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國道警為開單將車速竄改為151公里 判1年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國道警為開單將車速竄改為151公里 判1年作者
tigotigo5566
(鐵劍5566)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0

所以說台灣就是個犯罪之島嘛

身為執法者知法犯法

結果居然能緩刑兩年

只要付6萬就沒事

法律的尊嚴根本被丟在地上踩

可憐哪

難怪呆丸詐騙那麼猖狂

犯罪成本太低了吧

嘻嘻

※ 引述《sheng1300905 (sheng)》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國道警為開單將車速竄改為151公里 判1年緩刑2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8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陳姓員警拍照取締超速違規,為開罰竟: 將照片車速149公里竄改為151公里,車主提申訴才曝光;彰化地院依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 實文書罪,處1年刑期、緩刑2年。
: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陳員去年9月晚間在國道3號北向211公里處取締嚴重超速: 違規,看見1輛自小客車超速,即以測速雷射槍進行拍照取締,由於其中1張車速151公里: 的照片車牌模糊,他將另1張車速149公里照片竄改為151公里。
: 此員警以竄改後照片製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並於違規事實欄分別不實記: 載「速限110公里,經雷達(射)測定行速為151公里,超速41公里」、「行車速度超過規: 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等語;車主因對罰單有疑慮而提出申訴,取締資料經審查後,全案: 才曝光。
: 法官審酌,被告擔任交通警察,對其職掌業務法令應有所了解,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無: 其他犯罪前案紀錄,兼衡其自陳犯罪動機為駕駛人因超速嚴重枉顧路人行車安全,才竄改: 照片等,依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 台幣6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41008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10080380.aspx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有那麼缺業績的嗎?
: 缺業績的話不就隨便找個馬路開違停不就好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拎北以元始天尊之尊,下凡普渡眾生。凡我信眾,務須三步一跪,九步一拜,

向拎北宣誓效忠。欽此,快叩謝拎北!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9.204 (臺灣)
PTT 網址

serpei 10/09 13:14酒駕致死都能緩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