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112年司律二試 第2題的八卦?
所以說啊!考古題很重要,沒有複習考古題的現在這題不會寫了吧,這樣會不會明年在重考一次了QQ 嗚嗚嗚嗚
難怪補習班老師說考國考一定要練習考古題
※ 引述《jacklyl (關心股市 沒心情關心政治)》之銘言:
: 112年司律二試 (刑事訴訟法) 第2題
: 甲董事長遭檢舉涉及賤賣公司土地給自己開設之人頭公司,淘空資產導致公司重大損失。: 某年5月27日上午8時,多位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甲辦公室搜索,搜索期間甲被禁止離開辦: 公室,也不准使用通訊設備,連上廁所都遭派員緊緊看守,客戶欲來拜訪甲也遭調查員拒: 絕,甲感覺很不自由。
: 上午10時搜索結束,調查員詢問甲可否配合到案澄清疑點,甲同意並隨同調查員前往某調: 查站接受詢問。
: 直到18時,調查員再度詢問甲可否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問話,甲亦同意並於 19 時到達地: 檢署,檢察官於21 時開始訊問甲公司土地買賣以及海外投資之過程,並要求甲交代細節: 以及據實回答,直到28日凌晨1時,甲表示甚為疲累,想要回家休息並行使緘默權,檢察: 官當庭宣布逮捕甲,讓甲休息至早上8時,問甲精神如何、需不需要繼續休息?甲稱精神: 尚可,檢察官繼續對之訊問,至16時,檢察官以甲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有逃亡之虞等理由,: 向法院聲請羈押甲。後檢察官以甲涉犯特別背信以及內線交易之罪名,提起公訴。
: (一)偵查中此一聲請羈押是否合法?(30分)
: 高點補習班擬答:
: 解題關鍵:第一小題:第一小題涉及拘捕時點之認定。因拘捕時點認定涉及 24小時之起: 算,故本案雖遲至複訊時檢察官才依第 228條第4項規定逮捕,然被告實際係遭搜索時,: 人身自由即遭拘束。
: 故無論是要採實務形式認定或學說實質認定之看法,都需要討論逮捕時點與第228 條第4: 項規定是否妥適之爭點。
: 擬答:
: (一)檢察官聲押程序不合法
: 1.限制人身自由 24小時之誡命
: 憲法第8條第2項與刑訴法第 93條第2項均規定,偵査機關自拘捕被告起 24小時内應向法: 院為羈押之聲請。此24小時不但是刑事訴訟法之誡命,更是憲法上之明文要求,若偵查機: 關拘束人民人身自由超過24小時後始聲請法院羈押,此時法院不應准許檢察官之聲請。: 2.甲人身自由受拘束之時點判斷
: (1)實務見解
: 我國實務見解多係以形式觀察何謂拘捕,故被告即便搜索扣押時無法隨意離去,又或經同: 行後至檢察官處說明,然只要未經宣告逮捕,則被告尚非為檢察官逮捕。亦即,須以正式: 宣布該拘捕措施起。
: (2)學說見解
: 拘禁與逮捕必須要實質判斷,只要事實上已經構成國家「以強制力將其人之身體予以拘束: 」或「拘束人身使其難以脫離一定空間」的情況,則無論公權力實施之名稱是否叫作「逮: 捕」或「拘禁」,自剝奪人身自由之角度而論,均等同於「拘禁、逮捕」。
: (3)查本案調查局人員於搜索期間禁止甲離開辦公室,亦不准其使用通訊設備,連上廁: 所都遭派員緊緊看守,故自5月27日上午8時起,甲即處於大批檢調人員嚴密監控的狀況,: 其人身自由實質上已遭剝奪。基於憲法實質正當法律程序與人身自由之保障,應以實質判: 斷說較為可採。
: 3.刑法第228條第4項與拘捕前置原則
: (1)立法理由認為,本條之增訂在於使羈押之被告能得到兩次之法院「司法審查」之機: 會,以貫徹「拘提逮捕前置主義」。
: (2)然此原則學理上支持拘捕前置原則者主張,拘捕前置原則是直接基於憲法第8條而來: 的說法,根本就漏洞百出。首先,該條的憲法誡命主軸是拘束人身自由之「法官保留原則: 」,從該條文義,雖然可以得知「羈押應由這些經法定程序始能為之」,但是,根本導不: 出「法定程序就是應先拘捕,始得羈押」的結論。
: (3)再者,藉由本案檢察官係依第228條第4 項為聲押所進行之逮捕行為,更凸顯本條規: 定之不當,蓋本案中甲實際上人身自由已遭拘束數十小時,然因檢察官依第 228 條第4項: 始為逮捕,搭配前數實務見解採形式認定拘捕之時點,則又可自5月28日凌晨再行計算24: 小時,無異係架空憲法第8條之誡命規定,故本條項之規定時有檢討之必要。
: 4.本案是否拘捕甲超過24小時
: (1)承前所述,倘依實務見解因本案檢察官係於5月28日凌晨1時始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 第4項之規定逮捕甲,故檢察官於5月28日16時聲押被告甲自無違反24小時之規定。
: (2)惟前開實務見解顯然不足以保障被告人身自由,蓋甲本案實質上於搜索當下,已無: 法自由離去自實質角度觀察,於5月27日上午8時起,甲之人身自由即遭拘束。又調查局雖: 係以「詢問」甲是否隨同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問話,但考量檢察官得隨時簽發拘票拘提: 之,故甲就算有離去之可能,也僅屬理論上之想像而已。
