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Uber併購熊貓恐破局? 公平會認定獨占!
其實政府是可以強迫拆分的
最著名的案例就是洛克菲勒財團的標準石油公司
被強制拆分成34家企業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結果9比0強制拆分
而且台灣的uber eats客服是北京腔
幾乎是由北京在管理的
https://www.dcard.tw/f/delivery/p/254437503
https://www.dcard.tw/f/delivery/p/237315304
https://imgur.com/RzarLNW
這件事網路上確實都查得到並非口說無憑
你用客服跟對方說明很基礎的台灣地名
例如新北市...之類的這樣他們就會卡了
對方會聽錯或無法理解
顯然就是根本連台灣都沒去過的那種扯
當然也別指望台語會不會通了
此外因為中國大陸搶先拿到Uber Eats亞洲地區代理權
所以台灣的uber eats是由中國控制這點是確實的
並不是所謂的美國企業
※ 引述《Ninja650r (忍者)》之銘言:
: Uber併購熊貓恐破局? 公平會認定獨占!禁止結合有4前例
: 21:02 2024/05/14 中時 王玉樹
: 可能性是不是很高」。理論上,結合(併購)可讓企業成本降低,反映給消費者能有較低收: 費與比較好品質,但壞處會不會因市場集中度,少了競爭對手,帶來「限制競爭」效果,: 其他市場參與者遭到排擠,讓業者更有漲價能力,對市場不利。
: 陳志民指出,這會是未來審查重點,也就是併購後業者「做壞事可能性高不高,會不會整: 碗捧去」。他說明,此案後續會有座談會、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雖市佔過高,公平會: 未必就一定不准併購,但是確實「不排除此可能性(禁止結合)」。
: 即使Uber Eats吃下foodpanda案可獲通過,公平會也可能採用最嚴格的附帶負擔作法,要: 求很多附帶條件加以限制,避免其壟斷能力任意主導市場。
: https://pse.is/5xkz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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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管美國爸爸喔 不同意併購已經算太超過
有法源嗎?
了
你覺得現在政府敢反抗美國?萊豬
叫熊貓自己收攤的是在搞笑嗎? 他就是母公司缺錢缺到靠背,急需要套現了,你叫他自己收攤,300億就飛了,他還搞個 屁? 我敢說絕對沒有人願意出比Uber更高的價錢了 現在是熊貓急著被收購、Uber也有收購熊貓的利益在(南北外送市場串連),公平會這邊
我其實是認為公平會不應該阻擋合併 很簡單啦 這些外送員有被限制不能去別的外送平台嗎 沒有吧,原本就一堆雙開的 這些消費者有被限制不能去別的外送平台嗎5
還有一條路可以走啦 Uber聲稱自己是「電子商務商城」就好了 這樣你就不是獨大 因為還有momo、PChome 、酷澎、蝦皮這樣 做一個Uber 商城上架審查就好了啊X
吳柏毅跟熊貓合併變獨占 但是你要評估的是獨占對一般人的影響有多少? 外送又不是什麼生活必需事業 外送獨占又怎樣? 林北一年也許叫不到三次外送3
小妹覺得好奇怪唷 ubereat如果跟熊貓合併 叫做獨占市場 所以不被公平會允許 那麼1
Uber eat花了300億台幣買了Food Panda. 這種公司最值錢的就是市占,沒什麼固定資產. 300億要怎麼賺回來,用肚臍想也知道. Uber 不知怎麼算的,台灣Food Panda 值300億? ※ 引述《Ninja650r (忍者)》之銘言:1
我覺得您可能說中了什麼 今天打開ubereat準備買菜,發現週三瘋生鮮的商品都沒優惠, 覺得奇怪換我老婆的帳號登入一看竟然有… 平常都是我的帳號消費居多,卻反而沒有優惠。![Re: [新聞] Uber併購熊貓恐破局? 公平會認定獨占! Re: [新聞] Uber併購熊貓恐破局? 公平會認定獨占!](https://i.imgur.com/mEZupq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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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Toshiba 怎麼走到今天這步如題 今天在電梯看到頭西吧 突然想到很久沒關注 就去查 發現![[閒聊] Toshiba 怎麼走到今天這步 [閒聊] Toshiba 怎麼走到今天這步](https://i.imgur.com/K17acgA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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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美股拆分問題最近蘋果股票要1拆4 8/24是最後參與日 8/28是拆分日 8/31起會用拆分之後的價格交易 那在8/25-8/28這段時間 aapl交易的價格仍是拆分前的價格![[請益] 美股拆分問題 [請益] 美股拆分問題](https://i.imgur.com/BN9cEbc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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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啥新北市不拆成兩個縣就好?新北市人口有400萬人, 而且形狀也很奇怪, 怎不當初拆分成兩個縣, 上半部跟基隆合併叫做基北縣 下半部就是原本的名稱台北縣2
[問卦] 美國有反托拉斯法,台灣有?當初20世紀初,美國聯邦政府看到當時的標準石油(Standard Oil)富可帝國,壟斷世界上9 成的石油產業 眼看這樣不行於是宣判標準石油行為屬於托拉斯(壟斷),必須拆分,於是就有了我們現今 知道的幾家石油大廠,他們很多都是從爸爸標準石油那獨立的 那麼台灣有沒有類似的訴訟拆分公司的,以維持市場公平競爭避免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