯好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