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罷免最大醜聞!基隆民政處長交保 坦承查
※ 引述《YingWenTsai (小英)》之銘言:
: Ettoday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藍營發動罷免綠委幽靈連署頻傳,累積近2千例,多個國民黨地方黨部遭搜索,國民黨26: 日動員數萬人上凱道集會「戰獨裁」。離譜的是,檢調近日查出,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張: 淵翔涉查詢戶政系統,並提供資料協助藍營罷免民進黨議員鄭文婷、張之豪,而張淵翔也: 已坦承犯行,以40萬元交保。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30日)受訪時痛批,國民黨不只: 黨系統集體犯罪偽造,連藍營執政縣市都用行政權限,非法介入罷免行動,無疑是大罷免: 行動中最嚴重醜聞。
今天判決結果出來了,看來當時的所言非虛啊...
按照基隆地院一一四年度訴字第一八零號刑事判決摘要,經獨任法官(【刑事第三庭】石蕙慈)進行簡式審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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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 │ 所犯法條 │ 判決 │ 緩刑 (附帶負擔)│ 褫奪公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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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國勝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三年,期間付保 │ 二年 │
│ │ 第四十一條 │ 一年十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 │ 決確定後: │ │
│ │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五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提供八十小 │ │
│ │ │ │ 時義務勞務 │ │
│ │ │ │ (二年內) │ │
│ │ │ │ (三)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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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淵翔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三年,期間付保 │ 二年 │
│ │ 第四十一條 │ 一年十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公務員身份犯,依 │ │ 決確定後: │ │
│ │ 第四十四條論斷)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四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提供八十小 │ │
│ │ │ │ 時義務勞務 │ │
│ │ │ │ (二年內) │ │
│ │ │ │ (三)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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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金發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三年,期間付保 │ 二年 │
│ │ 第四十一條 │ 一年八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 │ 決確定後: │ │
│ │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二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提供八十小 │ │
│ │ │ │ 時義務勞務 │ │
│ │ │ │ (二年內) │ │
│ │ │ │ (三)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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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正義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三年,期間付保 │ 二年 │
│ │ 第四十一條 │ 一年五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 │ 決確定後: │ │
│ │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二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提供八十小 │ │
│ │ │ │ 時義務勞務 │ │
│ │ │ │ (二年內) │ │
│ │ │ │ (三)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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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文荃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三年,期間付保 │ 二年 │
│ │ 第四十一條 │ 一年六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 │ 決確定後: │ │
│ │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二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提供一百二 │ │
│ │ │ │ 十小時義務 │ │
│ │ │ │ 勞務 │ │
│ │ │ │ (二年內) │ │
│ │ │ │ (三)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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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鑒育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三年,期間付保 │ 二年 │
│ │ 第四十一條 │ 一年二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公務員身份犯,依 │ │ 決確定後: │ │
│ │ 第四十四條論斷)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二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提供八十小 │ │
│ │ │ │ 時義務勞務 │ │
│ │ │ │ (二年內) │ │
│ │ │ │ (三)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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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信宏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有期徒刑 │ 二年,期間付保 │ 無 │
│ │ 第四十一條 │ 十月 │ 護管束,並在判 │ │
│ │ (公務員身份犯,依 │ │ 決確定後: │ │
│ │ 第四十四條論斷) │ │ (一)向公庫支付 │ │
│ │ │ │ 新臺幣二十 │ │
│ │ │ │ 萬元(一年 │ │
│ │ │ │ 內) │ │
│ │ │ │ (二)接受法治教 │ │
│ │ │ │ 育課程二場 │ │
│ │ │ │ (一年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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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部分在此不錄
*前五人均有競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百一十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九十八條之二之犯罪
全部都因為認罪,而不必立即入獄執行
所以千萬不要拿「三十二:零」來諷刺,畢竟板上釘釘的事實早不容否認了,既定的結局也不會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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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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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笑死 今年最大笑話
推這篇!藍白本來就該全被罷掉,卻違反
民意堅持不被罷,才會出現如此醜聞,照我
走不出來XDDD
說只要藍白知所進退全部願意被罷免,那麼
綠共真的很可悲32:0
哈欠 來看看今天是什麼日子了
沒在怕的啦!KMT會照顧好後路。32:0
就不會有這樣的醜聞發生,所以聰明如你,
民意最大
發現了嗎?只要藍白願意被罷免,台灣就能
走向完美的烏拖幫,你不要不信
說起來 就是藍營準備時間不夠 才在搞這些
有抄是事實,大家也都知道,會32:0就是
偽造文書你還用羈押的方式在辦
人民就不認同你偽造文書也在羈押,政治
辦案那麼明顯才會32:0
完美的烏托邦?呵呵
民進黨把司法檢警調搞得這麼噁心,
台灣人民才會用選票去制裁民進黨。
民進党不倒台灣不會好
緩刑等於無罪阿,之後也不會留下前科
這樣都能32:0,可見民進党垃圾到人民都杜蘭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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