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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作者
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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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小北七標題

現在就很簡單的二分法

車禍案件—>強制險 最高200萬

不是車禍的刑案—>被害補償金 最高180萬

至於要領哪個我也不知道 反正就是只能其中一個

如果最後判故意的就不是車禍=沒有強制險 反之亦然

為什麼不能都領?把車禍當樂透膩

明明很好懂硬要寫成白癡農場文帶風向

不過看到哪家報的就不覺得意外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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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mobitai 05/20 10:15檢察官還不去申請凍結財產嗎

swanc 05/20 10:19老翁都示範了,就看看法官怎麼讓各位看笑話

swanc 05/20 10:19,真的是模範父親 親自示範鬼島法律給你各

swanc 05/20 10:19位看

nekoares 05/20 10:21這樣列出來 刑案反而領比較少XDD

inmo5566 05/20 10:27記者真的很xx啊 騙點擊

dj720c 05/20 11:16不是這樣,強制險一定可以領,不是二選一

i386 05/20 11:19這案就不可能是領被害補償金阿,記者亂寫帶風

i386 05/20 11:20向一堆法盲跟風 笑死

dj720c 05/20 11:47更正一下,有領強制險補償就不能領這個

spirit119 05/20 19:15樓上是錯的

spirit119 05/20 19:16是看他有沒有故意犯罪,跟強制險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