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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安法修法 陸委會:應納入中共在台組織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國安法修法 陸委會:應納入中共在台組織作者
kaiblue
(用心作戰)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5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李文馨、陳鈺馥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國安法修法 陸委會:應納入中共在台組織參與者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陸軍上校向德恩加入中共組織 國安法卻無法「辦」他
: 〔記者李文馨、陳鈺馥/台北報導〕面對中國統戰威脅,總統賴清德指示相關部會提出因: 應策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國家安全法」相關修正草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答: 詢說,國安法涵蓋層面「非常窄」,例如前陸軍上校向德恩加入中共組織,國安法無法處: 理,因為向某為參與者,並非發起、主持人,陸委會支持修法將「參與組織者」納入規範: 。
: 現行國安法涵蓋面「非常窄」 只懲罰組織發起人

這提案貌似有理 實際上問題卻很大

什麼叫「參與組織者」?

假設是個宗教組織,一般的信徒會如何認知?

不會有什麼認知,認知就是宗教,我是來參加宗教活動的呀

說句不好聽的

一個特務奉命到境外發展組織

要是居然發展到連普通成員都能窺見其真面目

這特務也太膿包了吧,比這姓梁的還要膿包......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民進黨立委黃捷、沈伯洋、王定宇、陳冠廷、邱志偉等人所提「: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王定宇版本指出,該法第二條僅禁止任何人為境外敵對: 勢力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然受中共統戰組織吸收為其成員或參與: 組織活動的行為卻漏於規定,因此修法增加「或為其組織、機構、團體之成員或參與其活: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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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93.9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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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y03532003 05/10 01:31必勝法:只要滲透進白沙屯媽祖,咱

ispy03532003 05/10 01:31們偉大的 党就要滅党了(無誤ww

Gallardo 05/10 01:32中國也是懷疑你顛覆國家 分裂領土

Gallardo 05/10 01:32就把你抓起來 怎不說?

問題是你怎麼會拿對岸來比較? 撇開體制跟價值觀的差異,重點是..... 你怎麼會以為對岸跟梁某人一樣膿包............

meatbear 05/10 01:33民進黨是法西斯政黨不是亂講的

jun7154 05/10 01:38党的偽造文書都直接針對性辦成組織犯罪

※ 編輯: kaiblue (114.37.193.95 臺灣), 05/10/2025 01:41:28

salix 05/10 01:43蟾蜍承認紅綠本質就是一樣的 才會

salix 05/10 01:43一直拿來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