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laptic 過去發表過的文章
- 對照了美國鄉民的評論,似乎不是這種狀況吧 (?) 1. (即哈利拄著拐杖,迎接隊友的畫面) "incredible shot TJ crying with Haliburton broke me"
- 先談他們規劃的處理方式: : 滿城封宇聯盟今日宣布,因多方因素考量,決定不將罷免案連署表格送件,並將所有已收 : 集的連署表格採「水銷」處理,確保個資安全。 上次其他罷免團體說要用「手撕」,結果被諷刺「沒錢買碎紙機」 如今這個團體要用的方法,大略查過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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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 2025 亞洲大師賽 Swiss Stage 2 Day 22025 Asia Masters Swiss Stage 2 Day 2 Patch 25.12 本日賽程:(所有比賽均為 BO1) 賽場A 賽場B 12:00 OMG.A vs DNF.C WT vs WP- 其實照著下列附表: : 法院 案號 裁判日期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 年度 簡 字第 1231 號判決 113.02.19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 年度 簡附民 字第 103 號裁定 113.02.19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3 年度 簡上 字第 52 號判決 1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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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張凱鈞打臉黃國昌,赴陸按照秘書長指示所以是錯怪張凱鈞了嗎? 實際上是黃國昌假裝不知道實情? 現在被敵對陣營(也是黃國昌曾待過的)時代力量反諷 看起來要說「沒辦法說清楚」,一點都沒錯了吧? 不過剛剛才發現:3
Re: [問卦] 為什麼會開始公審路邊拍照路人的啊?說「人人自危」,相信一點都不過分 但歸根究底,還得看回五月尾時,爆出的「(劉某陸配網紅)妨害秘密」案,當時的「被 害對象」則是小學生 經某些家長投訴、市議員協助告發後,在警詢時聲稱只是拍攝「日常」,但最終仍被移送 北檢、市府法辦1
Re: [討論] 賴皮 第一講 直接開幹兩國論《中國時報》作成的逐字稿(稍有改動): 自從去年 520,我上任以來,在外,我積極跟友盟站在一起,進行各項合作。希望讓國際 社會知道,台灣是一股良善的力量,有能力,也有意願為國際社會貢獻更多,對內,我一 直希望,能夠團結國人、團結朝野、團結國家,因應各種挑戰,包括強化國防、強化經濟 韌性,以及解決面對的各項問題,特別是來自中國的併吞威脅。1
Re: [新聞] 女生薪水多少才算多?主計處公布女性平責任編輯/梁溶珈 : 根據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112年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統計,全體平均年薪為70.1萬元,其 : 中女性平均僅62.8萬元,明顯低於男性的76.4萬元。換句話說,女性得多賺7萬多,才算 : 是跨過「全體平均」門檻,而這個差距也清楚顯示女性薪資普遍偏低。 對了一下資料,所提的報告其實已經在去年十一月尾揭載了5
Re: [爆卦] 四叉貓說吳怡萱懷孕是在黨主席之夜現實是: 在知道民眾黨象徵「不潔」(當然,這說法他們不會承認)之後,看不爽的就會瘋狂見縫 插針、對吳氏的家人說三道四 講得好像他們之間的互動一點都不文雅、行為上沒有道理等,這理論上實屬正常。 而就「回推」正式懷孕時間的部分來看2
Re: [討論] 盧秀燕公投連署18萬份不合格遭剃除這如果能不說成是「雙標」,到底什麼才是? 難道《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法規上規範的事項不同,就能夠以為可以 避開外界的輿論壓力、矚目? 落差明顯不同的東西,居然認定足以混為一談,只能說「藍能你不能」的文化正在暗中塑 造,但他們自己一點都不知情...3
Re: [問卦] 脆上爆卦:信箱收到中國政府公告連著回: : 推 caity: 自導自演詐騙喔 223.139.93.144 06/22 15:40 : → caity: 對岸這麼好還幫你用繁體字 223.139.93.144 06/22 15:41 : → sheep0121: 有夠假,正式公文沒有官章你信? 49.218.142.104 06/22 17:25 : → sheep0121: 發這文的青鳥不用按“社維法”逮捕喔, 49.218.142.104 06/22 17:252
