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願意為凱凱走上街頭嗎?
支持上街!民進黨執政時期都未曾有大規模街頭訴願行動!
訴求須納入通盤系統性檢討社會保護網,人力與資源配置,兒福中介機構權責。
另外是大家最關心的刑度問題:
虐童致死已在2019年調整刑法,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
但我自己覺得這部份司法與民眾最大認知差異就是新聞中所提
虐待致死就算沒有殺人犯意,但其殘忍與人心泯滅程度應大於故意殺人之罪犯
但論刑度就算修法加重,最高仍只有到無期徒刑,
也就是法院判決成為有期徒刑機率非常高!
希望訴求之一可以檢討虐待致死之犯意與刑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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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06549
回顧2019年5月時修正通過的「刑法」,法務部曾說明,凌虐致死與殺人犯意輕重不同,故不能用同一刑度處罰,但若證明加害者凌虐目的就是要殺人,可改依殺人罪論處。
「刑法」第286條曾於2019年5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草案,明定凌虐未滿18歲之人因而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營利凌虐未滿18歲之人因而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修法未將「虐童致死」最重刑責拉高到與殺人相同的死刑,法務部曾對此說明,凌虐致死的犯意是「虐待折磨」,致死是預料之外的結果,殺人則是有故意或不確定故意的殺人意圖,目的就是要致人於死;因兩者犯意輕重不同,故不能用同一刑度處罰,但若證明加害者凌虐目的就是要殺人,可改依殺人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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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riwat (joyce)》之銘言:
: 組織已經在策劃中,目前需要的志工有
: 1. 美編設計
: 2. 法律專業
: 3. 社群行銷
: 4. 活動規劃
: 有以上專業,或任何想幫忙的熱心鄉民請私信我,我會幫你加入群組
: 明天白天會回覆信件,我早上還要餵奶,需要先休息了。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PIDWnfzxhQ
: 凱凱就像個泥娃娃被摔破頭,折斷腳,徹底的摧毀了.
: 大家願意做他的爸爸媽媽或哥哥姊姊,站出來,給他最後的愛嗎?
: 我沒有經驗,沒有組織能力,但有沒有這樣的強者願意出來?
: 但我願意參加到底,幫忙號招.也願意在初期就投入10萬元來協助抗議活動.
: 如果未來需要長期抗戰,我也願意投入更多金錢跟心力.
: 抗議訴求如下:
: 1.兒盟董事跟董事長與執行長應該全部被撤換
: 2.龐大的慈善性質基金會,而且攸關社會弱勢的生存.
: 不應該一直是“前任現任立委””前任現任政府高官“來擔任高層跟董事
: 國營或半國營企業已經安插一堆肥缺給這些現役或退休政府高層當董事跟顧問去撈錢了: 拜託放過慈善機構好嗎?貪污貪到到慈善基金會來,安插一堆高官來不懂做事只會污錢,: 連弱勢族群的救命錢都不放過!這些官員們可以避嫌一下嗎?
: 3. 不管是雙北首長或中央機關,拜託你們不要再互踢皮球了,就一個個出來道歉,
: 瀆職的全部請辭下台.藍綠每天在吵說綠色要推給藍色,藍色要推給綠色.
: 很丟臉,不能有肩膀一點,就全部的人都認錯跟徹查到底就好嗎?
