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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司法案件爆量檢察官難扛 法務部鬆綁辦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司法案件爆量檢察官難扛 法務部鬆綁辦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17 推:17 噓:0 →:16

: → finhisky: 矮油 想了那麼久 還是想不出對家屬有什 1.200.138.85 05/05 18:37
: → finhisky: 麼影響也 只好改扯影響行政地政機關 XD 1.200.138.85 05/05 18:37
: → finhisky: 檢察官說其他機關擺爛導致司法案件多 1.200.138.85 05/05 18:37
: → finhisky: 被你酸 怎麼你自己又說檢察機關擺爛影 1.200.138.85 05/05 18:38
: → finhisky: 響行政地政 幫行政地政機關抱不平 雙標 1.200.138.85 05/05 18:38

愈來愈常見的, 就是房屋被騙, 代書是對方的人,
權狀、證件、印章交給代書後, 幾個月後就收到遷讓房屋的通知,
因為房屋已經在移轉給對方後, 再次移轉給「善意第三人」,
被害人還有1800萬元以上的貸款還沒付, 但房子產權沒了。
此時檢察官可以做的, 就是調金流、產權移轉過程、文件,
甚至扣押,
因為不動產的變現需要時間, 這個「善意第三人」八九不離十也是對方自己人,
此時檢察官的緩辦、有空再辦、甚至利用調職丟給後手,
就決定了被害人是否家破人亡。
--
我知道鄉民們大多對檢察官、法官是否過勞、
要不要改、該怎麼改, 已經不感興趣, 我感同身受,
這篇只是為那些還在體制內奮鬥、有著無可救藥的浪漫情懷的人寫的。

案子延長辦案期間又怎樣, 難道你有辦法每二年調一次單位、把案子灌給後手?
這些官向來的做法還不都相同:
內勤案件可以抵分案
請特休假可以抵分案
有沒有想過: 你抵分案, 別人也抵分案呀!!
你案件緩辦, 別人案件也緩辦呀!!
難道會因為可以抵分案、可以緩辦, 案子就會不見?
有沒有想過: 特休假是有薪假, 但實際上案子只是在不同檢察官之間流竄,
實際上你/妳的年度總案件量/工作量是相同的!
這是哪門子有薪假?
然後你回頭看看:
你公司裏要輪分案件的檢察官, 有沒有到員額的一半?
你公司的總務科、分案室, 是不是拒絕提供分案明細、各股分案統計?
主任以上的官, 繼續領著司法加給, 但分了多少案件?
地方法院院長還會形式上分個幾件案子, 但你的老闆呢?

你們自己不自強、不利用上次司改會議的機會改變體制,也就算了,
這次再不利用有人自殺的機會, 還這麼簡單都被摸頭結束,
也只能是~~~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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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7.19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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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sedcft 05/06 09:08「利用」別人自殺?

的機會. 法律人都會自私啦, 要出事了才會出現團體意識。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7.195 臺灣), 05/06/2024 09:10:19

werlight 05/06 09:09只能幫你推

tonyian 05/06 09:11把所有文件證件都交給代書到底是不是陋

tonyian 05/06 09:11習?

因為台灣的土地制度太複雜了, 隨便拿給名詞出來, 當事人都會乖乖交出來。

iam0718 05/06 09:14沒用啦 別再想死到法律人會改變了

iam0718 05/06 09:14台中死一個高階法律人抗抗議也沒改變啥

H23324216 05/06 09:14你先找出一件自殺被認定為過勞的判決,

H23324216 05/06 09:14再來說法官自殺是過勞,真的業力引爆

這其實沒什麼爭議、毋須證明的事情。 (但另一方面,開庭的時候,全法庭的人都浪費時間在等筆錄製作)

ihero 05/06 09:14對方自己人就不是善意第三人了

上帝視角 只存在教科書呀, 他/她 說是善意, 怎麼辦? 所以才需要證據、需要檢察官的迅速介入. (警察不懂這些東西)

andrewmiho 05/06 09:24難怪常聽代書的鬼故事很多

aaagang 05/06 09:3040%更容易發生這種事

kicca 05/06 09:31看到五億高中生後還敢輕信代書嗎

不要小看代書, 他們知道的手法, 比必須上法庭才能賺錢的可多了.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7.195 臺灣), 05/06/2024 09:37:39

AWPER 05/06 09:3340%就愛這一味

coffee112 05/06 09:49QQ

jojolau 05/06 09:50那為何不改房屋買賣流程簡易化?讓人人可

jojolau 05/06 09:50以自售,不需透過代書跟房仲!

好問題!! 但其實各種法制問題都一樣, 包括交通: 為何我們國家的法律會這樣呢? 為何全法庭的人都在等書記官用30字/分 的速度打筆錄呢? 林義雄幾年前號召人民上街頭抗議 國民二黨聯手修惡公投法, 就是為了這個: 這些政客直接把憲法保障的人民創制權廢掉!! 不然, 在律師滿街跑的現在, 隨隨便便都有能力訂出法條甚至法案, 交全民公投。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7.195 臺灣), 05/06/2024 09:57:54

coffee112 05/06 09:55有時 看有些長輩們好像有點糾紛 感覺

coffee112 05/06 09:55有些代書說不定根本也不知道是哪邊的人

coffee112 05/06 09:56到底誠實交代了多少...

marke18 05/06 10:05QQ

maymaywooed 05/06 13:01工作量暴增 連給多一點加班費都不肯

豈止是加班費,光是內勤、外勤值班費,就是完全不符合成本, 不要覺得丟臉,檢察官的平均時薪就是五六百塊, 但你的長官要求內勤、外勤的時候,要隨時待命, 有按照你待命的時間付你薪水嗎? 有付你夜間加成? 有加班時數上限?(我不是問你報帳的上限,是實際工作的上限) 沒有吧,連你實際上坐在台子上、看著屍體的時間折算的錢都不夠。 所以是不是跟這個新聞稿的情形一樣: 完全零成本、不付你錢,就要摸你頭! 你們給摸嗎?呵呵~

maymaywooed 05/06 13:01 案子是國家的 身體是自己的 每個案

maymaywooed 05/06 13:01子都要細查的話死的人是自己 你是這

maymaywooed 05/06 13:01些官的話怎麼辦?要麼為了公平正義搞

maymaywooed 05/06 13:01到生活只有辦案 要麼眼睛一閉隨便結

maymaywooed 05/06 13:02結 報表績效還比較好 反正也沒收你

maymaywooed 05/06 13:02錢 你覺得不公不義大不了再議自求多

maymaywooed 05/06 13:02福囉呵呵 這就是現狀

是啊,所以收到的總是不起訴處分書、簽結. 但我跟你說,這是惡性循環啦, 總有一天連檢察官在職務宿舍引爆瓦斯桶,都沒有人理你.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7.195 臺灣), 05/06/2024 13:59:05

vividchi 05/06 15:26台灣人只想著投票教訓對方,不知道司法

vividchi 05/06 15:26制度崩潰的後果,以後可能要回到私法自

vividchi 05/06 15:26治的時代的,拳頭大小決定正義

sunluna 05/06 16:49EE德政 司改勝利

NEDYA 05/07 09:590_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