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北市市區狂飆時速120!連撞2車害1死1重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北市市區狂飆時速120!連撞2車害1死1重傷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法院審理時,他的表達一度較為正常,辯稱:「我當時精神恍惚、血壓偏高、疲勞駕駛,: 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與被害人不認識,沒有殺人故意。」但又說:「我知道當時路口: 為紅燈,我有看見前面有車子停在那裏,我有踩油門、加速衝撞過去,我不是開車不小心: 撞的。」

這邊就事為什麼每次出事撞死人,法院總是過失致死的原因

對於正常人來說他吸毒開車或事喝酒開車不就是蓄意殺人嗎?

但是在法院上你必須舉證他有故意,比如他喝酒寫遺書說要上街撞死人這樣

但是我們從另一邊想,向砂石車,超速又超載,通常我們會聽到肇事者說

煞不住,這是騙人的大貨車向MAN它們不會出產煞不住的車輛只要你在

速限內載貨不超載一定煞的住

但是為什麼要煞的駐?反正撞死人就過失而以判幾個月加緩刑結束,

也不用賠錢就拿強制兩百萬被害者家屬你愛要步要

老子還是正常開砂石車上班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9.207 (臺灣)
PTT 網址

vwpassat 12/28 00:26沒有東廠監督檢察官、法官,就是會出事

BlacKlonely 12/28 00:49https://i.imgur.com/ngBw0gy.gif

kotorichan 12/28 00:52時速150公里,撞一下,不死也半條命

kotorichan 12/28 00:52但都用過失,超速明明就是故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