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江國慶冤案的八卦
江國慶,1976/10/10「國慶日」出生,結果卻成了台灣司法史上最黑暗的冤案之一。
1996年,空軍營區內發生女童命案,軍方急於破案,懷疑當時服役的江國慶。
荒謬點 TOP 5:
1. 鼻涕變精液
現場唯一的「關鍵證據」衛生紙,軍方說是精液 → 定江有嫌疑。
後來檢驗結果:其實只是鼻涕、汗水。
2. 刑求逼供
江國慶被長官刑求、屈打成招,才會「認罪」。
3. 軍法速審速決
從案發到定罪、執行死刑,速度快到不合理。根本是找人頂罪。
4. 真兇疑雲重重
後來 DNA 指向許榮洲,但他有輕度智障,且自白矛盾、被刑求。法院最後判「無罪」,還拿到刑事補償 159 萬 2000 元。
5. 全民買單,沒人負責
江家最後拿到破億元國賠,但當年下令刑求、槍決的人,幾乎沒人真正被處罰。錯誤成本全民承擔,權力者全身而退。
總結
江國慶 21 歲就被冤死,父母奔走多年才沉冤得雪。這案子凸顯軍法、司法體制的荒謬:偽證、刑求、速審速決
真兇沒抓到,冤死的命換不回來
全民納稅人替國家錯誤買單
所以每到 10/10「國慶日」,也有人稱之為「江國慶日」,提醒大家這段血淚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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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 國民黨就是很隨便!!!
結果許榮洲無罪還有 159萬可以拿 太可笑了吧!
草菅人命 不是一天兩天
這案子不是牽扯了台北縣長蘇貞昌嗎?
現行犯先殺一殺 xx鄭容和那個
他還被拉去一個八德附近嗎軍用機場槍決
洪仲丘案也是 如果沒爆掉
不知道馬英九會怎麼處理ˋ
結果那個機場閒置超過15年
以前政治黑 軍中更黑 死很多人
名叫懷生機場
軍審好像常常亂判 馬才廢除
現在又恢復 真的很蠢
賴清德都要恢復軍審了 叫什麼叫
恢復軍審是為讓一部分案件流進軍法系統
不然他們(輕鬆太久懂審判活動已快失傳)
就算許有類似的前科也是無罪的啦,爽賺
陳OO將軍:是為了儲備基本裁判活動量能
這是事實,但他不能直接這樣講出來。
這國家級冤案的一條人命最高就賠1億多了
當時搶著刑求江國慶的是政戰方面的人
以前一般講政三aka軍事安全組
那幾年經過空軍總部大門口都看到有人燒
冥紙
是我服役部隊的大學長
他當年的寢室被改成庫房 上面還有八卦
鏡
不過 案發前營區人員進出管理也是有問題
案發前怎讓未成年兒童進營區? 也是問題
那時期的軍法,怎看起來是北檢前身啊
那個年代職軍死人還會抗議,現在都沒聲量
陳水扁還任命李天羽當國防部長
陳肇敏就是最該負責的,可惜老賊不死
現在總統天秤座不幫同胞申冤一下嗎
說近的 柯文哲不冤嗎?
阿善師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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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江國慶案就是謀殺吧如題,江國慶案根本不是什麼冤案啊 冤案是指法官和檢調失誤讓無辜人被判刑 但是江國慶案 軍方負責的人們根本從一開始就知道不是他幹的 真兇也自首了8
[問卦] 江國慶和王迎先覺得司法效率如何江國慶被誣指姦殺 期間接受刑求,承認自己就是兇手 媒體和親友都謾罵他,不到一年後被槍決 王迎先被檢舉持槍強劫 也有被刑求,在帶警方要找贓款的時跳水溺死8
[問卦] 你如果是江國慶會有多絕望?當時還是兩年兵 都剩半年要退伍了 只是因為去廁所打手槍 洨噴到沾血的衛生紙測謊沒過 結果莫名其妙被抓去刑求 重點是那些人還根本沒警察身分7
[問卦] 有一說一 被告可以當庭告發惡檢嗎?有一說一 被告可以當庭告發惡檢嗎? 這問題以前我就想過了 檢察官真的是少數可以害死人又不必負責的職業 跟一句俗語 醫生殺人不用刀有異曲同工之異 想當年啊 有個小兵江國慶4
Re: [新聞] 快訊/25萬人逼出江宜樺:修正軍審法軍中冤案 顧立雄:應翻箱倒櫃的追 鄭羿菲 2016/01/18 16:05 點閱 9033 次 江國慶冤案的媽媽王彩蓮(左2)在新科立委顧立雄(右1)及洪慈庸(右2)與律師尤伯 祥(左1)的陪伴下,向台北地院請求重新開庭追速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photo by4
Re: [討論] 重啟核四,一個禮拜執行死刑還有人在拿江國慶說嘴? 這問題我反駁過很多遍了: 1. 江國慶的問題是他是在軍法不公平的情況下速審速決, 如果他接受的是一般司法判決,搞不好到現在還活著; 2. 第二,江國慶的爸爸也支持應報主義,主張以命償命;4
[問卦] 江國慶冤案有可能破案嗎如題 江國慶 被國防部 檢察官刑求認罪 不明不白就被死刑了 時至今日案子未破案2
[問卦] 江國慶案是不是荒謬至極?當年軍審制度 國防部擅自派沒有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來辦案還有蒐集證據 依照江國慶測謊沒過就把他當嫌疑犯抓起來逼供 逼到他受不了認罪 然後空軍歡欣鼓舞宣布破案了![[問卦] 江國慶案是不是荒謬至極? [問卦] 江國慶案是不是荒謬至極?](https://i.imgur.com/bhJAPQ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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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柯文哲臉書-法庭速記21. 鄭性澤案(2002年) 檢察官問題: ●起訴時高度依賴警方調查報告與被告自白,忽視自白與現場事證不符。 ●未充分調查有利被告的證據,對刑求指控反應消極。 後果:3
Re: [新聞] 女高中生遭撞倒拖到暗巷性侵 洗車工認了每次看到性侵沒證據的,就想到這個案子。 廢死聯盟最愛引用這個案子。 江國慶案(又稱江國慶冤殺案、江國慶命案、江國慶冤獄案、912冤殺案)是發生在中華民國的一樁刑求逼供之冤案,起因為1996年9月12日位處臺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五歲謝姓女童遭到姦殺身亡的案件,軍方組成「0912專案小組」,將被認定涉案的江國慶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被槍決時年僅21歲。 本案是由不具軍司法警察身分之空軍總司令部政四處的反情報隊違法偵辦,且追求破案績效而使用非法手段刑求逼供施壓而導致冤枉判死。國賠逾億,此案被視為台灣的重大人權事件之指標,並引發廢除死刑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