Re: [新聞] 白中央委員現身海峽論壇 黃國昌急喊「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 第17屆海峽論壇15日在中國廈門舉行,除了前總統馬英九以前國民黨主席身分參與外,還 : 傳出民眾黨中央委員張凱鈞也以個人名義出席。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2日)回應 : ,中央委員會已收到對張凱鈞的檢舉,一切交給中評會,依制度處理。至於該會子論壇有 : 自稱「台灣民眾黨大陸事務部副主委劉虔旭」演說部分,黃國昌坦言,有點詫異,因為黨2
Re: [問卦] 齊柏林現在才拍看見台灣會?就目前已知資料來說,原定的續集《看見台灣Ⅱ》復工無期 《看見台灣Ⅲ》部分,數年前也公開了預告片,但不知何時上映(按照新導演的說法,第 二集「保留」給已故導演,不直接沿用下來) 又更奇妙的在於,當時失事的原因 根據調查結果,歸咎於機師本身的問題,導致乘坐同一個直升機的人員受無辜牽連、未能- 需要想一想: 一、不管是中國或美國,都在忙著撤僑 只是目前看來管道不一致(有些要求透過陸路,去其他國家「轉機」,有些則派遣專 機帶回) 二、美國很擅長「聲東擊西」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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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潮] 過場動畫 並肩 (有雷)影片連結: 中文 日語 英語 韓語49
[電競] 2025 亞洲大師賽 Swiss Stage 2 Day 12025 Asia Masters Swiss Stage 2 Day 1 Patch 25.12 本日賽程:(所有比賽均為 BO1) 賽場A 賽場B 11:00 GEN.GA vs TF MVKA vs NS.EA1
Re: [問卦] 所以小編挺戒嚴這件事就過了?風頭過了之後,什麼都別想了 在「戒嚴」課題冷卻下來之後,除非出現新的波瀾(如:對於以色列國防部長嗆人的「『 現代希特勒』說」表示支持),否則無法再惹眾怒... 而且,這事情自案發至今,已經過了半年餘 只是看公開報導的話,小編沒有被採取調職、降薪等紀律處分,想突顯的態度相信不必多- 小心「時空背景不同」之說 (?) 一、該報導刊載日期是六月十三日,當時中選會尚未宣佈連署階段通過、進入投票階段的 被付罷免人(立委、市長)名單 二、趙少康只是「節目主持」而已,縱使曾擔任副總統候選人,但現在還能說有相當分量 可以影響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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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現在沒人在看電視新聞了嗎??傳統上來講,除非可以連接上電視(不管是廣義或狹義,只能接到電腦、手機、平板電腦 之類的話就不算),否則通常不存在這種說法 且需要理解的是: 一、YouTube TV是「串流平台」之一種,可以和Hami Video、LINE TV 等境內管道齊名 二、和其他收視媒介一樣,有提供付費、免費服務6
Re: [討論] 吳姓嫌犯 聲押禁見簡評一下目前已知的偵辦罪名: 傷害罪:這是正常的結果 因為都說用「辣椒水」了,而且現場還留下作案工具,已露出端倪 不給警方看穿是不可能的 強制罪:這也是意料中事1
Re: [閒聊] 網紅的新聞還要報多久現實是: 只要有人想看,媒體從業者就會積極去報 是否違背新聞倫理,這不像是他們關注的 而且在報導相對來講「平凡」(即不太聳動)的新聞時,遇到流量不高的問題大概是正常 的事...- 從表面上看來,不像是「人生勝利組」的樣子 從事的業務如果與主管階級沒有關聯,理論上講究的專業程度(學術資格)不會很高 因此理論上,更像是「情投意合」的結果吧? 只不過再以其他層次來思考此案 在以往網路不太發達、手機大多僅具備撥電或傳簡訊等功能的環境下,要引誘少女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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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眾黨麥玉珍:前總統…前柯文哲…延押對於一位越南人,到底是能期望什麼? 既然這屆立法院不能解決弊端,當局應該要正式考慮 藉由修正「施行法」的方式,於下一次選舉中,新增「大考學測(或其他同級考試)國文 (中文)科至少六十分」才能當立委的條件 (換句話說,即是「及格」的水準)3
Re: [討論] 那些因憂鬱症離開的人 真的會被懲罰嗎?(下略) : 推 hitoshiseki : 不是整理的不錯嗎? 111.254.179.145 06/21 12:31 坦白來講,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來呼應,不會讓人明白具體情況 且這是否確實反映出台灣的實情(已知:信奉民間信仰者多於信奉特定宗教者),沒有人 敢給予肯定3
