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亞斯伯格青年殺人事件──國民參審第一
這篇新聞寫得那麼偏頗
單純看他的行為,根本不單純
不像有精神疾病的人幹的
我引用別篇新聞說的
中院昨開庭,公訴檢察官黃芝瑋科刑辯論開頭就以「得不到,就殺掉」做黃男犯行的定論,主張他雖自首,但犯後清洗凶刀、換衣服,落網一再辯稱「不小心」,種種掩飾行為,認為他就算自首有不應予以減刑。
黃芝瑋說,黃男有計畫殺人,手段凶殘,被羈押在看守所一再違規,曾要其他收容人幫他打手槍、尿床不清理,犯後態度不佳,應予加重。且黃在鑑定時談及賠償、估計自己刑度10至15年,還說「刑期長短要看律師功力」,對自身刑期相當在意。
黃芝瑋表示,鑑定以黃具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有長期監禁治療必要,建請合議庭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個人根本是預謀殺人嘛
犯後還可以冷靜的處理
羈押之後 態度又不好 惹一堆事
還做了一些噁心行為
根本就沒有悔意
還在那邊狡辯 不小心
還好有國民法官,過去的法官都輕判,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對這個噁心的人來說
無期徒刑真的剛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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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他進去治療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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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是廢死律師的大勝利只有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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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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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甲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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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打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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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國民法官,可惜沒辦法判死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1/07/27/10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