: (3)據此,甲自5月27日上午8時起,人身自由即遭拘束。雖於5月27日18時至19時有在途: 期間扣除之適用,然於5月28日1時至8時之時間,因係檢察官複訊階段所給予之夜間休息: 時間,並無第93條之1第1項第3款夜間停止詢問之法定障礙事由期間適用;再者,本案甲: 懂係疲累,想要回家休息並行使緘默權,並「未」達第93條之1第1項第4款身體健康突發: 之事由,致事實上不能訊問之程度,亦無法依本款扣除時間。從而,自5月27日8時起至5: 月28日下午16時聲押為止,扣除一小時之在途期間,共已拘束甲人身自由達31小時,業已: 違反憲法第8條之規定。
: 5.檢察官之聲押不合法,法院應裁定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
: 承前所述,管見採取「實質判斷」拘捕時點之見解,故本案甲人身自由遭拘束時起至檢察: 官聲請羈押為止,已逾24小時之時限。法院受理檢察官之羈押聲請後,應認聲請羈押不合: 法而裁定駁回之。
: 考選部閱卷老師回覆評分要點:
: 【評分要點】
: 第(一)子題
: 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第2項前段規定:「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 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 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本題中,民國108年5月27日上: 午8時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甲辦公室搜索,搜索期間甲被禁止離開辦公室,也不准使用通: 訊設備,連上廁所都遭派員看守,這些措施是否足認甲已經喪失自由,形同遭拘提或逮捕: 以致影響24小時期間開始起算?
: 刑事訴訟法第144 條第2項、第3項規定:「執行扣押或搜索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 員離去,或禁止前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對於: 違反前項禁止命令者,得命其離開或交由適當之人看守至執行終了。」再依同法第150條: 第2項規定:「搜索或扣押時,如認有必要,得命被告在場。」明定禁止搜索現場人員離: 去或被告之在場義務。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815 號刑事判決對此認為:「......雖不
: 免影響其等之行動自由,惟8
: 此乃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自搜索現場逃逸,兼及保護執行搜索人員之人身安全與確保: 搜索程序圓滿完成而設之必要處分,並非對人身自由實施直接之干預。且執行搜索人員要: 求在場人員停留在搜索現場至執行終了,並未將其帶離該處所,亦不致對其造成名譽上的: 重大影響,且干預人民之行動自由程度輕微,除非另行逮捕或拘提,禁止離去人員於搜索: 執行完畢後儘可離去,即與逮捕之拘束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迴不相同。‧‧‧‧」故被
: 告甲於搜索期間受到上開之限制,係為達成搜索、扣押之目的,與訊問案情無涉,自與刑: 事訴訟法第93條第2項所謂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 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聲請之規定不同,難認為搜索期間所受限制期間,應計入二十四小時: 內。
: 本題回答以是否羈押要件與拘捕前置原則、拘提或逮捕之構成,24 小時之計算與刑事訴: 訟法第144 條第2項、第3項關於搜索執行時之規定等為重點,若能根據題目之條件加以完: 整回答當能獲致高分。部分考生答稱如「訊(詢)未盡告知義務」、「檢察官施加不正訊: 問方法」「檢察官不可夜問訊問」、「檢察官刻意拖延訊問時間」等與題目並無直接相關: 之問題,脫離題目所設下之事實條件或是誤解法律規定,或是直言被告甲之自白禁止使用: 等等,事實上題目根本未提及甲有自白,均是未仔細看題或是自我設定事實條件等逕行回: 答,分數自不理想。
: 高點補習班老師的擬答
: 跟考選部閱卷老師的評分要點
: 看起來有衝突
: 有沒有112年司律二試 第2題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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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就有二試了 再看看
