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康健生技4死槍擊案 槍手李鴻淵3個死刑遭
上禮拜三峽撞學生的事情
我就發文過以台灣的法律效率
那個余姓殺人魔根本已經安全下莊了
這個生技公司的殺人案,連殺四人,毫無疑慮
結果過了兩年以後還沒有定讞
就算定讞了以後再上訴最高法院,釋憲
前前後後真的確定判決絕對超過10年以上
三峽的殺人魔78歲
過了10年很可能已經自然死亡了
就算還沒死,他非蓄意殺三人(法界觀點)
最多無期徒刑,不會死刑
到時候以年紀大保外就醫,不用被關
只有中共那種沒有人權的地方才會速審速決
也真的會槍斃死刑犯
歡迎來到鬼島台灣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天數 │ 利息 │ 小姐,世界上有一種叫[利息]的東西。
│ 1-5 │ 摸X頭 │
│ 6-10 │ 搓X頭 │ 櫻井小姐,再這樣子下去,到明天的話,
│11-20 │ 吸X頭 │ 我們就非得要讓你懷奈良的種不可嘍。
│21-50 │ 肚子裡懷奈良的種 │
│51~ │ 把奈良的小孩取名壽雄 │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67.40 (臺灣)
※ PTT 網址
→
法界觀點應該是過失傷害致死,判一年+緩刑
→
還無期勒,我保證絕對不超過三年
推
你信不信槍斃了一堆人叫好
→
台灣法匠對使用機動車輛當武器是很寬容的
→
空手襲警可能都比開車衝撞警察嚴重
→
殺人償命,不叫好要叫什麼呢
5
就非法持有槍彈、妨害自由、殺害賴敏男未遂等,經被告自行上訴、法院判決駁回部分, 一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四號刑事判決表示: 一:有無減輕事由 (一)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 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X
只有我看不懂八卦這一篇新聞底下推文嗎? 全部的人都說殺四個不用死? 明明最高法院發回的原因是要高院針對三個死刑補資料再宣判一次 哪裡有說這個人逃過死刑了??? --2
這個大家都沒仔細看門道 為什麼民進黨這麼喜歡廢死,並不是因為死刑犯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 其實是台灣人權指數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 多數國際人權評比(HRMI、Freedom House、CIRI、Political Terror Scale 等)都把「 是否保留並執行死刑」列為評分項目之一。2
只有你看不懂沒錯 殺四個人 三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沒有那麼講究一堆有的沒的沒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直接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