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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銅鑼燒應該給炎亞綸一份」 律師:警作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銅鑼燒應該給炎亞綸一份」 律師:警作作者
blessbless
(肖戰吃屎)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 引述《bengowa (鞭狗蛙 舒服)》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陳俊宏
: 3.完整新聞標題:
: 「銅鑼燒應該給炎亞綸一份」 律師:警作法讓檢難做
: 4.完整新聞內文:
: 炎亞綸被控偷拍未成年私密影片,遭檢警搜索住處,卻驚傳婦幼警察隊疑洩漏偵查內容

: 媒體,讓警方提著兩盒「銅鑼燒」赴地檢署解釋致歉。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警
: 的作法是讓檢察官難做,怎麼做都不對,「銅鑼燒應該也給炎亞綸準備一份才對」。
: 林智群在臉書說,「我們律師陪偵,有時候不知道案情,就會滑一下手機,看看新聞有

: 有報導。話說回來,洩露偵查中案情,除了破壞檢察官辦案步調外,也傷害了炎亞綸的
: 譽。」
: 林智群指出,大家看了媒體大肆報導,知道炎亞綸被搜索、查扣一堆東西,「會覺得他

: 不是構成犯罪,不然怎麼會被搜索,銅鑼燒應該也給炎亞綸準備一份才對。」
: 林智群認為,如果真的有洩密的事情,洩密案嫌疑人(某警察)的長官,還去拜訪本來

: 該分案偵查的檢察官,還帶伴手禮,這是什麼情形?其實警察的作法,是讓檢察官難做
: 1、檢察官分案調查洩密案:
: 檢仔,你銅鑼燒都吃了,怎麼還這樣?沒意思。
: 2、檢察官當作沒看到:欸檢察官被摸頭了。
: 林智群表示,檢察官「怎麼做,都不對。」炎亞綸被控偷拍未成年私密影片,3日遭檢

: 搜索住處,複訊後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然而
: 卻驚傳婦幼警察隊疑洩漏偵查內容給媒體,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婦幼隊隊長謝志鑫4
: 提著兩盒「銅鑼燒」,趕赴地檢署解釋致歉。對此,士林地檢署當晚發出3點聲明回應
: 一、 該案日前主動分案後秉持儘速查明、依法處理之態度,旋即指分由婦幼專組主任
: 察官率同承辦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積極
: 開調查,包括由警方約詢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依據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而獲准核發之搜索
: 執行搜索等偵查作為,均係依法行事,且刻由專案小組就查得及搜扣相關事證依權責分
: 持續深入調查中,檢警之間指揮溝通順暢。
: 二、 本署依法指揮偵辦全案,專案小組成員均應遵循「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堅守

: 查不公開原則,對於媒體因採訪所需而拍攝部分周邊過程畫面或各自報導的案情,記者
: 何獲知守候跟拍、抑或所指是否與事實相符,因攸關媒體第四權,地檢署表示尊重,然
: 於外界據此質疑警方處理過程是否涉及洩密乙事,基於勿枉勿縱,地檢署已聯繫警方進
: 瞭解,且此部分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也已主動調查釐清中,將視調查結果依法辦理。: 三、員警基於公務禮儀攜到地檢署的銅鑼燒禮盒2盒,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
: ,全交由地檢署政風室依相關規範處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05/2533514.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阿肥很好奇
新聞媒體每天都馬在追進度
像是五億高中生
虹安中研院事件
台灣早就一堆偵查公開的例子了
說真的台灣如果偵查不公開
那可能是3+11
或是EE論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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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331 07/05 12:24對啊 這新聞看的莫名其妙 只得到一個資訊

ev331 07/05 12:25律師看新聞來得知檢察有多少證據

greensaru 07/05 12:26找安的便當吃什麼,外面都知道,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