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失智翁捐上億9房產給行天宮 很難要回來!
這篇的說法並不正確
※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御用律師說合法就合法?
: 你又不是法官
: 失智症 又不是突然一夜就失智
: 找個醫學會做鑑定 寫清楚病程 跟會碰到的問題
: 比如說 手指顫動 忘東忘西
: 昨天說好 今天又說不好 說詞反覆
: 同樣的事情 昨天講今天講 每天都在講
: 失憶症 會忘了誰是誰
: 你根本就沒有辦法證明他簽字的時候沒病
就算訴訟後送鑑定,證明現在有失智症狀
並沒有辦法確認簽約時無行為能力
除非醫師有時光機器能回去簽約時做鑑定
或者老翁在簽約前已有持續相關的看診或治療有留下病歷記錄佐證
才「有機會」勝訴,因為法律上而言
行為能力指的是「為法律行為的資格」(譬如締結契約)的客觀標準
原則上也很簡單
7歲以下無行為能力
7歲以上限制行為能力
滿18歲成年或已婚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被輔助宣告仍然是完全行為能力,但是某些事項要經過輔助人同意;
被監護宣告者無行為能力
這些規定都散見於民法各篇章內
: 有公證又怎樣? 公證人是醫生嗎?有做鑑定嗎?
: 說不定都自己人,這樣簽字會有效?
你的假設一堆,公證法有利益迴避的規定
不實公證也是有刑事責任的
公證人不是醫生,但是他會確認請求人的身份,並且說明私權關係確認請求人瞭解
比如說認證口述遺囑
公證人可能會跟被繼承人說口述遺囑的形式要件
確認要件符合遺囑不會無效
然後跟被繼承人說你遺產全部給兒子不給女兒侵害特留份,以後你女兒可以行使扣減權
最後經法院判決還是可以推翻遺囑的效力,在那之前遺囑還是有效的blabla
確認請求人理解了,他才會作成公證書
所以主觀上老翁已經成年,沒有經過監護宣告
他就有完全行為能力
客觀上公證人確認他能理解契約內容,並且是依自身意思處份財產,沒有經過強暴脅迫
契約無效的可能性就近乎於零了
: 不追究的時候有效
: 一旦要追究 太多瑕疵 就變無效啦
: 可是醫學卻告訴你,他那時候已經有失智了
: 再要他做同樣的決定,就算沒有宣告禁治產,還會有效力嗎?
: 不要把法官當白癡,以為看不懂醫學報告
: 上法院 行天官不輸才奇怪
訴訟爭點在於「經過公證的那份(附條件)贈與契約」內容為何
老實說我不認為契約內會有類似收受不動產後照顧老翁一生的約定
如果有的話行天宮不可能這麼老神在在說一切合法
然而贈與行為並非要式行為,意思就是說不是一定要簽訂書面契約
絕大多數的法律關係,都是由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就成立了
民法第98條規定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所用之辭句
如果能證明廟方或廟方人員有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老翁承諾
「捐贈不動產後廟方會照顧你一生」
而這個承諾卻沒有出現在契約裡
不論是line對話紀錄或者筆談紙條
都有可能成為勝敗逆轉的關鍵
老翁有機會依民法第92條主張遭詐欺撤銷意思表示
聲請法院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但是如果沒有相關證據
廟方肯定是勝算高
這位律師並沒說錯
等她老爸沒錢用開始哭訴再來說
照顧到老死是女兒一面之詞,讓子彈飛遠
一點
上法院,廟方是鐵定會贏,不是勝算大
而已;上篇那邊講甚麼五四三的真的是
我個人也贊同 老人會這麼笨 沒留一點給
搞不清亂造謠
自己養老嗎 而且自私的人 都會把有利自
己的隱藏不說
其實怕沒人照顧很多方法呀 這老先生應該花一點錢問一下 比如說把房產拿去逆向抵押權貸款(以房養老) 每個月的錢拿去成立一個自益信託 由受託人去請看護照顧他到死 根本小菜一碟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246.226 臺灣), 07/20/2023 10:43:04但廟方其實有關懷,送餐給他
快吐血,一編輯文字都跑掉,爛Beptt
!!!!!!
