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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小女童上學走行穿線遭撞飛 駕駛未停讓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國小女童上學走行穿線遭撞飛 駕駛未停讓作者
KIRA1943
(大俠愛吃漢堡包)
時間推噓 推:0 噓:0 →:2

重罰36000加上扣照一年

幹你媽勒

(112)年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即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處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



超速40公里 就扣牌
重點一堆智障30公里限速的道路

https://youtu.be/ZsKWvGYdMfw?si=qPqMVegCg4YKb6TN

https://i.imgur.com/35tfwlh.jpg



有效嚇阻 絕對是扣牌比較有效

扣照還不是照樣上路

一對無照駕駛的 只是沒被撞倒

但有多少人可以擁有兩台汽車?

機掰這比例也差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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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zper 03/01 09:08嚴刑無法嚇阻罪犯~微罪不罰

anachronism 03/01 09:14交通部長做了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