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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作者
sdamel
(國民美尻男=ˇ=)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

※ 引述《sweet00914 ( 「貴人」)》之銘言:
: 最近聽到一個蠻弔詭的論調
: 所以打算問問大家該如何防止或改進這制度?
: 大家都知道民主的精神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 但當有3組以上的候選人,每一個候選人都沒有過半-50%以上選票
: 那是不是就等於大於33.3%的人...34%決定了50.60%的選民決定?
: 30多%的人決定了50.60%的人....這樣子算是民主嗎?
: 如果不算是民主,該如何改善這樣子的制度呢?
: 謝謝各位


首先最大的盲點是

民選皇帝

這個詞也不是今天才第一次出現了

一直以來我們都以為選對人才能做事



從今以後你要這樣想

我們選的是今後的國策或行政主題

然後再派人去那個位置上


就像是徵才一樣

我這裡現在有一些事需要人處理,你來處理事成有相應酬勞

而不是事情跟人總綁在一起,不是他事情就沒辦法做

然而事實上每個候選人的政見跟實際上在做的事總是差不多,根本沒有捨我其誰的需求



我以前的說法是用一個政見池

民眾先往政見池丟願望清單

再來候選人才來挑他要執行哪幾項政見,設定kpi

民眾再決定要不要讓這個人來做

這樣才會有代理權跟賦予代理權的精神

這也符合原文一樓說的兩輪決選的概念



補充一下代理權的賦予跟逾越

就是總務股長能不能拿班費做與班務無共識相關的事

我只請你幫我買一杯手搖

你給我用我的名義買一棟房子,還順便在裡面種大麻,還金屋藏嬌

還跟我請款

這就是代理權的逾越



不都說了人民就是一間公司的老闆

政府最多就是CEO

今天老闆不老闆了

當然就是放任CEO亂搞

遇到好的雞犬升天

遇到爛的

公司破產算你的,欠人家的薪水還得還




總之任務是由人民指派,而不是代理人自己亂搞

打破以往的舊觀念,似是而非的邏輯

中國人都有能力破四舊,難道我們還不如中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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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ker729 10/11 08:55原文理想,你的半理想;至於台灣,是選

riker729 10/11 08:56顏色,不是選人

UKULULU 10/11 09:14台人口太擠 民主太淺 偏愛大政府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