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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有辦法不靠鬥爭官當到簡任十二職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有辦法不靠鬥爭官當到簡任十二職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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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5869157 (肥皂泡的世界)》之銘言:
: 中華民國官制
: 頂是簡任十五職等
: 簡任十二職等算不上不下
: 這樣等級的官
: 有辦法不靠鬥爭當上嗎

不要亂說
頂是簡任十四職等

國立大學校長就是簡任十四職等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院長或國立大學副校長列簡任十三職等
簡任十二職等在中央是副局長或主任秘書或總工程司、技監、參事

如果不是學術單位
能升到十二職等的人
要跟對大官並且獲得提拔
還要人和有自己的班底
另外要有被記過或被判緩刑的準備

靠鬥爭在十職等或十一職等就被逼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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