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
現在每天都有一堆發文說中國人在街頭直播
然後一堆去報警
中央社報導,警方獲報後追查該名女子,她居住於學校附近,5月16日到案說明,她承認拍攝行為,但表示只是透過直播紀錄台灣生活日常及分享風土民情。
警方指由於許淑華已提訴,警方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權法)罪嫌,將劉姓氏女子移送台北地檢署與市政府偵辦。
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將追蹤司法結果後評估,若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最高可罰款新台幣60萬元。
中國人在台灣直播要罰60萬
不知道其它國家直播會不會也罰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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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ejev30p
政院通令各機關! 軍公教持「中國5卡」恐遭註銷台灣身分
中國身分證、居住證、同城通、台胞證、銀行卡或交通卡,民進黨中國部製圖宣導,提醒民眾小心這五種「中國陷阱卡」,若是持有當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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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政策由黨的中國事務部來公告?現在已經以黨領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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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知道以黨領政嗎
拍小學生上下學算甚麼分享風土民情
這種白木被告一次就乖了
這不是文革,啥是文革
你有自由 別人有隱私
台灣的小學生上下學狀況還真是風土民情
紀錄生活就被逮,看那些YT怎辦
我記得之前不是也哪間小學~亭等小孩的機車
靠北 我喜歡拍景的 用VIVO INSTA360
還有DJI 我豈不是共諜???
車頭整齊劃一切齊的新聞
這新聞也是網路分享後上新聞~所以當初分享
的人該被抓囉?
現在已經到瘋魔,其他國家的人來直播這
些民進党人敢這樣幹嗎
拍小朋友上下學是有啥安全問題==?還
是以後小朋友的臉都不准上傳網路好了
,YT一堆欸
我看一堆外國人拍日本小學上下學耶
這是通例的話 台灣根本不能開相機了
這就有人提告啊,不過公開場合應該是沒事
吧
要告之前檢查過影片了嗎
愛台灣的金髮碧眼人拍應該就很受歡迎吧?
台灣人歧視起來,自己都怕
超越紅共的天才終於出現了:綠共
軍就算了 公教不能持有台胞證?
蛤,那車上裝行車記錄器都都先罰一罰吧
,公然在大街小巷錄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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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的不意外, 青鳥的邏輯就是愛台灣大於一切, 也就是只要是他們認為「愛台灣」的行為, 那就是合理的。 拿本例來說,即使他們也認為應該道歉,![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 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https://i.imgur.com/MWtQIM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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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有什麼好告啦 且這種案子不自己肉搜出對方身分 警察只會發個非meta協查案類的函就打發 : 該青鳥表示願意配合 : 但請下架照片以免自己被公審![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 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https://i.imgur.com/WF7jeR8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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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精障發作很恐怖 他們是不知道中國遊客早就不來 早就掛零一年多 哪還能聯想拍街口等於共諜 卻對民進黨被滲透 隻字不提19
劇情發展已經超出了一般人腦袋的想像了 故事之離奇 劇情之曲折 甚至陣營劃分詳細 -譴責公審 做出這種傷害台派自己人的行為就是給政敵送彈藥 我看遲早被切割![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 Re: [問卦] 脆熱議:青鳥公審翻車被告](https://i.imgur.com/bE5ajt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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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台灣人的代表字就是貪 貪方便、貪便宜、貪時間 什麼都想省一點貪一點 弄到最後連動腦的力氣就要貪 自己去日本東拍西拍沒事
爆
[爆卦] 巴哈站務:警方已來函要求調查【簡易事件表】(不含雙方非書面之溝通) 2020/10/16 南投縣府來函,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性侵害犯罪防 治法》第13條,要求刪除田姓少年相關文章,計24篇![[爆卦] 巴哈站務:警方已來函要求調查 [爆卦] 巴哈站務:警方已來函要求調查](https://i.imgur.com/xJ3ZGT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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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衛福部:兒少安全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我對法律不熟 所以問一個問題 這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第1款 這次爭議的根源 這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Re: [閒聊] 衛福部:兒少安全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 Re: [閒聊] 衛福部:兒少安全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https://i.imgur.com/HWYw5SP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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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6歲男童上早療課卻跑丟 媽媽氣炸斥失責比較好奇像這種事情不管責任是診所也好,或是家長也好 警方通報社會局後,社會局會怎麼處理才是比較重要的,因為關係到鄉民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 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1
[閒聊] 【虎之穴台北店‧店鋪公告】【虎之穴台北店‧店鋪公告】 請勿協助未成年購買成人向書籍!以免犯法! 1.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未滿18歲之兒少不得觀看、閱覽、收聽或使 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 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且任何人亦不得販賣、交付![[閒聊] 【虎之穴台北店‧店鋪公告】 [閒聊] 【虎之穴台北店‧店鋪公告】](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FBsharelogo.jpg)
[情報] 嘉義縣兒少代表招募中!設籍/就讀/居住本縣之年滿12歲至未滿20歲兒少看過來! 多元背景的兒少照過來! 嘉義縣第5屆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招募中~ 【目的】 為鼓勵與培力本縣兒童及少年表達意見、關心公共事務,本縣2年1次辦理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遴選,藉由開拓兒少參與公共事務之機會,朝著公民社會之願景持續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