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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這樣會有業務過失致死罪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這樣會有業務過失致死罪嗎作者
maki810711
(癡情玫瑰花)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1

各位鄉民你好

今早起來看新聞看到

警方在半夜疏洪道抓飆車族

很不幸有一名飆車族自摔

警車閃避不及直接輾到

目前送醫急救

假設家屬用業務過失致死及傷害去提告警方

會成立嗎?

看了新聞媒體警方秘錄器車上紀錄器

全程合乎程序

萬一被定刑

大大打擊警方士氣

各位八卦版鄉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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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69.10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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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TYY 03/05 11:41會喔

iPadProPlus 03/05 11:41會成立 而且會判刑

幹 不就賠死…

snow3804 03/05 11:41找賴清德開記者會

roger2623900 03/05 11:42

※ 編輯: maki810711 (114.36.169.105 臺灣), 03/05/2023 11:42:54

luciffar 03/05 11:43應注意未注意

et310 03/05 11:44會 所以硬追根本不值

追要賠錢甚至停職調查 不追又要被民眾說瀆職 不就兩難

※ 編輯: maki810711 (114.36.169.105 臺灣), 03/05/2023 11:45:36

et310 03/05 11:45蛇行酒毒駕飆車讓他們撞出意外再抓才安全

takaminaoto 03/05 11:45刑法276第2項已經沒了

本次修正草案針對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規定分級處罰,除保留一般過失致死情形,最 重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另就其情節及侵害法益結果之程度,依不同程度增訂加重處 罰規定,其中因過失致人於死,其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情節重大 且因而致3人以上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於公共危險罪章第183條 第1項增訂加重結果犯,於故意傾覆或破壞公眾運輸交通工具致死、致重傷之情形,予以 加重處罰,並就未致死傷之過失傾覆或破壞公眾運輸交通工具行為,於其情節重大時,另 增訂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以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et310 03/05 11:46至於被這些人撞壞的財物跟撞死的人就認衰吧

※ 編輯: maki810711 (114.36.169.105 臺灣), 03/05/2023 11:48:16

kabukiryu 03/05 11:58法律政策過度偏袒2輪仔,導致牠們天8

kabukiryu 03/05 11:58怕地8怕,反正法律會判都44輪仔der錯、

kabukiryu 03/05 11:584輪仔要背前科還要賠錢

takaminaoto 03/05 12:11不太懂你回文的意思,你看到的應該

takaminaoto 03/05 12:11只是行政院會議通過的修正草案,立

takaminaoto 03/05 12:11院還沒過吧?你意思要違背罪刑法定

takaminaoto 03/05 12:11原則,溯及拿來用在已經完成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