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認識1天! 男大生約砲高中妹 少女反
※ 引述《arnold3》之銘言
: 那麼如果是開房開到一半 女生滿足了 叫你停下來 但是你還差一點就快到了
: 那麼不停下來的話 會不會被告叫警察抓你?也就是她爽完就把你被踢下床
: 然後說你違反性意願 除非賠錢不然就告你的話 這樣有可行性嗎?
那反過來思考
假如今天的情況是這樣
女生要了第一次、第二次
結果你體力透支 茄子半軟
你說沒辦法了 她還是硬要放入
女上男下 違反你的意願
這樣的話去告女方違反性意願
是不是也能成立違反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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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2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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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我會用其他方式讓她滿足==
→
檢察官跟法官不會信你說連抵抗的體力
→
都沒有
→
除非你被檢測出被女方下藥
→
軟茄子放不進去
爆
[問卦] 現在男生主動追求已經是不可能了吧?如題 好像主動,就很容易踩到性騷,然後人生就起飛了 因為真的是做了才知道,是不是違反意願。甚至多數時候,做了也不知道有沒有違反意願 就算沒有違反意願,也有可能會被「越想越不對勁」,就變成違反意願了 約要不要一起約會?跟騷法![[問卦] 現在男生主動追求已經是不可能了吧? [問卦] 現在男生主動追求已經是不可能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Vjcd4CXkJCs/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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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猜拳輸了含小GG!少女漫畫家作品惹議一點也不好笑,這種行為已經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了 第 221 條第1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2 條第1項: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款: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12
[討論] 朱學恆算不算性侵?根據性侵害防治法的定義 刑法221~227、228、229條、332條2項2款、334條2項2款、348條2項1款都是性侵 也就是說 刑法224條的強制猥褻 已達到性侵等級 不只是性騷 而朱學恆強吻鍾6
Re: [新聞] 「女上男下」體位非性侵?旅宿業主管仍判不是, 法官都會依照實際證據去判斷是否為合理行為 其實不乏新聞也是女生事前歡樂到府 事後正常離去… 然後沒有明顯施暴…卻告性侵 法官判無罪的例子5
[閒聊] 不傷害別人 嫖妓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嫖妓不會傷害女孩子 也沒有違反女孩子意願 也能幫助女孩子有收入 也不帶感情 性騷擾性 侵 違反女孩子的意願 讓女孩子深陷恐懼 嫖妓的男人至少是正正當當的 沒傷害任何人 才 是真正的好男人 性騷擾性侵就真的是噁男了 --3
Re: [新聞] 音樂老師好色 17歲女高中生被脫制服被告違反高中妹子意願 用手摸高中妹子奶頭之後接著又 繼續違反高中妹子意願 伸手到高中妹子內褲搓揉陰蒂 被告還身為高中妹子以前音樂老師3
Re: [請益] (代po)李致毅是在恐嚇嗎?仔細聽一下錄音檔,有被嚇倒!! 及親自看過 台大學生交流版(臉書) 根據稍稍學過的法律 就「錄音檔」的內容,1
Re: [新聞] 認識1天! 男大生約砲高中妹 少女反悔求那麼如果是開房開到一半 女生滿足了 叫你停下來 但是你還差一點就快到了 那麼不停下來的話 會不會被告叫警察抓你?也就是她爽完就把你被踢下床 然後說你違反性意願 除非賠錢不然就告你的話 這樣有可行性嗎?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