Re: [新聞] 來台留學卻成詐團車手助洗錢9越南籍大學按照新竹地院一一四年度金訴字第四一一號作的整理: ┌─────┬───┬─────┬─────┬─────┬─────┐ │ 被告 │ 次數 │ 詐騙金額 │ 宣告刑 │ 緩刑 │ 驅逐出境 │ │ │ │ (新臺幣) │ │ │ │ ├─────┼───┼─────┼─────┼─────┼─────┤- 說的「十講」,根據補充,主軸環繞在: ・國家 ・團結 ・憲政體制 ・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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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高雄大樹光電案會有人坐牢嗎?表面看來不僅是七個人而已 按照台中地院一零八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刑事判決,併合一零八年度訴字第一四六七號, 涉及的集團規模應該很大... 三件第一審判決的主文實際如下: 【第一部分】1
Re: [討論] 快訊/徐巧芯列出6地點嗆辯論!!!可以想到的可能性只有兩個: 一:自辦辯論、不依賴公帑補助 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九條,政黨、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有權選在任何廣播電 視事業播送支持或反對罷免案的廣告,但前提是不能有「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只是除了中廣之外,其他平台稱得上是「廣播電視事業」嗎?還是只是單純的網路平台,2
Re: [新聞] 教宗良十四世警告:AI恐影響年輕人智力發連著來談: ※ 引述《tomhawkreal (阿湯)》之銘言: : 譯者:洪培英/核稿:陳正健 : (中央社梵蒂岡20日綜合外電報導)羅馬天主教教宗良十四世今天警告,人工智慧(AI) : 可能對年輕人的智力發展造成影響,甚至可能有損他們對現實的掌握能力。2
Re: [新聞] 童仲彥詐領助理費出獄了!今深夜8字曝新動向 留言區被灌內政部已在一一三年六月七日,以台內民字第1130023096號公告 明示「金色力量黨自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解散」,理由是經過該黨申請、並由該部一一 三年六月七日台內民字第11300230961 號函予以備案 因此他就算真要復出,也不可能用回本來的名義了... 至於:- 這說法不對喔 其實告訴人(鏡週刊)可以往上找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仍被駁回的話就需要委任律師, 向新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而且既然「以原就被」原則仍有適用空間,要請北檢續行偵辦、起訴,除非被告和原告同 樣居住在台北市(且非士林地檢署管轄的範圍),說不對勁才怪!
-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 民眾黨團今(20)日在立院正式提出成立修憲委員會,朝野經過共識全案逕付二讀交黨 : 團協商;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在提案說明發言時,先拿出總統賴清德時任台南市 : 長喊廢監院的新聞板子,更抨擊民進黨過去要高喊廢監院,但到現在絕口不提,成為民 : 進黨酬庸過氣政客的場所。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在臉書回擊,請藍白盡速整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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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建銘預言726罷免投票成真 藍轟中選會正常來講,大家都會希望「速戰速決」 但限制上已經提到了,因為需要給提議領銜人、被付罷免人提交理由書的時間,所以二十 日內是不能投開票的 然而如果拖太久才辦理,卻又會給人「舒服太久」的感覺,需要很審慎應對。 同時在考量期程的時候,也要避開重要節日、重大會考等4
Re: [新聞]疑為預謀!21歲嫌對李正皓噴辣椒水 落網稱:真的是「行車糾紛」的話: 一、為何需要攔阻人家的去路? 二、嚴重程度有至於需要使用辣椒水嗎?且按照一般理解,該物品一般是用在「自衛」, 而不是拿來傷人的欸! 如果以為警方、檢察署很好騙,切勿心存這種幻想了!1
Re: [爆卦] 罷免投票日7月26日!中選會公報: 一:已通過連署階段的數個立委、高虹安市長罷免案部分 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114年6月20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114年6月30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問題是,《國民法官法》第五條第一項: 「除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之案件外,下列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且由地方 