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檢列為集遊法「他」字案被告 黃國昌:賴清德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事實上
: 違法違憲的一直是民進黨政府
: 依照現行的「集會遊行法」第六條,總統府周邊的「禁制區」範圍,應由內政部劃定公?: ,且範圍不得超過300公尺
: https://i.imgur.com/Gwh8XZ5.jpeg
: 當權卻無視法規恣意擴大範圍
: 真相是高層下令要阻擋民眾黨的地點離總統府遠超600公尺
: https://i.imgur.com/PwjBoLY.png
: 依照警方公告綠色與藍色才是安全維護區
: https://i.imgur.com/Fkj9igh.jpeg
: 愛國西路與中山南路口僅止於所謂的擴大交管範圍
: 重點是
: 民進黨政府恣意擴大禁制區也早就遭致台灣人權促進會抨擊
: 超越憲法、無限擴大的禁制區!
: https://www.tahr.org.tw/news/2181
: 並嚴厲指責稱這樣的行為是民主自由人權的倒退
: 現在還敢設計警民衝突,妄想誣告黃國昌
: 簡直是顛倒是非,歪曲事實,混淆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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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轉貼台北市警察局正式回應新聞稿:
民眾指稱8月30日走讀活動遭警阻擋,
北市警強調:「一切依法行政」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全文如下:
有關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於8月25日夜間直播表示申請湖口街路權遭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否准,遂號召民眾於8月30日7時30分在捷運中正紀念堂站5號出口前集合,以「走讀」方式前往總統官邸乙節,查該申請路段為集會遊行禁制區,依法不得核准。
本(30)日7時許,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號召近千名群眾於國家戲劇院前廣場聚集,並由黃國昌指揮集體行進,步行至中山南路與愛國西路口西南角後即停滯不前,欲沿愛國西路南側人行道進入管制區內,過程中黃國昌持續發表演說,並不斷鼓動民眾前進、推擠員警及阻材,進而攀越阻材,已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相關規定,集會期間造成8名員警受傷,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許姓女警昏厥送醫
經本局局長於本(30)日14時30分許前往慰問,目前已無大礙,本分局分局長陳瑞基依法舉牌警告1次、命令解散2次及制止4次,有效防止民眾侵入管制區。針對黃國昌等人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破壞阻材並推擠員警等違法行為,本分局業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本次中山南路與愛國西路口阻材架設地點,雖非屬集會遊行禁制區,惟因該路段屬總統官邸安全維護區範圍,歷次處理非法陳抗,均視狀況於該路口架設阻材;次查「反年改」及「秋鬥」曾合法申准該路段為遊行路線,惟本次民眾黨拒不合法申請,尚無執法雙標情事。
有關報載警方後續自行將阻材撤除一事,因天氣炎熱,部分員警及民眾長時間推擠,已出現身體不適情形,現場指揮官立即下令先於該路口完成第二層阻材架設後,為利救護需求、避免警民流血衝突,遂將第一層阻材撤除,以確保民眾及員警安全。
本分局及中正第二分局除於活動前依相關法規發布管制公告,並於管制範圍周邊架設適當阻材及派員管制、疏導,確保重要官署、活動人員及用路人之安全,過程秉持比例原則及兩公約精神;本分局尊重民眾表達意見之權利,並呼籲應以和平、理性方式為之,以維護社會安寧秩序。
資料來源: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網址:
https://reurl.cc/mY7GvW
評論:
原作者提到
集會遊行法第6條
那也可以看看同法其他條文:
第 14 條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
一、關於維護重要地區、設施或建築物安全之事項。
二、關於防止妨礙政府機關公務之事項。
三、關於維持交通秩序或公共衛生之事項。
四、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
五、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
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第 25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第14條是在講在雖非第6條禁制區
但可以做交管等必要限制
第25條是在講
警方可以依法命令解散
符合法規構成要件的集會遊行
然後權責機關一直都是台北市警察局
台北市警察局也確實出面承擔責任
也發佈新聞稿說明得很清楚
很感謝警察的辛勞
感謝警方呼籲和平理性的文字
整件事都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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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違法了
這就不是集會遊行啊。就只是散步
頭腦有洞的劉世芳
還想選新北啊 雞鴨飯要來了
對阿走人行道,違法擋人行道幹嘛
校外教學也要管制歐?
