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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佔屋者權利合理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佔屋者權利合理嗎?作者
mystage
(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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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紐約市現行的法律,只要在房子裡住滿30天,就有權留在原地,稱為「占屋者權利」(squatter's rights)。 房主必須向法院申請強制驅逐令,證明擁有房屋產權,經過合法的驅逐程序才可趕走霸占者。”

我認為兩個面向各有道理 ,

就財產權來說當然不合理,
但人權來說就尚稱合理。

假設把房屋當作必需品,
那麼有人沒地方住,
住進閒置的房屋一個月,
就能合法繼續使用,
除非打官司趕走。

這相當程度促進了必需品的有效利用,
也就是提升效率性。

至於財產權的公平性,
就被犧牲了。

請問大家,你們覺得佔屋者權利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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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98.1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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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Gossiping/E.cPMn9Jw8xauY

a27588679 07/09 12:02這樣要繳房租嗎?

美國的例子應該不用吧, 大概就是人權大於財產權的概念

※ 編輯: mystage (39.9.98.199 臺灣), 07/09/2024 12:02:58

roropy87 07/09 12:055樓被佔含淚喊合理

potionx 07/09 12:05不知道是哪國先開始的 歐洲也有這條法律

donation12 07/09 12:07人權優先,人道主義

roropy87 07/09 12:08合理QAQ

polostar 07/09 12:09在台灣不可能

donation12 07/09 12:10反對者無人性,不人道

polostar 07/09 12:10財產權也是人權的一部分

donation12 07/09 12:10自私自利,無視他人痛苦

JeanSijhih 07/09 12:12稅金水電還得繼續繳

polostar 07/09 12:12把房子封起來 有危害他人的生存權膩?

hylio7754 07/09 12:17佔妻者權利?

dafeichai 07/09 12:19以我們歐陸法體系去看會覺得不合理,

dafeichai 07/09 12:19物權有對世效

alex00089 07/09 12:21因為有冬天條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