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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打詐四法限制假釋 民團:關太久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打詐四法限制假釋 民團:關太久了作者
tinytod
(22)
時間推噓 推:1 噓:1 →:4

※ 引述《william8403 (威威威廉)》之銘言:
: 打詐四法限制假釋 民團:關太久了、反而無法回歸社會
: NEWTALK 林朝億 台北市報導
: 對於國人質疑詐欺犯罪刑責太輕,行政院提出的打詐四法修正案,新增三振條款,限制假: 釋條件。不過,民團今(4)日質疑,詐欺本來就有特殊詐欺罪加重,累犯又加重二分之: 一,現在又規定他不得假釋,那就是三重處法機制。另外,把詐欺犯關久了,有些只是社: 會底層,因為關很久,他的人生已經錯過各式各樣成長經驗,他出來後,已經四十歲了,: 刑期長造成很難復歸。

so 台灣犯罪成本已經很低了 還要更低?? 那不如整個法律廢掉
而且是他自己選擇 在人生的黃金時期 去犯罪被關的 同情個屁

: 他們認為,考量我國監獄長期擁擠的情況,法務部應先研究「延長刑期」和「限制假釋」: 是否真能降低詐欺犯罪率。否則,這只是將社會成本轉移到矯治程序,並未真正解決詐欺: 犯罪問題,更無法滿足受害者對賠償的需求。

監獄擁擠 不就代表法條不夠重 沒人在怕 所以 才一堆人犯罪 然後被關
不要整天只會提高最高刑罰 只要犯詐騙最低都要關個10年+鞭刑 不准假釋
你看會少多少

: 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改委員會委員邱啟鴻說,這個三振條款是針對再犯。對於詐騙集團把人: 拘禁、弄死,在實務上判決是還蠻重的。並不是馬上就可以假釋出來。詐騙集團分工明細
阿是有多重? 有關個20年不能假釋 還是直接死刑嗎? 沒有嘛!!!

: ,有些人可能是單純領錢的車手而已,這部份把他判太重刑責,也不符合實務上判決想法: 。
: 邱啟鴻說,三振條款是針對累犯再犯。有可能他第一次沒有錢去賣帳戶,被判六個月有期: 徒刑,實務上可能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後,生活狀況比較差又再賣一次帳戶,這很常見: 。或之後改當車手,並不是直接對人民施以詐騙。只是分工比較沒有重要事情,雖然也是: 構成詐欺犯,但三振條款下去,他最後是沒辦法做假釋或回歸社會,因為他就是個底層弱: 勢、也沒辦法找工作。

真有心要改啦 你給他工地相關工作 就會認命乖乖做
還在那擔心無法回歸 無法回歸的是 只想日賺斗金的啦

: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也說,限制假釋是否能防止這些人出來後再從事詐騙?現在限制假: 釋的想法就是把他認為關在監所久一點,希望因此害怕出來再犯罪。就如同過去毒危條例: 不斷加重刑法,但實際上,刑期不斷加重,犯罪率並沒有因此下降。應該是這些人離該監
笑死 法官都幫忙減刑 用最輕的條文在判了 哪來的實際上加重??

: 所,如何協助後面的社會復歸,讓他們有正常的生活。否則可能續賣帳戶,繼續幫人領錢: ,因為這可能是他們生活的唯一之道。
: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烊輝表示,罪刑應該相當,詐欺本來就有特殊詐欺罪加重,累: 犯又加重二分之一,現在又規定他不得假釋,那就是三重處法機制。這個就讓他犯罪事情: 跟受到處罰是不相當的,違反比例原則,這有違憲疑慮。

挖賽 什麼都違憲 死刑也違憲 不給假釋也違憲

你他媽的不如說 抓去關也違憲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說,站在警察立場可能是希望儘量關久一點,但: 回到復歸,為什麼不能讓他關很久再復歸?因為關很久,他的人生已經錯過各式各樣成長: 經驗,他出來後,已經四十歲了,刑期長造成很難復歸。

要犯法就要付出代價 人生的黃金時段都在監獄度過 是他自己的選擇 沒人逼他

看完了 只想說 他媽的一群左膠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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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1141 06/04 14:38https://i.imgur.com/UOMzUqH.png

喔 只會說人法盲 阿不就很棒棒

※ 編輯: tinytod (111.251.252.132 臺灣), 06/04/2024 14:39:46

Zzell 06/04 14:42司改會的新聞稿著重在底層被利用的青少年

Zzell 06/04 14:42其他還有好幾項訴求

A6 06/04 14:43你以為青鳥為什麼能快速動員 就是這些人啊XD

fairyofmoon 06/04 14:45通通關去綠島 組成反詐騙電信部隊

fairyofmoon 06/04 14:45抓越多同夥就越早假釋 讓他們內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