成文法系的問題就是會變成法匠
其實你說的很對 信託裡面註明清楚根本不會
發生這種事 頂多銀行賺走10%管理費
7
我身邊就有親友是輕微失智的人 以前都相處得好好的 8x歲之後 開始輕微失智 每天都說我們家侵占他們家財產 還一路破壞我家的東西10
你宮廟也算是公益團體吧?這種有爭議的 錢財就要退回去啊, 頂多就贈予稅之類 的要對方負擔就好,怎麼會用法律抓著 這筆錢不放呢? 你能收的應該只有大家心 甘情願給、沒有爭議的捐贈吧? 宮廟在那X
強者我鄰居啦 鄰居身價有億啦 身體健康沒人管 有次樓梯摔下 全家女兒孫子都出動2
誒 不是 這件案子老人失智只是女兒的單方面說法不是嗎? 什麼醫療證明啥的好像都沒看到 那要怎麼證明老人是真的失智 而不是單純看女兒不爽寧可把財產捐給外人? 如果這種案件上媒體吵一吵就能讓財產回歸給女兒 那以後如果有鄉民未來打拼成功發大財了以後17
1.捐贈人處分自己生前財產子女無權過問 2.失智是否有達行為能力無效子女須舉證 3.此案有經過公證 如果子女無法舉證證明父親失智程度已達無行為能力,加上又有公證,那應該尊重父親處 分贈與自己財產的權利。8
聽起來就很奇怪啊 假如女兒不肖 那不是更應該留下收租的房子自給自足 怎麼會在還沒走之前就把棺材本全部捐出去 搞到連區區四萬塊押金廟方都要去跟女兒討?10
現在的記者是不是很好當啊 女兒說老翁有失智 行天宮說老翁沒有失智 結果沒有採訪老翁求證??? 和老翁對話給觀眾看5
欸欸,大家都在問廟方問老翁, 怎麼沒人想到擲茭問行天宮的眾神明啊? 如果神明說不收,那廟方跟老翁也沒必要淌這世俗的渾水阿 還要落得貪婪的惡名, 這樣啦,人在外地也不方便爆
而行天宮本於慈善的立場,給予需要的民眾關懷,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會持續 : 關懷張父。 - - 補充 最靠北的是這句話 合情合理的情況下 今天路上隨便抓一個來送一億
49
Re: [問卦] 夏男坦承:跟5億高中生是"假結婚".5億飛了我最近有告我叔叔 在我奶奶過世後,沒有經過我們這些繼承人的同意(我是代位繼承) 就去銀行把錢領出來 所以我告我叔叔侵佔、偽佔文書,但都不起訴 不起訴處份書上寫40
[情報] SHINE POST OP 這真的太鬼扯了這季提到優秀製作的 有Lycoris Recoil 契約之吻等作品 但要論這季的作畫大片 這部不只不輸 甚至可以說站在一個標桿上 超扯...雖然基本上是用馬娘二期的團隊(有大約一半的戰姬絕唱班底 實力很強)做的 但沒想到手繪跳舞可以做到這種程度20
Re: [問卦] 黃帝穎FB:林智堅與李眉蓁論文案不一原文43 坦白說,黃律師用公證書來凹這些後面的推論,不僅是對不起他的律師證書,也對不起當 初幫他們做公證的民公。 原因是,依照公證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意旨:「公證人因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就 法律行為及其他關於私權之事實,有作成公證書或對於私文書予以認證之權限。」,也就5
Re: [課業] 因物權行為錯誤,買受人所應返還之利益..謝謝大家的回覆,不過有個前提之前沒寫到。 因為在討論不當得利之前,該段落有先討論物權行為得否撤銷的問題。 有提到物權行為錯誤是因為表意人(出賣人)的過失,依民法88但書不得撤銷。 那麼既然不得撤銷,表示該物權行為仍有效,加上移轉登記,縱使與債權契約不一致, 但基於物權的無因性,不動產的所有權似乎就有效移轉於買受人了。- : 去看一下抄人記者會又搬出甚麼經過【公證】這種程序,不懂法律就會覺得好像好棒棒 但公證到底是甚麼,審查的範圍到底是【形式上審查】,還是【實質上審查】,局外人 根本不會懂,還以為好棒棒。 看看法院怎麼說:
爆
Re: [新聞] 獨家》新任勞動部長洪申翰出任 王義川遞49
[問卦] 各位滿意了吧 下去一個 換一個沒畢業的65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31
[問卦] 蝦皮店到店效率有多爛?28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X
[問卦] 只有我覺得社會對謝宜容太過分了嗎??17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36
[問卦] 真的有外星人嗎?我非常存疑18
[問卦] 霸凌me too是不是開始了?16
[問卦] 日本國高中生聚會都到家庭餐廳44
[問卦] 靠北 搭訕現在變性騷喔?20
Re: [問卦] 喬丹時代的籃球看起來很爽吧16
[問卦] 台電一天虧十億誰要負責?16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9
[問卦] 這部長選的不錯吧?64
[問卦] 全女性公司是不是就不會有霸凌了14
Re: [新聞] 搶救王義川成功了!吳崢:恭喜川哥!打46
[問卦] 華堡 Q Burger 拉亞漢堡 呷尚寶你會選擇47
[問卦] 為啥台南Josh還蠻容易吸仇恨的10
[問卦] 台大大氣其實不好念吧?9
[問卦] 為什麼在美台灣人要欺負華人同胞8
[問卦] 下一個會出大包是什麼?9
[問卦] 注音到底有幾種版本16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6
[問卦] bmw當計程車?15
[問卦] 要怎麼克服怕飛天大蟑螂的恐懼?14
[問卦] 靠北跳這什麼廣告啦4
[問卦] 台灣也有超高校級的人物?7
Re: [問卦] 如果真的有四維,五維,n維空間?8
[問卦] 公務員烤雞乙很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