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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檢察官遇詐「匯1元」報警遭刁難?南警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檢察官遇詐「匯1元」報警遭刁難?南警作者
kcj001
(kc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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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其實這個新聞可以看兩個層面,一是法律上認定問題,

二是實務上受理案件的問題,先講第一個:

一、法律層面而言

其實,在現行法律中,警察沒有任何權力決定案件受理

或不受理,甚至檢察官也沒有拒絕受理案件的權力,民

眾只要到派出所報案,警察就一定要受理,不管案情多

麼荒謬或奇怪,決定案件結果的人,是檢察官,要嘛起

訴、不起訴,要嘛就是行政簽結,警察只能受理案件,

完成筆錄這樣。

檢察官那邊也是一樣的道理,只要民眾到地檢署提出告

訴,檢察官就必須受理,如果連偵查都不偵查,就直接

簽結,也是有很大瑕疵的,當然地檢署有內規規定,有

的案件過於荒謬,什麼外星人入侵、腦波被政府控制等

可以簡易辦理,但也必須走完法律程序後,才能做簽結。

所以說,對於警察說什麼,這抓不到人、這不會成立、

這很難辦,這些都不是警察能拒絕受理報案的理由,因

為法律沒有授權警察拒絕報案,反而,警察還有受理案

件的義務,聽到推三阻四或要民眾備案的,一定是警察

想吃案。

二、實務層面而言

像這種遇到警察勸退報案民眾,想吃案,或是警察的見

解認為案件怎樣怎樣,都不用理會,實務上的作法就是

直接問警察受不受理,有沒有要製作筆錄,如果警察不

直接回答或問A答B,可以直接用手機打110報案電話,跟

勤務中心說:「我人在某某派出所,我要報案,可是警察

不願受理,請派人到場,協助完成報案程序」

這種方法還滿有效的,另一種方法是,先完成網路報案,

把案件經過敘述一遍,大多幾個小時或當天,就有派出所

電話聯繫,去做筆錄也快多了,不用跟值班警察盧小小。

(PS:在派出所警察面前打110報案就是爽,原本不願受理

的機車態度,秒變成願意熱心服務的人民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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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902037 06/10 00:20110 真的

angel902037 06/10 00:20然後過幾天還會打來問你 滿意度

ILoveKMT 06/10 00:28很多瘋子 都報一些很詭異的案件 好嗎

gueswmi 06/10 00:28你機車被人刮花 報案 看警察理不理你

gueswmi 06/10 00:30除非整排 說是不小心 別介意拉 嘿嘿

razan 06/10 00:35https://i.imgur.com/HaDc1HI.png 台北市

richard42 06/10 01:09被騙10萬都不會受理了 你故意一元有屁

richard42 06/10 01:10

tepid 06/10 08:43警察不受理報案、警察查報警的人個

tepid 06/10 08:43資職業,顯示了處理員警一直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