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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狗仔跟監風暴延燒!律師:違反個資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狗仔跟監風暴延燒!律師:違反個資作者
CPer
(C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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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還是不懂跟監怎麼突然變違法了
搞得好像台灣這20幾年來沒記者跟監似的

如果說是要政治人物指揮記者跟監政敵才違法
所以怎樣算指揮 三民自鏡也跟民進黨走更近 更多利益結構錯綜複雜
三民自鏡也幫黨跟監挖出政敵個資 不也違法

林岱樺跟住持的私密對話都被流出 不也是鏡?
那鏡周刊不也違反個資法第41條
鏡電視之前更自稱可通總統旨意 都還有錄音檔

總統指揮 洩漏個資 鏡電視不也都自己完整玩過一遍了
所以抓去關了沒?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 林家豪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國昌狗仔跟監風暴延燒!律師:違反個資法第41條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揮狗仔跟拍政治人物風暴持續擴大,鏡報日前就起底黃國昌長期指揮: 狗仔集團進行跟監偷拍綠營政治人物,其中一人竟是《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引發討論。: 律師黃帝穎指出,非法蒐集政敵「社會活動」等個資,違反個資法第41條,處五年以下徒: 刑。
: 黃帝穎在臉書表示,非媒體跟監如徵信業者,法院依據違反個資法判刑的案例很多,例如: :柯文哲副手吳欣盈被跟監案,高院判決指示者及徵信業者均有罪。
: 黃帝穎提到,黃國昌大讚謝幸恩辭職聲明高喊「新聞自由」很感動,顯然刻意混淆新聞自: 由,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是新聞採訪者的追訪,但政治人物指: 揮狗仔政治跟監政敵,並非新聞媒體,也不是採訪,因此也不是所謂的「新聞自由」。: 黃帝穎指出,「大法官釋字689號解釋揭示「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 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 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
: 黃帝穎強調,狗仔集團政治跟監違反個資法41條,最重可處五年徒刑,柯文哲如果自認被: 黃國昌跟拍,有權對黃國昌提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10-02/9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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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bp2266 10/03 08:24綠能你不能 結案

cerberi 10/03 08:28民進黨的總統指令當然不是政治偵防

cerberi 10/03 08:28那叫聖旨才對

HCYPMGO 10/03 08:291鏡能其他不能 人家有背景

aakkssqq 10/03 08:29這要抓得多了喔~記者先比照辦理抓一圈

ayaname 10/03 08:36事實就是不違法,只能潑髒水

revise 10/03 08:38綠能你不能

poorenglish 10/03 08:40勿忘去年底DPP全員反對吹哨者

poorenglish 10/03 08:40現在黑吹哨者的嘴臉 真的跟共產黨一

poorenglish 10/03 08:40

Nagasumi 10/03 08:41綠苔記者:跟監是我們的特權

rca0621 10/03 08:43綠能

且就好奇 守在柯文哲家樓下 算不算跟監? 這幾年不是還一直做嗎

※ 編輯: CPer (39.15.1.250 臺灣), 10/03/2025 08:47:03

Lailungsheng 10/03 08:54綠能

bensheep 10/03 09:00黃老闆被起訴再說吧,現在都是風向而已

treeeasy 10/03 09:15綠共側翼就是笑話,沒邏輯可言

markhbad54 10/03 09:33綠能標準

truechk 10/03 09:51雙標啊 綠能你不能也不是一天兩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