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老實說 高雄碎屍人魔殺3女 應罪不致死吧?
按大法官釋憲
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
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
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
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
由此看來三個月殺三女 應該還罪不致死
只要證明自己是瘋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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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22.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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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 廢死聯盟 人權律師出動 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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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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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iorno78 (36.228.222.145 臺灣), 02/07/2025 19:16:52
那麼老了,應該給予插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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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才殺一個,法官會覺得很善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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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算判死也等不到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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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連薩諾斯都很難判死吧 他還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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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法官啊,不過法官決定那99%不會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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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人沒殺沒到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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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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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受害者親戚有沒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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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嚴 詐騙犯殺人犯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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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看都最不致死 一個自首 全家燒死都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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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準備好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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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這麼老了 怎看都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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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殺到高官顯貴外國人都無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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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肯定有暖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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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到法律人或民進黨的才可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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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9條 帝王條款 減刑 刑法59條 情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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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要敬老尊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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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殺個300萬人哩?全高雄人好像不夠殺?
噓
讓他生不如死最佳解
爆
[爆卦] 死刑未違憲司法院全文連結: - 如題 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9月20日宣示判決,![[爆卦] 死刑未違憲 [爆卦] 死刑未違憲](https://i.imgur.com/2PALgs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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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死刑案 大法官判決主文 白話文版byClaude這是台灣憲法法庭就死刑是否違憲案所做出的重要判決。以下是主要內容的摘要: 1.法庭認為死刑本身並非全然違憲,但只能用於最嚴重的案件,且必須符合嚴格的法律程序。 2.一律處以死刑的規定被判定違憲。 3.在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中,被告必須有辯護人在場,包括偵查和第三審階段。 4.第三審法院審理可能判死刑的案件時,必須經過言詞辯論。19
Re: [新聞] 37名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判死刑「有雖然還沒看主文跟理由,不過剛剛聽到重點就是,死刑不會違反憲法生命權保障,但是必須 在最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下適用在情節最嚴重的情形:1.被告犯罪時有精神障礙或或辨識能 力顯著降低時,不得科處死刑 2.訴訟時心智缺陷、辨識能力不足,自我辯護能力不足者, 也不得判處死刑 3.雖已判處死刑,但在執行死刑時有精神缺陷,對執行死刑無法理解者也 不得執行死刑 4.犯罪情節必須是最嚴重情形 5.需要行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 6.必須要有合6
[轉錄] 時代力量FB:期待一個不需仰賴死刑的社會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臉書 3.轉錄內容︰ 針對死刑釋憲案,大法官已在稍早做出有條件的合憲判決,我們尊重司法的獨立性,同時 也肯定大法官的謹慎詳盡,讓臺灣的生命權保障再前進一步。X
[問卦] 苦苓:釋憲放水讓死刑犯放出來實質廢死元年獨派作家苦苓 認為大法官在釋憲公然放水, 現在獄中不算是人的死刑犯還會陸續放出來, 2024是實質廢死元年,![[問卦] 苦苓:釋憲放水讓死刑犯放出來實質廢死元年 [問卦] 苦苓:釋憲放水讓死刑犯放出來實質廢死元年](https://i.meee.com.tw/F2cZs0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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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格! 只要1個法原文恕刪,手機排版請見諒 蠻多新聞都這樣寫,但我很懷疑這是否是大法官的本意,因為這完全違背訴訟法法理跟審 判獨立原則。 先看判決主文: 「六、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法院組織法就主文第一項案6
Re: [新聞] 賴清德:死刑是合憲的 沒違憲別講幹話了,真的合憲就趕快通通執行死刑, 還有好幾十個,又要隔好幾年看心情再殺一個喔? 賴清德你又不是大法官,大法官就說了, 需要犯罪情節最嚴重、合議庭法官「一致決」、 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1X
[黑特] 大法官真遵守憲法規範五院職權分立?大法官這次的裁決讓一堆綠吱吱吱興奮的理由 就是指出憲法規範職權分立 只是搞笑的地方也在這裡 如果大法官真重視和確立憲法規定職權分立 那大法官的釋憲案裁判![[黑特] 大法官真遵守憲法規範五院職權分立? [黑特] 大法官真遵守憲法規範五院職權分立?](https://i.imgur.com/Bbflb26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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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死刑的條件現在是不是有標準?各位先進晚上好 今天是釋憲後的第一次死刑 根據法務部的說法是黃麟凱殺人案發生於2013年10月1日,當時具現役軍人身分黃麟凱因不滿王姓前女友分手 ,且催討其盜領的款項,因而萌生殺意。當天他先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斃前女友的母 親,待前女友返家後,再對其性侵並殺害,黃麟凱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被判處死刑1
Re: [新聞] 快訊/黃麟凱槍決 廢死聯盟轟「違法執先說,我支持死刑,但是今晚槍決明顯違法違憲, 民進黨政府已經違法違憲。 根據上次釋憲結果,需要犯罪情節最嚴重、合議庭法官「一致決」、 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等條件皆成立才能判決死刑, 今晚執行死刑顯然已經違憲,廢死聯盟所說並非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