法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一、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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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死囚鄭武松判死定讞20年 聲請再審並停止就這個案件,按照高雄高分院一一四年度聲再字第五十號(原審)刑事裁定: 本件聲請人因犯殺人罪經判決確定,乃以案件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 定之再審原因聲請再審,依其聲請意旨係以憲法法庭一一三年度憲判字第八號判決理由欄 「肆、關於形成主文之法律上意見」中,關於法院於個案量刑時,如擬對被告科處死刑, 除應確定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情形外,本即應於判決理由正面說明被告究具有何種加X
[鳴潮] 共鳴者檔案前瞻 弗洛洛資料來源: 「這場來世的夢,終將不會再醒。」 共鳴屬性:湮滅 武器類型:音感儀- 全年無休開會,就算到了春節,也不讓立委回家過年(不管是否可以請假、或無故缺席) 這樣理解有錯嗎? 但立法院真的允許這種模式存在嗎? 只不過,按照立法院議事系統的資料 目前還在等著排審的提案(法律修正動議),算起來至少有數百件,可是卻沒有按優先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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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挑戰司法!播放偵訊朱亞虎「示範帶說直白一點,外界全都是在人云亦云 但要跟誰的說法,倒是沒有任何定性 而錄音檔內容的真偽、來源、涉及人士等,還不是很清楚,因此這是北檢簽分「他字案」 偵辦的原因。 更何況,對於「腳尾飯事件」,當時是:3
Re: [轉錄] 李正皓 threads看完的理解是: 在三立電視總部附近埋伏兩個小時,看來嫌犯對周遭環境瞭如指掌,否則不可能可以快速 完事、逃離現場 只是手法上有點粗糙、還留下指紋,大概是沒有訓練過、非專業幹案的結果。 至於嫌犯的政治傾向等,現階段不適合先研究5
Re: [新聞] 台中市府贏了!環境部直接撤銷中火1800萬看了一下,就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而言 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曾經提過「停止執行」聲請,但被北高行以一零九年度停 字第一一九號裁定駁回 理由略以: (一)本件紛爭的起源,係相對人認為一零七年八月一日修正公布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2
Re: [討論] 現在法務部長跟黃國昌誰比較慌?反倒是在想: 平平都是法律人,對《刑法》、《刑事訴訟法》原則上應有一定認知,但一經如此譏諷, 搞得好像不是身處同一個高度,現在到底在演著哪齣戲? 而且,如果錄音檔的源頭真的是朱亞虎,早前說的「人工智能生成」內容又是怎樣?能一 直更改論述的喔?- 這邊補充第一審的詳細附述: ┌─────┬──────┬─────┬─────┬─────┐ │ 保險公司 │ 投保日期 │ 投保金額 │ 保險類型 │ 申請理賠 │ │ │ (要保人/ │ │ │ 日期 │ │ │ 期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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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居然不能罷免黃國昌這得看他們「戀棧權力」的程度 如果按照黨內協定,過了半年的時間後,是確實一定要走人的;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不分區立委的任期和經選舉受民意委託的立委相同 而當初立下該規定的,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時任黨主席柯文哲 因此黃國昌是否會遵循,以他過去待在時代力量時的作為來看,已經是大問號了...- 通常只有貪方便的才覺得這樣做沒問題 要是作為一個正常人,理應早知道事實 長期戴著隱形眼鏡洗澡、甚至是進行水上休閒活動等,隨時都會有「出事」的可能(即鏡 片在碰到水後,可能會受到微生物的「侵擾」,並引發眼睛發炎的現象) 就算是「行之有年」,但不代表作法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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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連無期都沒有!掐死馬國女大生想「冥婚先看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三年度上重更一字第六號刑事判決中 對於被告的量刑審酌事由(背景): 1.