: 4. 保母除了刑事重判,民事賠償也不能逃,應該要凍結資產,賠錢給凱凱僅存的家人.: 看到兒盟的記者會,林志嘉白麗芳都還笑嘻嘻,
: 講一堆推卸責任,找人背鍋,不知所云的鬼話
: 他們真的不配做慈善機構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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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虐待你但沒想到你太弱就死掉了
虐待但沒想弄死他比直接弄死還惡劣吧…
國民黨廢到無法上街遊行
支持
虐待致死比直接殺死還令人髮指
我覺得成年人被虐死刑度過低比較嚴重
民進黨執政都是人民自己的問題
虐待的過程很可怕欸
到底誰修的法…難怪詐騙集團虐待人到死也
都沒啥事,小玉換個臉就滔天大罪了
支持 但被操弄的機率很大
推這篇
至少這主題很明確沒政治因素,要的是那些
無父母的小孩能平安活下去
沒辦法啦 判是法官判 法官又不會有家人受虐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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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街我坐高鐵也會去 錢雖然不多我也會捐款 虐童是真的一年比一年嚴重 政府的態度就是不重視 不過我覺得訴求可以更精確X
台灣現在這個社會早已被絕子絕孫的執政者的弄到四維不張。 每次上街頭每次出事都神隱, 官員裝皮皮也不怕你,也不要什麼臉。 要上街頭去抗議,不如直接上法院、警察局 或者是仙岩路,人跟8+9廟會遊行一樣多,6
1。要求修法:虐嬰處死刑。 2。全面檢討轉介托嬰制度,不適任團體不予以補助,拔除轉介資格。 你什麼時候要去? 3。落實社工負責個案比,一個人要負責20個個案,一天跑一個都做不完! 社會安全網這種垃圾就不要再提了,待退最大沒在跟你管這個的7
民進黨在野時,很會煽動人民上街, 一來民怨有發洩的地方,一來還可以為自己鞏固選票. 輪到國民黨在野時,明明就有很多民怨可以用,卻不懂的利用 不知道是不是日子過的太安逸了,覺得這樣也不錯,還是怎樣, 一個最大在野黨也做不好,廢到可笑X
不是,人家上街頭會有個主訴求 最經典的太陽花,就是要把服貿拿掉 你現在上街頭的主訴求是什麼?官員下台?還是立法院修法? 整天抱怨這不好那不好想上街頭,只是魯蛇聚會而已,還聚不起來 要上街頭可以,把主訴求端出來,取得多數聲量,我指的多數是現實多數,不是八卦多數47
我也是一個媽媽,看到新聞這幾天都生氣到睡不著。去年9月,我不禁回想到當初的自己是新手媽媽,我照顧著家裡的嫩嬰,親人也無微不至呵護著,同時間,遠在一方的剴剴開始過著地獄生活。整整4個月,沒人伸出援手的無助,讓我這個非親生媽媽也感到悲傷難過,為何可以對一歲的孩子下這麼重的手,同住家人沒有一個人阻止?惡保母還是有孩子的人,她怎麼沒想到如果她入獄,她小孩以後背負著虐殺兒童犯的孩子罪名,在社會上怎麼立足?難道不怕她孩子以後因為這樣被霸凌?拿著國家補助的3萬,每天只給孩子一杯餿水,基本的照顧保護都沒有,她到底怎麼想的?ꨊ壑u是不是沒有落實訪視,過於相信惡保母說詞,直到剴剴死後還陪著送醫,我不相信社工沒看到大體的傷痕累累,怎麼還會相信惡保母溢奶的說詞?種種問號在我腦海不斷浮現,再多問號卻也挽回不了一條小生命,我想剴剴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如果遊行,我願意支持。但也提供一下自己的想法,看怎麼改善虐童的悲劇。 一、重中之重還是改善社工待遇,讓更多人願意投入社工行列,現在四萬,或許可以提高到7-8萬,當然,中間落差需要國家補助落實,社工低薪跟人數不足,常常是悲劇無法及時發現的最大根源。 二、現在檢討剴剴生前沒有專責醫生其實沒有意義,有專責醫生又如何?保母不想帶他看醫生啊,是能發現什麼?應該是各縣市政府應該有專屬高風險家庭跟中繼收養受託孩童的專屬兒科醫生,計算各縣市的個案數,推估需要幾位兒科醫生,他們每個月陪同社工訪視檢查發育情況。現在兒科醫生很缺,也希望政府解決少子化口號能先正本清源,兒科醫生的經驗傳承很重要。 三、為何剴剴前保母願意繼續照顧還是被拒絕?是不是制度僵化?前保母願意照顧,社工一樣可以訪視,不懂中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該改善的就改善。 四、社工回報剴剴斷4顆牙,兒盟長官是否同時知情?遇到這種可疑狀況是否可以找資深的社工討論這種狀況是否合理,而不是只有書面報告檢核。看剴剴牙齒的醫生當初是怎麼判斷的?牙齒被撞斷跟磨牙磨掉是不是有很大差別?保母怎麼矇混牙醫的?這些疑點都需要釐清。6
先說結論:不願意。 上街頭,背後沒有政黨支持, 最後沒有人可以獲得重大利益, 就不會有效果。 試想,民眾上街頭只是偶發性活動,6
真的有人以為游行全都是自發性的哦? 沒有人去動員、搞後勤、搞舞台、搞媒體這些事 游行的起來???? 風向民意帶的起來??? 簡單來說,沒有錢在背後支持,沒有人在背後組織動員2
恕我說句逆風的冷水, 人民的鐵鎚想揮向何處? 如果只是兒盟這種小打小鬧的, 就不用費心了, 兒盟只是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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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酒駕撞死慈母!陳其邁震怒 市府提欸等等 2018.12.29 三立 酒駕事件頻傳,發生事故造成多少被撞家庭的生離死別,雖然政府將罰則提高,努力推動「 酒駕零容忍」,但仍有人心存僥倖一再酒駕上路,成為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達嚇阻效果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 臉書表示,酒駕上路形同故意殺人,在經過多次討論研究後將於下29