所以送分題為什麼今天考不好?XD
沒有喔 明年照考古題回答會沒分數
滿分答案:一切以黨的意思為主
尊重黨..喔 打錯了,尊重現場檢調人員專
業判斷好嗎
答案是會轉彎的,考古題的答案僅能參
考
這就是鬼島司法奇妙之處 標準會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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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09年調查局資訊科學組筆試榜首(兼職)一、成績 國文 64 (申 48 測 16)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50 資通網路 67 系統分析與設計 6713
[請益] 律師一試 倒數一個月衝刺規劃想請教各位國考版先進 小弟今年人生第一次報考司律國考 在準備的途中常聽學長姐,補習班老師說 司律一試,二試準備方式差異頗大 一試考前一個月再衝刺就好了6
[問卦] 徐可是不是忘記范范這個考古題當天被出征 隔天就直播被道歉 徐可是不是沒在唸考古題啊 兩年前狗官范這題才剛出過 怎麼馬上就有人敢挑戰綠衛兵 有沒有不唸考古題的八卦 --5
[請益] 司律考試要看那間法研所考古題如題 最近在整理要看考古題範圍 目前一定會看台大 政大、北大、東吳不知道要哪幾間法研所考古題,然後要看幾年 很久沒準備考試了,請各位大大幫忙4
Re: [討論] 有系統的寫學測數學考古題原原po 好像把考古題當成學測+模擬考考古題 不過我以下提到的考古題都是學測,一年只有一份的那個 學測考古題跟模擬考考古題差那麼多 不要混為一談啦! 基本上我認為考古題的用處有2: 1. 檢驗自己的能力1
[問卦] 考國考一年花費多少錢魯蛇有計劃考國考 想當全職考生住家裡唸書 然後有空就去附近的圖書館 找參考資料和考古題 當然還會去補習班看課3
[請益] 求合庫GA 110~112考古題搜遍了各大補習班跟網拍好像都找不到銀行儲備菁英招考的近三年考古題,不曉得最近考 上的大家有沒有呢? 想要參加明年的考試… --X
[問卦] 重考兩年都考考古題 還是零分程度如何?我朋友國外重考醫學系兩年 這兩年都出一樣的考古題 基本上你把考古題背一背就能考上了 我朋友在國外沒去重考班 每天喝酒抽菸打手槍自慰 說自己是醫學No.1 說自己以後當醫生會是世界偉人 要幫世界建立世界衛生醫學體系 國外波波都是背一背考古題就能上了 他連考古題都背不起來- 我們有堂作業系統是資院必修 洨弟我大三修這堂課,那時候想著反正考前讀一下PPT和考古題就會過 上課雖然沒睡覺和滑手機,偶爾聽老師講個一兩句就開始發呆 結果到最後期末總成績出來被當 大四跑去修隔壁系的作業系統,聽說那老師比較容易過,上課的時候非常認真抄筆記,那週上完還會去網路上看錄影複習一次
- 如果一個人複習同一題一個月 全世界天天都有人說這考古題會考 最後考試時當下還是寫不出來,只能等到鐘聲響起時間到~~ 請問該生壓力太大?還是天生不是讀書的料? --
爆
[爆卦] 黃國昌: 分署長用公帑請客+送禮 (逐字稿)爆
[問卦] 那個霸凌致死的要跑出國了,北檢能抓嗎爆
Re: [新聞] 勞長何佩珊崩潰!「目的良善」挨轟 淚灑爆
[問卦] 驚!台灣的第四權「媒體」,突然自律了??爆
[問卦] 欸欸從何時開始認錯道歉改過變得這麼難了爆
[問卦] 謝怡容被罵到自殺 你真的ok?爆
[問卦] 沒人發現,政府部門多了一堆XX部?爆
[問卦] 昨天新聞稿發出來之前都沒想過燒更旺嗎71
[問卦] 謝宜容已經身敗名裂68
[爆卦] 黃國昌FB【重啟調查報告 徹查濫用公帑】91
[問卦] 謝宜容為什麼要跑來勞動部當公務員?67
[問卦] 這次treads上的青鳥怎麼那麼安靜50
[問卦] 離職不是都要30天的交接?50
[問卦] 228誤殺民眾也只是立意良善吧?43
[問卦] 分署長現在會怎麼想44
[問卦] 欸欸 這次分署長被逼退 誰是最大贏家?44
[問卦] 綠垃烙跑 我保台是不是87?93
[問卦] 沒人發現竹科工程師被霸凌都能撐得住嗎!29
[問卦] 欸!?健保是放棄年輕人了嗎?39
[問卦] 戰時該不會只剩我在台灣抗中了吧38
Re: [新聞] 勞長何佩珊改口! 「謝宜容直接停職」32
[問卦] 台南郵差看得懂台羅文37
[問卦] 淘寶雙11下單收到貨了ㄇO_o41
Re: [新聞] 調查稱謝宜容「目的良善」引眾怒 勞長32
[問卦] 謝宜容老公做iPhone手機殼財力雄厚?28
[問卦] 怎麼都沒有公民團體發聲阿?30
[爆卦] 昨天支那足球迷用雷射筆干擾日本隊35
[爆卦] 立法院防治職場霸凌專報猛烈質詢勞動部長爆
[問卦] 誒遺書不是給家屬的?檢調憑啥扣留?20
[問卦] 466公積金貪汙重罪,那植物取暖軌道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