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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作者
hosinolove
(林小帕)
時間推噓 9 推:10 噓:1 →:18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陳志賢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無法領180萬被害補償金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重大車禍,造成至少3人死亡、10多人受傷,財團法人「犯罪被害: 人保護協會」動員新北、台北、士林分署人員及志工共13人,分赴各醫院協助家屬,提供: 即時關懷服務。據指出,檢警預計最快今天對死者進行相驗,犯保協會將第一時間派員陪: 伴家屬,提供必要的法律、心理諮商及關懷服務。
: 法務部官員說,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車禍過失致死案件並非犯罪被害補

哪個官員敢不敢寫名字出來?
還是根本記者搞事?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是因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遺屬都有權聲請補償金
過失致死當然是犯罪行為 條文也沒限定一定要故意犯罪的被害人才能聲請
絕對有上開法律之適用

來看法條: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2條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種類及支付對象如下:
一、遺屬補償金:因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遺屬。
二、重傷補償金:因犯罪行為致重傷者。
三、性侵害補償金:因犯罪行為致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
四、境外補償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於我國領域外因他人
故意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遺屬。
前項犯罪被害補償金應一次支付。但得因申請人之申請分期支付。

: 償金給付範疇,本案死者家屬無法申請領取法定的180萬元被害補償金。但家屬仍可申領: 汽車強制險理賠、或提起民事訴訟向肇事者求償。

扣除掉一些被害人也有過失而不得請領或扣除補償金的情形
如果車禍被害人不能聲請通常是因為第50條但書規定:

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得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
適用之。

新聞後段也有提到這一條 但歸納的結論會讓人誤會被害人不能請錢是因為被告所涉罪名但其實是因為強制險這筆錢通常在200萬元左右 補償金是180萬元
如果被害人能領到200萬元保險金 國家就不再另予補償

: 新北地檢署表示,19日獲悉三峽區重大車禍案件,指派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 組成專案小組,進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指揮三峽分局調查車禍發生經過,儘速: 查明事實。新北檢強調,將全力偵辦本案,嚴正執法,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據了解,檢: 方最快今天就會對死者遺體進行相驗,確認死因。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得知此事,19日亦指示台北、士林分署支援3名人員,加上: 新北分會3名人員及7名志工,分赴土城醫院、恩主公醫院等醫療院所協助家屬。
: 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0條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 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 或補償者,不適用之。」
: 也就是說,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車禍過失致死案件並非犯罪被害補償金: 給付範疇,因此依法本案死者家屬不能申請領取法定的180萬元被害補償金,但家屬仍可: 申領汽車強制險理賠、或提起民事訴訟向肇事者求償。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20000988-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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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5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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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sinolove (117.56.41.53 臺灣), 05/20/2025 09:53:06

hsutifen 05/20 09:53中時不意外

jkhz 05/20 09:54對方沒酒駕也有照應該拿的到強制吧

WTF1111 05/20 09:57你不知道在台灣手握方向盤都是善意

IRika 05/20 09:59搞不好 對方強制險過期

i386 05/20 10:02條文不要只看一半,去看看56條寫什麼

conan77420 05/20 10:02新聞在帶風向,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conan77420 05/20 10:02就知道交通事故不論故意過失要優先適

conan77420 05/20 10:03用,所以不會用犯罪被害人補償法,是

conan77420 05/20 10:03適用法律的問題

i386 05/20 10:04交通事故本來就是汽車責任保險法優先,如果沒

i386 05/20 10:05有保強制險也有交通事故補償基金,本來就不會

i386 05/20 10:05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一堆人被記者帶風向

i386 05/20 10:06瞎起鬨,笑死

koujei 05/20 10:07簡單講就是,如果賠太多就是在圖利被害人

IanPatty 05/20 10:14去你媽的,孩子養到12歲,被你他媽的一

IanPatty 05/20 10:14撞就沒了,還沒法領到補償,什麼垃圾規

IanPatty 05/20 10:14

lpbrother 05/20 10:18既然不是犯罪為啥犯罪被害人協會要過去

犯保除了給人請領補償金以外能提供的協助很多 貼個官網請大家多多認識優質協會

https://www.avs.org.tw/

GivemeApen 05/20 10:25推文是不認識強制險?

tn00210585 05/20 10:34上限220還要拆帳不是嗎?

犯保補償金上限180萬也是看幾個人來聲請、合資格又同一順位的多人要平分

※ 編輯: hosinolove (117.56.41.53 臺灣), 05/20/2025 10:45:25

tn00210585 05/20 10:48220我是指強制

i386 05/20 10:51https://reurl.cc/5KZ07M 第53條

i386 05/20 10:51不是跟其他被害人平分好嗎

i386 05/20 10:52一個被害人就一案,申請上限180萬,這個被害人

i386 05/20 10:53的遺屬有誰符合資格就是遺屬去平分180萬,不

i386 05/20 10:53每個遺屬都拿180萬

i386 05/20 10:56至於遺屬之間要怎麼分,自己講好誰也管不著

tn00210585 05/20 11:41沒事,查到了,一人上有限,但沒有人

tn00210585 05/20 11:42數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