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曹興誠怒告2中共高官涉犯中華民國《刑法
※ 引述《vdml (vdml)》之銘言:
: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 中國大陸國台辦日前宣布,把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列入懲獨名單。對此,曹興誠11日舉行: 國際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他們違反中華民: 國《刑法》第305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今天就會委請律師至台北地院提告。
得先質疑的是: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的「刑事」章等法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都沒有提到「中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對台灣人實施犯罪」時的引渡的情況
不解曹興誠的這類舉動,是為了作秀還是想對中共政權產生阻嚇力?
而且,沒有管轄權的話,法院得諭知「自訴不受理」,這相信他自己應該很清楚(且中國大陸也不存在「自訴」制度)
更何況,如果要等待人家入境後才開始訴訟程序
不說浪費法院資源,根本是假的
且舉證方面,除了公開資料(如記者會影音、逐字稿)之外,還能憑藉什麼來證明?長期觀察有效用嗎?
如果不打算入境中國,理論上沒差
但入境這種大動作,視同是在挑釁中國政府的「權威」,屆時很難力挽狂瀾(阻止更進一步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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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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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作秀
國台辦主任乾脆申請入境,看台灣敢不
敢給
向中國投誠,暗示我支持一中原則XD
難怪拼不過台積電
唉,年紀一大把整天求關注…
我的老天爺 危恐平下太平
如果他真來訪我賭我身家政府不敢辦
,你不用給錢你就當眾舔賴皇就好反
正跟你平常做的事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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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我們分成兩個類型: 1.民事:你不是中國國民但被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以違反香港國安法 而被停止帳號,並造成財物損害。 在我國(台灣)民事訴訟法,「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 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https://i.imgur.com/uRoDVn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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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甚麼辦法逼民進黨認一中嗎目前法院不用多說,按照法律就是兩岸一中 最高法院見解,國人在大陸犯罪受中華民國管轄 台灣人在對岸外遇會犯通姦罪,大陸人在台灣被電死可以國賠 立法層面目前不敢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統一前,也是認定一中![[討論] 有甚麼辦法逼民進黨認一中嗎 [討論] 有甚麼辦法逼民進黨認一中嗎](https://i.imgur.com/LmvKaT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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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馬辦:兩國互不隸屬與兩岸互不隸屬 絕對其實法界證明馬英九才是對的 要知道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 只要本刑在3年以下,中華民國法律是不管的 中華民國刑法 第 7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Re: [新聞] 馬辦:兩國互不隸屬與兩岸互不隸屬 絕對 Re: [新聞] 馬辦:兩國互不隸屬與兩岸互不隸屬 絕對](https://i.imgur.com/LmvKaT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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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陸委會」不叫「國陸辦」?比起陸委會 陸委會港澳處更莫名其妙吧? 中國處理港澳事務的單位是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外交部港澳台事務司2
Re: [新聞] 沈伯洋質疑無中國護照怎來台 李貞秀嗆「: 其實只要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好 大陸要怎麼做那是大陸的事情, 台灣為什麼要配合大陸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大陸把台灣當成中國的一份子X
Re: [新聞]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你怎會覺得沒有國籍的概念 其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只是把灰色地帶表明 因為中共確實不會發出喪失國籍證明給陸配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條例)第9-1條訂明,台灣 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X
Re: [討論] 為什麼綠粉要跟中共統一口徑說ROC滅亡這些都沒錯啊 因為民進黨執政的中華民國 都是不認統一憲法的 他們早已放棄大陸當成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即使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