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發覺很多人還是不知道S家現在的邏輯
S家怎麼可能不知道講法律一定贏不了生父
所以想要留下孩子=不遵守法律Ok?
這就是前提
所以接下來就是S媽帶兩小孩出國搞人間蒸發
直接讓小孩在國外讀書長大 落地生根
大的孩子已經11歲
在國外躲個9年難道很難?
S媽70歲了 要告讓汪去告 管他什麼結局
到時候79.80回台
法官說不定還什麼審酌被告年事已高
減判再減判 搞不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頭過身就過
講什麼法律 監護權3小的
一堆人是沒出社會 讀書讀到瘋了484
這局從「惡人」兩個字開始就是翻桌局了
再說監護權判給對方 又不是沒有台女去亂
案例1. 監護權判給義大利富商
結果台女直接跑去義大利搶小孩
生父跨海來台灣告
結果台女寫信給母豬蔡亂
直接讓大法官亂判 這就是勝利方程式ok?
案例2 彰化田中11歲小孩被底層台女藏到23歲
一堆案例跟你講 法律是願意遵守的才叫法律
不想遵守的叫做屁 好嗎?
更何況S家也不缺錢 恰逢大S死訊
一家人悲傷 自己人又不能責怪
你以為出氣口在誰身上?
搶到小孩 藏起來 出國
然後照三餐洗腦 說你媽會死
就是因為當初懷孕的時候被汪打
免疫力就開始不好 才會得個流感就死
你爸就是罪魁禍首 十惡不赦
這樣洗腦下去 長大你以為小孩會覺得生父怎樣?
這就是福原愛玩法懂嗎?
S媽比起福原愛更有優勢
有錢 七老八十 又沒有後顧之憂
更可以全力全力陪汪玩
小S被問 就一問三不知 不知道 不了解 不清楚
這局就不是什麼監護權之戰
是誰先搶到小孩藏起來 誰就贏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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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覺得這樣對小孩來說是最好的嗎?
對S媽 或S家最優解
聽起來好累
生母已過世 外婆怎麼可能把小孩給對方 本來就要照顧小孩長大 只是換成去國外而已 有錢能解決很多事
※ 編輯: za2205 (114.27.194.244 臺灣), 02/07/2025 08:46:47汪是會虐待小孩嗎?
原來如此
打不贏就翻桌, 公眾人物賭不起
哪有這麼容易躲起來 s媽的臉很好認 除非她
都不出門
國外知名度一定debuff 再說被發現 搬個家轉學 是很困難? 所有事情都花錢請人做 就當作換個飯店住 這很難?
※ 編輯: za2205 (114.27.194.244 臺灣), 02/07/2025 08:53:14差不多吧 優勢就在小孩現在給誰照顧在
哪裡生長 優勢就是最大的
為了避免兩小孩被逼上習近平爺爺語錄
被中國毒化成稍微有錢一點的韭菜
幫小孩辦學簽,躲美國或加拿大就好
還是不要交給汪小菲
她媽媽的樣子 在美加應該蠻多華人認識的
有錢這都不是問題 被認出就搬家轉學 或花大錢住高級社區 有持槍保全24小時保護 小孩讀高級私校 杜絕底層 真的不行 英法德 等一堆先進國家都能去
※ 編輯: za2205 (114.27.194.244 臺灣), 02/07/2025 09:00:26大人的恩怨 關小孩子屁事 不能因為你討厭
他就剝奪人家的親權 如果小孩要跟外婆 法
院上自然會自己說
你還是不懂他們家邏輯 你上法院小孩大聲說跟外婆 也是有機會賭輸被判給生父 畢竟生父就是親權第一位 這根本繞不過去 唯一贏法就是不上賭桌 對外婆角度 已經喪失女兒 還要喪失外孫? 尤其大S生前最重視這兩個孩子 你是大人你會怎麼做?
※ 編輯: za2205 (114.27.194.244 臺灣), 02/07/2025 09:02:51福原愛就是這樣
支持小孩給生父 如果小孩很有意願要跟汪
法院還會亂判嗎 不過鬼島法官難說
你是對的 本人親身經歷過類似的故事
說得沒錯
法律戰就這樣,盤外招很多
有些越南外配會把小孩直接帶回越南,讓
台男找不到小孩,衝去越南也見不到小孩
原來如此,有錢人高端局的玩法
有道理
福原愛也沒能躲很久,最後搞到江開
國際記者會,聲淚俱下想看兒子,憑
汪那麼會演的本事,不給他看小孩恐
怕會鬧更大 而且大S這對兒女貌似
跟汪感情不錯 也會想見爸爸吧
狗仔一堆,你的前提是孩子不願跟感情很好
的生父&不知名普通人的家事沒狗仔跟監,
狗仔當年都能闖進住處偷拍了會拍不到名人
小孩?現在資訊有心要找到太容易了
而且孩子父親感情很好會私下聯絡也常出遊
,你這前提還要孩子完全不聯絡父親,又不
是三歲,一個九歲一個11歲,跟父親感情不
錯,可能不聯絡嗎?
