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時間推噓 推:0 噓:0 →:4

北檢願意分案調查
應該牡蠣啦
不然他們有需要管我們死老百姓在網路悲憤嗎

但是吼
這個聲明的答辯方式有點眼熟


「找一個不知道有沒有存在的人來頂」


......這不就是活脫脫「幽靈抗辯」的翻版嗎
北檢什麼時候變得可以接受幽靈抗辯了???
真希望其他案件也可以比照辦理喔


講是這樣講
第一線檢察官真的很可憐很辛苦離職率高
平常社會治安都是靠他們把關
但檢察官真的該體會一下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是什麼感覺


很多案件
不要因為每天與人犯共處導致什麼都有色眼光
你不發聲明說你聯合記者
你發了聲明抓你錯誤
你更正聲明說你串供為什麼不找高檢


不要總認為反正不起訴或判決還人清白就好
你們現在感受到的就是那些冤案被告的日常啊



戒之,慎之




※ 引述《au4g3wk4k (我喜歡肥肥)》之銘言:
: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卷證諸多不符
: TVBS 潘千詩
: 《鏡週刊》、《三立新聞》獨家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扣案隨身碟涉及相關金流,以及《: 菱傳媒》獨家報導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情,引發社會議論。經台北地檢署分案要查洩: 密,並傳喚5名記者到案說明後,北檢今(16)日表示,初步查證記者報導內容與卷證不: 符,足認偵辦團隊無洩密,並持續關注偵辦團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一旦發現有違: 反,定依法究責,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
: 北檢表示,9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要查洩密者,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2日、13日、16日,以證: 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馬: 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撰稿的依據及消息來源。因社會都質疑北檢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 事,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 ,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 北檢初步查證,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 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 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 北檢表示,相關報導與柯案的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 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 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北: 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 北檢表示,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 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 均可接收知悉,「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媒體報導內容,: 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以: 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20382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4.72 (臺灣)
PTT 網址

are2 09/16 22:53你在講啥我看不懂

cancelpc 09/16 23:21洩漏,記者添料。還能硬拗

GN02209611 09/17 00:59哈哈哈,教科書還寫幽靈抗辯呢

prpllark 09/17 09:09誰相信誰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