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殺意滿滿!科技公司董座猛砍技術
殺了人之後又自殘(殺)
這種人可教化?
這種人不應該判死刑吧!
這種人應該判虐刑
虐待個3~5年再看要如何處理
殺了人自後
自己都不想活
豈不成全了加害人
所以法律真的有想到這種變態
該有的罰責
真的會怕?
廢死團體是不不要改成體罰代替死刑跳出來才對?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民視新聞
: 2.記者署名:
: 2025/03/07 22:31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新聞/殺意滿滿!科技公司董座猛砍技術長 警:死者身上有10幾處刀傷
: 4.完整新聞內文:
: 即時中心/顏一軒、黃彥翔報導
: 今(7)日下午16時許,台北市信義路5段環球世貿大樓的「雲云科技公司」驚傳砍人案,: 52歲董事長曾志新在19樓會議室開會途中,與欲辦理離職的梁姓技術長爆發嚴重口角,憤: 而持預藏的水果刀朝梁男後頸猛刺,造成10幾處刀傷,隨後再刺自己的嘴部輕生,後遭人: 事主管制止,分別送往國泰醫院、台北醫學院急救;梁男搶救不治,曾男意識清醒正在治: 療中。對此,信義分局指出,曾嫌是持預藏的刀具作案,死者身上有10幾處刀傷,全案將: 依涉犯《殺人罪》嫌偵辦。
: 信義分局偵查隊長曾逸群晚間指出,今日下午16時25分獲報轄內發生持刀傷人事件,優勢: 警力到場後了解,52歲曾姓董座因與死者梁姓技術長長期不合,梁男今日欲辦理離職,雙: 方約在該公司19樓的會議室內要溝通,孰料一言不和發生嚴重口角。
: 經了解,梁姓技術長先前有在公司官網上刊登負面訊息,曾男希望他把文章下架,但梁男: 不願照做,雙方爆發爭持後,便持刀具攻擊梁姓被害人,救護人員到場後,將呈現OHCA狀: 態的梁男送至台北醫學院;至於持刀自傷嘴部的曾男,則送往國泰醫院。
: 信義分局表示,曾嫌在會議室中,是持預藏之水果刀朝梁男右頸部猛刺,導致被害人身上: 10幾處刀傷,雙方經員工進入現場幫忙壓制,警方及消防人員立即到場處理,梁男於傍晚: 17時13分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曾男仍在急救,全案將依涉犯《殺人罪》嫌偵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5307W0565
: 6.備註:
: 原本一開始的新聞說是用水果刀
: 刺脖子兩刀而已
: 現在警方說是30公分的長刀
: 技術長全身10幾處刀傷
: 這是狂砍吧...
: 怎麼會有這麼大的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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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愛 付保護費 有悔意 7年 外役監
看你IP還以為你是台灣人
被害人自己不撤文章招惹的~菩薩畏因
這公司不就..嗯~~前幾篇有解答要小心呢
你得到他了
你怎知道不是死者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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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殺害王欣儀姐姐的兇手有被槍決市議員王欣儀昨天說她姐姐被人殺了39刀 去世了 她反對廢死 固然王欣儀的姐姐很可憐 她的家人也終日以淚洗面 不過有一點值得慶幸的是 殺她姐姐的兇手 後來被抓到 後來就被槍決了 那個時代 廢死聯盟的聲音還沒那麼大 死刑犯一年還是執行不少個 所以還比較沒有廢死與否的爭議 其實王欣儀拿這件事來打苗博雅16
[討論] 為什麼廢死的力量這麼大為什麼廢死的力量這麼大 多次民意調查顯示 台灣有高達八成支持死刑 也就是反對廢死 台灣目前雖然法律沒有廢死19
[問題] 你支持死刑嗎?嗨嗨 常常看到社會新聞 殺了人 有悔意 可教化 就判個無期徒刑 或很久的刑期 然後關一關又放出來10
[問卦] 為什麼交通罰則 最高沒有死刑?像是斑馬線上 超速競速 酒駕等等 撞死人的 改成最高罰責可以判處死刑 簡單講就是過失致死 最高可以判死刑 這樣不是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嗎16
[討論] 不太支持廢死的原因哲學哲學雞蛋糕的朱家安曾經在 Clubhouse 裡說他曾經是質疑廢死的理由的, 不過現在他願意相信人是可以改變的。 其實就是可教化。先不管這是不是已經變成飽含負面意義的形容。 人或許真的"全"可教化,但重點是要怎麼教? 目前台灣已經有教化人的能力了嗎?4
Re: [問卦] 廢死的優點是什麼?其實這講到爛了 很多人說廢死團體不尊重人命 但廢死團體卻是自認為最尊重人命 怎麼說呢? 因為廢死團體認為每一條命都是珍貴的(包含嫌犯)2
[問卦] 殺人犯會因為死刑去殺更多人嗎?現在台灣的法律 基本上 清楚明瞭 殺一兩個人 不會判死刑 那殺人犯為了被判死刑 會去殺更多人嗎?1
Re: [問卦] 「判死刑 遇到冤案怎麼辦」如何反駁如果是以前的話我相信會有一些是冤獄沒錯 但以現代來說由於鑑識科技的進步與監視器越來越多,被抓的重刑犯都是三審定讞不斷的 檢視證據下的結果 所以現在的冤獄已經幾乎沒有了,那廢死聯盟怎麼施力?沒錯就是把目前現有的三十幾個 死刑犯拖住一直幫他們找理由繼續拖- 不管是法官或鄉民或廢死團體,犯人死不死其實都不關你家的事,根本不痛不癢 所以把法律改成: 與被害死者一等親內(可研議看多親),可以投票決定犯人死刑與否, 票數相同可以抽籤或兩輪投票或其他方式,這邊先不討論。 要廢死的,家屬就投不判死刑。
- 我覺得這次廢死邏輯十分明確 不得不給個推欸 一個殺人有死刑的社會要殺人前想一想後果可能就不殺了 就算殺了人 執行死刑他也沒辦法去殺下一個人 但是廢死努力想把台灣打造成一個沒死刑的美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