被告犯罪之情狀 ⑴被告與被害人之關係及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及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被告於111年4月29日晚間,透過IG社群軟體私訊被害人而與被害人認識後,於111年10月3- 反倒是覺得,要「對症下藥」的話,標靶要對的很準 但不管是立法院或司法院,他們有確切掌握嗎? 而且「法院直播」這種事,理論上需要審慎應對沒錯,可是他們有思慮到讓外界失去信心 的前因後果嗎? 再者,可別忘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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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創意私房有一位嫌犯是Ptt站長!八卦:如今已經快要過十一個月 下個月就滿一年了 近來翻了裁判文書,居然看到涉及這位已故前站長的扣押物沒收聲請案,經裁定只沒收一 部分著實的違禁物 其餘則推定要歸還給繼承人自行處理(原文是寫「駁回」)...X
[鳴潮] 角色介紹 弗洛洛資料來源: 《寰宇人類注疏:群星交錯》 「讓我們一起,完成這場萬眾期待的演奏。」——弗洛洛 檔案資料>> 殘星會會監弗洛洛,安靜、憂鬱,似乎靠近她就會墜入無盡的憂傷之中。2
Re: [新聞] 偽造份數逾5千份! 國民黨宜縣黨部主委宜蘭地檢署針對此案,新鮮出爐的通報內容: 集體式造假 宜蘭地檢偵結起訴中國國○黨宜蘭縣黨部林姓主任委員等十二人抄寫偽造陳姓立法委員罷 免案提議人名冊約四千份、行使偽造提議人名冊約一千一百零六份 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偵辦宜蘭縣陳姓立法委員7
Re: [新聞] 快訊/前副市長之子嗆「賴清德我乾爹」遭控吸金破億 裁這段話要稍作補充,相信是更重要的: 「此案有證人即告訴人等人的證述及相關事證,顯示顏男持續對告訴人施以詐術,堪認具 有不法意圖及詐欺犯意,……」 而目前的法律是: 除了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有逃亡之事實或疑慮、或者存在滅- 「示範帶」這種用詞,聽了有點不明所以 實務上的問題在於: 有哪個檢察署、法院會準備這種「示範帶」,供被告及其辯護人參考的?而且「示範帶」 的功用,以一般學術層面而言(也是個人理解),頂多是指高考英語聽力測驗中,所播放 的影帶(錄音檔)內容,豈有可能會出現在無關的場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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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與惡2」會讓大家欣然接受廢死嗎?當下的實際狀況是: 越是與既有價值觀相反的,越有引發共鳴的可能,這樣才能博得越多關注 例如: 社會普遍上對廢死抱持「反對」的態度,但在當局想要遵循人權精神的背景下,不得不循 序漸進地推動2
Re: [新聞]才返台2天!館長宣布再赴中國 隨行陣容拍攝六月上旬第一次去的時候 是否真的有虧大本,這相信他自己很清楚,不需要外界提點 而目前要想的是: 館長短期內第二次去之前,是有預先辦妥「多次往返簽證」嗎?還是實際上是「單次出入 簽證」?1
Re: [閒聊] 紓壓的方法同事大概都是想這樣會做很浪費錢,且長遠來看也不怎樣值得 但畢竟這是觀感上的問題而已,經過桌子的要不如此認為,恐怕都難 因此彼此尊重就好了... 只不過,同時可能需要思考 如果未來要收拾的時候,覺得礙眼、動起想丟棄的念頭,理論上一點都不值得(假設還有1
Re: [爆卦] 看好了 台奸的下場大概研究了一下,這圖出現在新華社高級記者劉洪創辦之微信公眾號「牛彈琴」的文章, 原標是「伊朗很悲壯,感覺仍存有希望和幻想」 但這應該不是第一手來源,實際源頭是「孟加拉軍事學院」的YouTube 頻道(不過也不是 官方平台),訂閱者只有兩個人次- 其實不能這樣說 按照台中地院一一三年度選訴字第三號刑事判決的主文: ┌────┬──────┬─────┬─────┬─────┐ │ 被告 │ 職銜 │ 刑期 │ 緩刑宣告 │ 褫奪公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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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不習慣吃早餐這種進食方式坦白來講,一點都不健康 且不吃早餐,更會傷胃,原則上是大禁忌 而若真的是早上沒胃口,不管有無反胃問題都好,可能要去想一想改變前一天晚上的飲食 習慣 (正常來講,應該要「像個窮人一樣吃」)- 台中地院一一二年度婚字第四零四號民事判決摘要: 一、原告(賴○○之生母)主張被告與賴○○間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 條之關係無效,為被告所否認,兩造間就上開法律關係是否無效有爭執,足致原告取得賴 ○○遺產繼承應繼分比例之法律上地位處於不安狀態,此不安狀態得以確認判決加以除去 ,因此原告提起本件確認之訴,堪認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