學校校外教學、露營那麼多人
為什麼要把人行道擋住要不要說明一下
違法違憲 人權倒退 專制獨裁 心裡
有鬼
民主失進黨
綠色恐怖 + 獨裁專制綠共
雞鴨你老木~噁爛無恥鶄餓死鬼歸剛吃吃吃
爆
Re: [爆卦] 黃國昌、「館長」 號召7/16上凱道直播才開始不到幾分鐘 中正一分局就出來舉牌了 黃國昌:警方依集會遊行法舉牌 但記得xxx年 廢除集會遊行法是民進黨的主張 可憐哪 當年說廢除集會遊行法的政黨 現在拿集會遊行法來刁難人![Re: [爆卦] 黃國昌、「館長」 號召7/16上凱道直播 Re: [爆卦] 黃國昌、「館長」 號召7/16上凱道直播](https://i.imgur.com/qUHPZrxb.jpg)
爆
[討論] 反賴清德「雜質說」民眾黨總統府前抗議民眾黨雜草20多人前往總統府抗議?這個抗議我們的腳尾昌主席有認同許可嗎?怎麼可以搶 走腳尾昌叫囂賴清德的機會。 這群腳尾雜草還拿著牌子遮住自己,是不是土城鬧習慣了,現在以為總統府也能這樣做? 雜草們遞交陳情書後結束活動。![[討論] 反賴清德「雜質說」民眾黨總統府前抗議 [討論] 反賴清德「雜質說」民眾黨總統府前抗議](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5/06/26/5166407-P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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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民眾黨申請路權被駁回中正第二分局報告: 一、有關媒體報載民眾申請總統官邸旁路權遭警方駁回一案,說明 如下: (一)本市辦理相關市區道路路權審核,係由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與警察局共同審核, 並由轄區分局、警察局與新工處依流程進行,合先敘明。 (二)經查民眾於8月25日於本府新工處建置之「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網系統」申請道路![Re: [問卦] 民眾黨申請路權被駁回 Re: [問卦] 民眾黨申請路權被駁回](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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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請問一下拖走抗議民眾的法源依據是?根據內政部的資料, 克拉克看起來是有去申請集會遊行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也有許可在案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24條規定: 「集會、遊行時,警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Re: [問卦] 請問一下拖走抗議民眾的法源依據是? Re: [問卦] 請問一下拖走抗議民眾的法源依據是?](https://i.imgur.com/7DQ54uzb.jpg)
[問卦] 黃國昌830路權被駁回黃國昌今天受訪痛罵民進黨取消了他8/30的路權。 然而在記者反問說,綠營質疑被北市警局駁回應找蔣萬安,他卻反問民進黨誰講這麼沒常識的話? —— 中正第二分局報告: 一、有關媒體報載民眾申請總統官邸旁路權遭警方駁回一案,說明如下:1
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我不知道為什麼版上關於這件事的文都被刪了。 我們還原事情經過,黃國昌先開炮:「25日下午申請湖口街和重慶南路二段七巷交叉路的 路權,已完成電腦登記和繳費了,然而傍晚接到中正二分局通知借好的路權取消不算數, 擺明了不准民眾黨集會遊行。」 再來中正第二分局報告:![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 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https://i.imgur.com/XogvXr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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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嗆記者你夠了嗎?其實是很怕齁?黃國昌嗆記者「你夠了嗎?」 民眾黨走讀出現"五星旗" 黃國昌帶領小草包圍總統賴清德官邸, 卻有人穿著印有"五星旗"的衣服混入現場, 不禁讓人聯想"這就是第五縱隊"嗎?![[討論] 黃國昌嗆記者你夠了嗎?其實是很怕齁? [討論] 黃國昌嗆記者你夠了嗎?其實是很怕齁?](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5/08/30/5249427-P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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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秀出「北市路權申請SOP」打臉民眾黨 顏若集會遊行法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 集會、遊行所在地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之轄區者,其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警察局 。 徐國勇:權力我的 有什麼好喬![Re: [新聞] 秀出「北市路權申請SOP」打臉民眾黨 顏若 Re: [新聞] 秀出「北市路權申請SOP」打臉民眾黨 顏若](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7/02/17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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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蔣萬安將於今天違法集結在地檢署這一題很好解 我們來參考一下2024/9/1的舊聞 小草北檢外集會恐違法 中正一分局上午舉牌警告要求離場 北市警察局表示,因活動舉辦地點屬「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列禁制區範圍,除經禁制區![Re: [討論] 蔣萬安將於今天違法集結在地檢署 Re: [討論] 蔣萬安將於今天違法集結在地檢署](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9/01/realtime/30394096.jpg&s=Y&x=0&y=0&sw=6000&sh=40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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