[問卦] 私行拘禁致死 和 直接殺人 哪個該判較重如題 小弟讀過一點點法律,算是半個法盲 想來調查大家的國民法感情 依據刑法271條第一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302條第二項前段,(私行拘禁)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7
Re: [問卦] 酒駕刑期怎麼定大家才滿意?----------------------------------------------------------------- Q:可否改成:「酒駕=殺人未遂」? A:不行 ----------------------------------------------------------------- 一、為什麼酒駕不構成殺人未遂?4
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刑度不是亂定的,想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就要先對刑法的構造有所了解 刑法,是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刑法典上所有的犯罪類型,都有處罰故意犯,但並非 全都處罰過失犯,只有在刑法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過失行為才會處罰 故意犯和過失犯相比,當然,是故意犯比較嚴重,所以故意犯的刑度會比較高 而刑法典有一種特殊型態,叫做「加重結果犯」,意思是行為人進行某「故意」犯罪,但其5
Re: [問卦] 刑法是否應增列殺人過當罪(凌虐致死罪)正確說法應該叫做凌虐致死罪 其實已經有接近的 只是都針對特定對象 而不是普及於所有人之間 再者對於凌虐的定義 好像都比較難量化3
Re: [問題] 被蝙蝠俠揍的人之後重傷死掉算不殺嗎?如果依我國法律,這種情形不會成立殺人罪,而是成立277條第2項的傷害致死罪喔~ 刑法277條 第1項: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2項:X
Re: [新聞] 酒駕又害命修法案「躺」立院 蔡清祥:2兩年前的確有針對酒駕修法,也三讀通過 2019年05月31日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是在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增訂酒駕累犯的罰則, 即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 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本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明定,酒駕致死、致重傷若是故意造成,將可比照殺人罪或傷害罪- 先說法條規定: 私刑拘禁致死罪,最低是七年以上; 殺人罪,最低是十年以上。 再論行為,拘禁造成第一位死亡時,還可以說無法預見虐待受害人會造成死亡。 但陸續虐死三位再拿無法預見辯解,有常識的人應該是不會支持這種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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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根據刑法,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 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有擄人、監禁事實,並導致3人死亡,但沒有意圖勒贖,實務上會如何判刑? 更新
爆
Re: [問卦] 政黑板在生氣什麼?爆
[問卦] 辜仲諒嘴台灣打擊三流怎麼沒人出征61
[問卦] 請問哪家報紙最愛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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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所以台灣體育有變強是做對什麼事?72
[問卦] 大谷IG貼中華隊冠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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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打擊三流不是辜仲諒講的耶 沒影片作證吧?15
[問卦] 詐騙集團要怎麼慶祝奪冠11
[問卦] 強烈建議立雕像6
Re: [新聞] 陸網嗨喊「中國台北」贏了!台網怒了:台26
[問卦] 辜仲諒給的真的是最實際的吧?24
[問卦] 辜董花7000萬 跟劉董花1億 誰對棒球比較有貢獻?13
Re: [新聞] 影/賴清德喊話企業界慷慨解囊! 給台灣11
Re: [問卦] 辜仲諒嘴台灣打擊三流怎麼沒人出征70
[問卦] 緊急 請問板橋哪裡可以修筆電==7
Re: [問卦] 辜仲諒嘴台灣打擊三流怎麼沒人出征8
[問卦] 台灣比中國先拿下男子大球類世界冠軍9
[問卦] 整晚沒睡的進來7
[問卦] 台籃是什麼時候跟台棒分出高下的?6
[問卦] 慶祝中華隊奪冠 我願意贊助100萬10
[問卦] 辜仲諒如果當初真的跑去打棒球,程度到哪6
[問卦] 要去辰己的IG說謝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