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持藍波刀砍人20處刀傷判刑10月 法官:主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周敏鴻
: 3.完整新聞標題:
: 持藍波刀砍人20處刀傷判刑10月 法官:主動停止揮砍無殺人犯意
: 4.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市胡姓男子與游姓男子間有金錢糾紛,去年9月2日傍晚6點多,胡男帶著藍波刀前往中
: 壢區環中東路找游男,雙方一言不合,胡男拿刀砍殺游男頭臉與四肢、背部,檢警逮人後依
: 殺人未遂案件,追究胡男罪責,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胡男有期徒刑10月,法官認為
: ,警方趕抵現場前,胡男已停止揮砍,難認他有殺人犯意。
: 檢警調查,40歲的胡男因金錢糾紛,對游男心生不滿,犯案當天,他帶著藍波刀找到游男後
: ,揮砍對方的頭、臉、四肢、背部,致游男額頭、左臉、左耳、左前臂、右小腿等部位約20
: 處刀傷,警方趕抵時,胡男仍留在現場,當場就逮。至於游男被緊急送醫救治後,保住一命
: 。
: 桃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0月,法官說明,胡男行兇使用的藍波刀,刀刃長約
: 17公分,而游男的傷勢未多為刀刃切劃皮膚造成的切口,未見刀刃穿刺捅入體內等傷勢,且
: 胡男於警方抵達現場前,就已主動停止持刀揮砍,難以認定胡男有殺人犯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79720
欸 我還是無法理解 偉大的法匠說
因為刀很長卻沒有造成嚴重傷口
所以沒有殺人犯意....也有可能是被害者剛
好躲過啊!?就是真的沒殺人犯意
使用利刃朝人砍傷二十刀也是嚴重
傷害了吧!傷害罪明明可以判到5年
那至少也判個4年吧!判10個月是三小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釋一下這些
法匠到底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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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沒被砍過無法體會嚴重性
過失致死最高五年 哪個大學長有這資格
如果砍飆仔、轉彎不減速的 你就是英
雄
法律人會開始跟你扯往例,就是不正視法
條已經告訴你最重明明可以判到5年
如果這樣幹嘛不改最重1年!就是不想擔責
啊
立法
可能多砍多撞幾個高官才有機會唄
就讀書讀到腦袋有洞
對了~反正立法不干他們的事,只要自己
不用擔太重的責任就好
法匠:他揮刀,你可以閃阿~~
怎麼不重判受害人刺激刀手情緒?
幹
疏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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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上秒還牽手…女友遭貨車撞亡!他抱遺體有件事蠻好奇的 像判刑14個月的殺人犯 關10個月就能出來趴趴走,還繼續吸毒撞人 簡直是在被害者親屬臉上開嘲諷 如果被害者親屬受不了刺激7
[問卦] 沒殺人犯意就不算殺人了?每次討論酒駕應以隨機殺人罪論處 一定有法匠跳出來說酒駕又沒殺人犯意 在NBA有矇眼灌籃 如果有人想練習矇眼開車挑戰金氏紀錄 把眼睛矇上就開車進鬧區6
[問卦] 殺錯人 能減刑嗎我不小心殺錯人 這樣就沒殺人犯意 只能算掛失致死對不對 這樣關多久能出獄阿 有沒有法匠解釋一下6
[問卦] 台灣是不是法匠殺人犯的天堂啊?好爽喔 在台灣殺人不會判死 要殺人就約到台灣再殺 已經整個揚名國際了欸 台灣有法匠,殺人好安心5
[問卦] 大部分人是不是很難理解殺人犯意的概念如題 最近一些有人死掉的案件 被民眾說輕判 恐龍法官 但其實罪名都是傷害致死 xx致死 根本不是用殺人罪判6
Re: [新聞] 台中17歲女跑趴暴斃!遭6男「灌藥輪流來這種可以判18年也可以判3年 其實就是看法官心情 其實法官的心情就跟棒球裁判的好球帶一樣 很不客觀 但不能質疑 這真的很令人洩氣的吧 就算沒有殺人犯意 餵毒也可以判10年差不多吧 因為你不小心過失致死阿5
[問卦] 對法匠而言 過失致死不能判太重?請問一下 兩種情形 有人拿刀刺死你 VS 有人酒駕撞死你 對被害者家屬一樣都是死 但是對法匠而已就差很多 過失致死不能判太重 不然會得不起所學的法律體系4
[問卦] 法匠與法盲pk法律誰會贏?如題 法匠,指的是那些死腦筋不懂變通的法律人 法盲,指的是那些就算法律很清楚但還是啥都不理解的一般人 看到前面有人問法官要不要解釋判決這塊 有人說已經寫中文了還看不懂喔是不是法盲3
Re: [問卦] 笑死 法官認為挖眼不算殺人行為?請問一下 以現在法律的標準 呂后把戚夫人剁手剁腳刺瞎刺聾啞口 然後就丟廁所隨便她 這樣的話 是不是也只能判殺人未遂或重傷害罪呢![Re: [問卦] 笑死 法官認為挖眼不算殺人行為? Re: [問卦] 笑死 法官認為挖眼不算殺人行為?](https://i.imgur.com/sLJcieU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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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割喉狠殺2警搶警槍 律師呂俊杰:具殺人這個也是啊 76行者陳修將涉虐殺22歲女友 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6月 一刀斃命表示有殺人犯意 慢慢凌虐致死結果判傷害致死![Re: [新聞] 割喉狠殺2警搶警槍 律師呂俊杰:具殺人 Re: [新聞] 割喉狠殺2警搶警槍 律師呂俊杰:具殺人](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1/10/24/3374302-P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