這個方法是不把孩子當有血有肉的人,只當
沒感情沒想法的道具才有可能
大S生前後來就有要把孩子給汪,是汪當時
要等三年,大S沒有不願給他
如果當初有打算不讓小孩跟汪聯絡早就這
麼做了,大s就是沒有啊!生父還是生父,
只是媽媽養比較不會走歪,只能說誰也不
知道會現在這樣,如果s家有打算走惡人
之道,早就輪不到汪繼續汪汪叫了吧,相
信外婆也不會讓小孩這樣吧
爆
首Po大S葬禮結束之後 大概就是她的小孩去哪裡的戰爭 現在汪幾乎是沒什麼懸念可以帶走小孩回中國 S家應該會想要打一仗吧 可是具又不是親生的父親![[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https://img.youtube.com/vi/bRB4NnxbRhk/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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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其實我不太懂有些人的腦袋, 就法律來說, 具:沒有小孩撫養權,有權爭遺產 汪:有小孩撫養權,沒有權爭遺產 你們要分清楚啊,11
法律小教室來囉 還有辦法喔 就是對大S兩名子女 向法院聲請收養 如果法院同意認可的話 就可以拿到小孩的撫養權跟監護權阿 條件如下:![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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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現在的第一要務應該是把大S喪事處理完, 第二要務應該是跟S媽和汪小菲商量分割 大S遺產。 我之前翻過一些過往的報道,大S資產其實 核心就兩處房產,而且均是貸款購買,貸款X
讓汪跟現任妻子離婚 然後再去跟汪結婚 變體> 讓汪的現任妻子收養小孩 然後讓汪跟妻子離婚4
如果再婚繼父真的很在意對方的小孩的話 應該一開始就辦理繼親收養 就不會有後續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不過繼親收養會終止小孩和生父的親屬關係 所以繼親收養是要生父同意的8
具俊曄現在要做的是儘速的繳清遺產稅 雖然國稅局規定只要在6個月內申報 但是因為媒體已經計算出來大S的房產約有6億 以台灣的遺產稅規定,超過1億以上遺產稅要20% 這會是天價的遺產稅33
到底為什麼會有人會認為小孩會歸汪小菲回中國啊= = 現在小孩在台灣在徐家給母方照顧 除非小孩主動說要給汪照顧 不然我想不到汪小菲要怎把小孩強制帶走 正常法律的前提下是要汪小菲是台灣人 以現在兩岸關係 汪小菲慢慢打官司吧 真當藍綠不會操作這個議題?69
看完這一串這夥人的操作 我真的認為S圈這團人 典型台灣人代表 理盲而濫情 做事情都沒有先請教過專業![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https://i.imgur.com/4P7aXe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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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法律就是正義 事實上法律只是當權者的手段 如果現在把議題上升到抗中保台 汪要搶走台灣人 S家還是有點勝算的
爆
Re: [問卦] 張蘭發微博了?你想的方向完全錯誤 現在是汪小菲的局了 他具有絕對優勢 生母死亡 生父自動獲得親權![Re: [問卦] 張蘭發微博了? Re: [問卦] 張蘭發微博了?](https://i.imgur.com/rh7eVa7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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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大S小孩監護權 將自動歸汪小菲 而非具俊曄Morgane Hu 最近荷蘭本地有爆發流感的跡象,和同學們聊起大S重症驟逝的新聞。同學很震驚按照台 灣法律,「系統預設」已離婚的生父將不費吹灰之力得到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我說,是的,充滿父權偏見的法律,還存在在台灣。 我很清楚,因為我自己差點就被這個爛法害死。![[爆卦] 大S小孩監護權 將自動歸汪小菲 而非具俊曄 [爆卦] 大S小孩監護權 將自動歸汪小菲 而非具俊曄](https://scontent.ftpe7-4.fna.fbcdn.net/v/t39.30808-6/475560762_10237528777865927_8818260632760923740_n.jpg?cstp=mx1640x2048&ctp=p600x600&_nc_cat=107&ccb=1-7&_nc_sid=b96d88&_nc_ohc=mVw5_fY803YQ7kNvgHofHnj&_nc_zt=23&_nc_ht=scontent.ftpe7-4.fna&_nc_gid=Au9ijSMw9Ln3WNgMuObrlf7&oh=00_AYCmBc7C-NqoDkyq42d5DgBBb9nCZhVnlfenV2r_WORf2A&oe=67A7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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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又不是美國 就台灣法律 很難,除非汪小菲 放棄,然後給具俊曄 領養/收養 這樣 要不然他就整天發神經 直接被判定不適合 現在最不爽的是 大小S家吧? 誰會想把小孩要給這種 巨嬰 汪小菲 自己在中國 名聲都那麼臭了,要不是民族主義作祟 不然挺他的根本沒幾個2
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我阿肥啦 你這文章正常下雀食是真理 但是.......就是這個但是齁 辣個「法官」,鬼島法官啦 天大地大法官最大![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https://i.imgur.com/aqL1Lu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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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具俊曄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依照中華民國法律 父母雙方離婚,其中一方因死亡等因素無法行駛監護權,基本就是判給另外一方 以這個案子就是汪 有例外,就是足以證明僅存的一方無法行使,或是有明確的事證可以證明他無法行使 比如有毆打小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